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助定位
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资助科研人员立足国际科学前沿、国家重大需求和人类共同挑战,有效利用国际科技资源,本着平等合作、互利互惠、成果共享的原则,开展实质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以提高我国科学研究水平和国际竞争能力。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分为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和组织间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
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资助具有良好合作基础的科学技术人员围绕科学基金优先资助领域、我国迫切需要发展的研究领域、我国科研人员组织或参与的国际大型科学研究项目或计划以及利用国际大型科学设施与境外合作者开展合作研究。申请人应当充分发挥中外双方团队的学术优势,体现合作的必要性和互补性。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研究期限一般为5年。
组织间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是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在组织间协议框架下,与境外资助机构(或研究机构和国际科学组织)共同组织和资助科学技术人员开展的双(多)边合作研究项目。申请人应当充分利用双(多)边合作,推进中国科学家参与、筹划和开展有重要科学意义的跨国跨境的区域性研究计划。组织间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研究期限一般为3-5年。
二、申请条件
依托单位的科研人员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
(1)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2)作为项目负责人正在承担或者承担过3年期(含)以上科学基金资助项目;
(3)与境外合作者具有良好的合作基础。
对于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境外合作者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在境外从事科学研究,并独立主持实验室或重要的研究项目;
(2)具有所在国(或所在地)相当于副教授以上的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对于组织间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境外合作者应当符合外方资助机构对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三、资助概况
2025 年资助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103项,直接费用约23 000万元,平均资助强度约223万元/项。在资助项目数量方面,2025年比2024年增加16项,增幅18%。
2025年资助组织间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资助261项,直接费用约40603万元,平均资助强度约155万元/项。资助项目数量与2024年基本持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