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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计划处

工作职责及任务

  1.组织拟订科学基金年度资助计划,研究提出资源优化配置的政策措施建议;

  2.协调有关部门统筹推进年度科学基金资助任务,开展综合协调和宏观调控工作;

  3.组织安排科学基金资助管理的有关工作,并跟踪、督促、协调任务落实;

  4.负责国家科技计划管理相关任务的联络、协调等工作;

  5.负责对依托单位项目资助/不予资助通知的定期发布;

  6.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电话:010-623274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