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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别(地区)合作与交流

中德科学中心

  中德科学中心是由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德国科学基金会(DFG)共同成立的科研基金组织,于2000年10月正式启用,其主要任务是推动中德高等院校和科研单位在自然科学、生命科学(包括医学)和工程科学以及管理学领域内进行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的合作与交流。 双方为中德科学中心各提供50%的经费,2010年经费预算总额为2 500万元人民币。

  来自中德两国高校和科研单位的科学家均可向中德科学中心提出项目申请。由中德科学中心资助的项目不参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查重,也不要求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作为依托。项目申请可以随时提出,一般要求至少提前3个月递交。

  中德科学中心目前有以下项目类型:

  1.双边学术研讨会

  资助中德科学家针对某一科学研究领域内最具前沿性的问题进行深入研讨。研讨会的主要目的在于通过交流和探讨,促成双边合作项目。举办地可在中国或德国,派出方最多15人,接待方最多25人,参会代表应代表本国相关领域的学术水平,分别来自不同大学或科研单位。中德中心承担双方所有正式与会者的国际旅费和食宿交通费、会议材料费等会议必要的经费。中德中心不资助来自管理部门和企业界及研究生代表,也不资助多边或国际学术研讨会。会议可邀请不超过派出方人数20%的第三国代表参会。

  2.合作研究项目

  原则上要求中德双方申请人都必须获得过中德科学中心的资助,一般是由中德科学中心资助的会议所产生的项目。研究领域应符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所资助的优先领域。资助内容包括研究所需的耗材费、出版费、会议费和差旅停留费等。中德中心不提供人员工资。如果德方有人员工资需求,可向DFG单方面提出申请,如获通过,德方人员工资由DFG解决。项目经费额度一般为60万人民币或等值的欧元,由双方共同使用。资助期限不超过3年。

  3.中德合作研究小组

  一些具有长期合作基础的研究机构,为了提高双方研究水平,培养青年人才,竞争更大的合作项目,可以向中德中心提出建立中德合作小组的申请。中德合作小组主要资助某一领域内多年而深入的科研合作。该资助形式可涵盖多个优势和兴趣互补的研究课题。资助年限不超过3年。主要资助内容为双边研讨会、人员短期互访费用、出版费、耗材费等。合作小组中德双方各一名科学家作为项目协调人,向中德中心提出建立中德合作小组的申请。项目协调人直接对中心负责。

  4.青年科学家系列资助计划

  ⑴ 短期讲习班

  旨在给中德青年科学家传授某一专业领域内先进的科研方法、技术及其应用,针对某一特定研究领域内的实际问题进行培训和讨论。通常情况下中德科学中心可资助来自双方国家的4~6名资深科学家担任授课老师。参加者主要是来自中德两国的大学生、研究生或青年科研人员。参加者的人数视讲习班的要求和条件(比如设备和实验室容量)而定,但最多不超过40人,其中派出方的人数不超过15人。举办地可在中国或德国。中心资助的短期讲习班一般为14天以内,其中包括抵离各一天。资助内容包括国际国内旅费、当地食宿交通费、会议材料、学术考察费等。

  ⑵ 林岛博士生资助计划及其林岛博士后奖学金资助计划

  中德中心与林岛诺贝尔奖得主大会基金会合作,每年资助约25名(另有10名经济学)35岁以下的中国优秀博士生或博士后前往德国林岛参加诺贝尔奖得主学术大会,会后安排访问德国相关的科研单位。获得邀请参加大会的学生从全国范围内挑选,候选人必须由所在单位推荐,由中德评审专家函评和面试决定是否入选。

  获得博士学位的林岛计划获奖者,若提供德国科研机构或高校的邀请证明,可向中德中心提出在德进行为期6个月左右的研究资助的申请。

  ⑶ 德国优秀青年学者来华资助计划

  这是中心为德国优秀青年科学家推出的一个新资助类型。试行阶段主要面向德国科学基金会设立的艾米-努特(Emmy Noether)奖项获得者和具有同等水平的其他奖项获得者,如SFB-优秀青年科学家小组带头人、欧洲研究理事会Starting Grants项目获奖者、大众基金会Lichtenberg教授职位资助项目的获奖者以及青年小组负责人。主要资助德国青年科学家来华进行学术访问和研究工作,或者与所选择的中国合作伙伴探讨和开拓双边科学合作。资助内容包括国际国内旅费和在华停留所需生活费。如果进行短期学术访问,原则上期限不超过两周,在华停留不超过3个城市,而且有接待单位和接待人。

  ⑷ 青年论坛计划

  为中德两国青年科学家提供一个认识本学科领域内取得成就的科学家并与其深入探讨科研工作的机会。原则上每次会议可邀请中德双方各不超过15名年龄在40岁以下的青年科学家与根据活动规模所确定的数名资深高级科学家共同参加,并需有特定的主题。资助内容包括国际旅费国内旅费、当地食宿交通费以及会议材料费等。

  5.出版物

  主要是中德科研成果的论文集、联合出版物、特刊等。资助额度不超过5 000欧元或者5万人民币。中心不资助教科书、译著等。

  6.前期筹划活动

  中心接受双方科学家为筹划一个会议或者一个项目而共同提出的访问申请。中心也资助这类小型的筹划准备会议。这类资助内容期限较短,人数也有限。

  中德科学中心随时受理来自中德高校和科研单位的科学家共同递交的申请。申请书必须在项目执行期至少3个月之前提交,用中英文或中德文填写,中外文内容必须一致。申请书可以在中心网站下载填写,并直接递交给中德科学中心(纸质文本各8份,电子版一份)。申请书应说明申请内容、申请题目、学术意义、学术目的、参加者简况和具体联系方式、详细日程安排、具体经费开支内容和双方分配方案等。涉及人员开支应该依据中心资助标准(请浏览网站公布的标准)。申请书将由中德双方共同评审,中德科学中心根据评审意见决定是否予以资助。

  有关具体要求和相关内容,请查阅中德科学中心网页:www.sinogermanscience.or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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