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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处

工作职责及任务

1.牵头负责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受理、评审、审批、资助、过程与结题等全流程的宏观管理工作;

2.承担科学基金面上项目、重点项目、专项项目、数学天元基金项目、国际(地区)合作研究与交流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等综合管理;

3.负责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的会议评审工作,联络国家重大科研仪器项目(部门推荐)的组织部门,协调项目监理工作;

4.组织拟订年度评审工作意见、评审与资助管理规范;

5.负责组织科学基金年度项目指南编制工作;

6.负责拟定专家库建设规范,统筹全委专家库建设;

7.负责科学基金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相关功能需求设计;

8.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电话:010-62327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