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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件

  被取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或参与申请资格或受到科研领域联合惩戒的责任主体在处罚期内不得申请、承担或参与新的科学基金项目。

  无工作单位或者所在单位不是依托单位,经与在自然科学基金委注册的依托单位协商,并取得该依托单位的同意,可以申请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但不得申请其他类型项目。

  与依托单位无聘用关系的境外人员,不能作为无工作单位或所在单位不是依托单位的申请人申请各类项目。

  可以。申请人即使受聘于多个依托单位,通过不同依托单位申请和承担项目,其申请和承担项目数量仍然适用于本限项申请规定。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申请人或者主要参与者的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详细注明:(1)同年申请或者参与申请各类科学基金项目的单位不一致的;(2)与正在承担的各类科学基金项目的单位不一致的。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人才项目系列及部分组织间国际(地区)合作研究与交流项目对申请人有年龄要求。

  (1)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当年1月1日男性未满35周岁[1989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女性未满40周岁[1984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2)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当年1月1日男性未满38周岁[1986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女性未满40周岁[1984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3)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当年1月1日男性未满45周岁[1979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女性未满48周岁[1976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4)创新研究群体项目:申请当年1月1日申请人未满55周岁[1969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5)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对于A类项目,申请人当年1月1日未超过60周岁[1964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骨干成员以中青年为主;对于B类项目(专门用于资助优秀青年科研人员组成的团队),申请人和骨干成员申请当年1月1日均未超过55周岁[1969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且申请人和骨干成员的平均年龄不超过50周岁。

  具体要求详见相应类型项目指南。

  对于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且不具有博士学位的研究人员作为申请人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需要提交两名与其研究领域相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科学技术人员的推荐信。

  此外,专家推荐类原创探索计划项目,每个项目预申请需要2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且在国内或国外学术界具有较高影响力的同行专家,或2名自然科学基金委工作人员(包含1名固定编制项目主任和1名科学部负责人)推荐。

  两名推荐专家需与申请人研究领域相同、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对于专家推荐类原创探索计划项目,每个项目申请需要2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且在国内或国外学术界具有较高影响力的同行专家,或2名自然科学基金委工作人员(包含1名固定编制项目主任和1名科学部负责人)推荐。除自然科学基金委科学部负责人外,每位推荐人每年只可推荐1项原创项目申请。推荐人应针对项目学术思想的原创性、科学性和潜在影响力提出详细的推荐意见。

  隶属于内蒙古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青海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西藏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贵州省、江西省、云南省、甘肃省、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陕西省延安市和陕西省榆林市依托单位的全职科学技术人员。

  地区科学基金资助区域范围内依托单位的全职工作人员,以及按照国家政策由中共中央组织部派出正在进行三年(含)期以上援疆、援藏的科学技术人员可以申请地区科学基金项目。受援依托单位组织部门或人事部门出具援疆或援藏的证明材料,并将证明材料扫描件作为申请书附件上传。

  非地区科学基金资助区域范围的科学技术人员和地区科学基金资助区域范围内依托单位的非全职工作人员不得申请地区科学基金资助项目,但可以作为主要参与者参与申请。位于地区科学基金资助区域范围内的中央和中国人民解放军所属依托单位的科学技术人员,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地区科学基金项目,但可以作为主要参与者参与申请。

  援疆、援藏的科学技术人员所援单位不是依托单位的,可以通过所援地区科学基金项目依托单位申请。

  当年未按时报送结题材料的应结题项目,按逾期待结题处理,计入相应的限项申请范围,同时自然科学基金委将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的有关规定对项目负责人和依托单位进行处理。

  (1)申请人不得同时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以不同项目类型、由不同申请人或经不同依托单位提出申请;不得将已获资助项目重复提出申请。(2)符合当年度限项申请规定的申请人,同年申请不同类型的科学基金项目时,应在申请书中列明同年申请的其他项目的项目类型、项目名称,并说明申请项目之间的区别与联系。(3)符合当年度限项申请规定的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职称) 的申请人在满足申请条件的前提下,可以同时申请不同类型的项目,但项目的研究内容不应相同或相近。

  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 1 项同类型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中的集成项目和战略研究项目、专项项目中的科技活动项目、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除外;联合基金项目中,同一名称联合基金为同一类型项目]。

  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合作者应在国外(境外)从事科学研究,并独立主持实验室或重要的研究项目,且具有所在国(或所在地)相当于副教授以上的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组织间国际(地区)合作研究与交流项目合作者申请资格参照相应的项目指南并须符合境外合作方资助机构对其申请人的要求。

