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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安排


时间

工作安排

2021年3月1日-2021年3月20日前

项目集中接收。

2021年3月21日-2021年4月12日前

集中受理期项目申请初审,不予受理项目清单提交计划局。

2021年5月中旬

接收不予受理项目复审申请(具体时间根据计划局发送不予受理通知时间而定)。

2021年4月中旬-2021年8月下旬

集中受理期项目评审。

2021年8月中旬-2021年11月中旬

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重大项目、联合基金项目的评审。

2021年11月下旬

创新研究群体项目中期检查会议(2018年批准项目);

创新研究群体项目结题审查会议(2015年批准项目)。

2021年12月上旬

重点项目中期检查会议(2018年批准项目);

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中期检查会议(2018年批准项目);

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结题审查会议(2016年批准项目)。

2021年12月中下旬

重大项目中期评估会议(2018年批准项目);

重大项目结题验收会议(2016年批准项目)。

2021年12月下旬

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中期检查会议(2018年批准项目);
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结题验收会议(2016年批准项目)。

2021年12月31日前

原创项目(指南引导类),适时发布项目指南,接收申请、审查和评审。

2021年12月31日前

原创项目(专家推荐类),随时接收申请,分批进行审查和评审。



  备注:中期及结题具体会议时间请以学部发送的会议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