  书面合同应当明确项目保障条件、工作时间、管理权限、经费使用、知识产权、违约责任以及争议解决等方面内容。对于所在单位不是依托单位的人员,还应当经其所在单位书面同意。

  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可以作为申请人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和部分其他类型项目(由相应项目指南确定),但在聘(站)博士后研究人员不得通过港澳地区依托单位申请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人员(申请截止日期时尚未获得学位)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各类项目。自然科学基金委新设立的青年学生基础研究项目除外。

  在职攻读研究生学位人员经过导师同意可以通过受聘单位(不含港澳地区依托单位)作为申请人申请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地区科学基金项目(其中,在职攻读硕士研究生学位人员不得申请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受聘单位不是依托单位的在职攻读研究生学位人员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各类项目。

  应当说明申请项目与其学位论文的关系,以及承担项目后的工作时间和条件保证等,由导师签字,并将函件扫描件作为申请书附件上传。

  与依托单位无聘用关系的境外人员,不能作为无工作单位或所在单位不是依托单位的申请人申请各类项目。

  受聘于依托单位的境外人员,不得同时以境内申请人和境外合作者[指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的外方合作者]两种身份申请项目。全职受聘于依托单位的境外人员可以通过其受聘依托单位进行申请;非全职聘用的工作人员作为申请人申请科学基金项目,应当在申请书中如实填写在该依托单位的聘任岗位、聘任期限和每年的工作时间。

  受聘于依托单位的境外人员,不得同时以境内申请人和境外合作者[指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的外方合作者]两种身份申请项目。

  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包括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与组织间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境外合作者,在项目资助期满前不得作为境内申请人申请其他类型项目[外国学者研究基金项目除外]。

  境内身份的项目负责人,在项目资助期满前不得作为境外合作者参与申请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包括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与组织间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

  可以申请。但外籍和港澳台地区的申请人需要在申请书附件中提供全职在依托单位工作聘期的证明材料扫描文件。

  香港大学、香港中文大学、香港科技大学、香港理工大学、香港城市大学、香港浸会大学、岭南大学、澳门大学、澳门科技大学和澳门城市大学等港澳地区依托单位。

  可申请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采用相同的资助模式和评审标准。

  2024年起,将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港澳)并入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

  (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或者有 2 名与其研究领域相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科学技术人员推荐;

  (3)申请当年 1 月 1 日男性未满 35 周岁[1989年 1 月 1 日(含)以后出生],女性未满 40 周岁[1984 年 1 月 1 日(含)以后出生]。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人员不得申请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但符合上述基本条件的在职攻读博士研究生学位的人员,经过导师同意可以通过其受聘单位申请。

  2024年,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继续面向港澳地区依托单位的科学技术人员开放申请。申请人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各项管理规定;

  (2)正式受聘于港澳地区依托单位。

  在聘(站)博士后或者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人员不得通过港澳地区依托单位申请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各项管理规定,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自觉践行新时代科学家精神;

  (2)申请当年1月1日男性未满38周岁[1986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女性未满40周岁[1984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3)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博士学位;

  (4)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或者其他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

  (5)与境外单位没有正式聘用关系;

  (6)保证资助期限内每年在依托单位从事研究工作的时间在9个月以上。

  从2024年起,不再设立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港澳),港澳地区依托单位的科学技术人员可直接申请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人除具备上述第(1)、(2)、(3)、(4)、(6)各项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各项管理规定;

  (2)正式受聘于港澳地区依托单位。

  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科学基金的各项管理规定,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自觉践行新时代科学家精神;

  (2)申请当年1月1日男性未满45周岁[1979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女性未满48周岁[1976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3)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博士学位;

  (4)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或者其他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

  (5)与境外单位没有正式聘用关系;

  (6)保证资助期限内每年在依托单位从事研究工作的时间在9个月以上。

  2024年,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面向港澳地区依托单位的科学技术人员开放申请。申请人除具备上述第(1)、(2)、(3)、(4)、(6)各项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各项管理规定;

  (2)正式受聘于港澳地区依托单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科学基金的各项管理规定,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自觉践行新时代科学家精神;

  (2)与境外单位没有正式聘用关系;

  (3)保证资助期内每年在依托单位从事研究工作的时间在9个月以上;

  (4)2023年底资助期满的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和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且满足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其他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可选择该选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