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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化学科学部2021年度重点项目暨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评审会议顺利召开

    日期 2021-08-06   来源:化学科学部   作者:高 鹏 崔琳 黄艳  【 】   【打印】   【关闭

      2021年7月14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简称自然科学基金委)化学科学部(简称学部)在北京召开了2021年度重点项目暨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评审会议。学部主任杨学明院士线上出席会议,学部常务副主任杨俊林研究员主持开幕式,评审专家、驻会监督工作组、计划与政策局、国际合作局、人事局和化学科学部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

      杨学明主任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在“科技三会”对近年来基础研究所取得的成绩给予了高度肯定,强调新发展格局最本质的特征是实现高水平的自立自强,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是建设科技强国的必然要求。重点项目和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自设立以来,在提升我国化学化工学科研究水平和创新能力、提高国际影响力、增进国际间(地区)合作等方面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重点类项目应当体现有限目标、有限规模、重点突出的原则,重视学科交叉与渗透,积极开展实质性的国际合作与交流。

      杨俊林常务副主任强调,重点类项目应立足科学前沿、聚焦国家需求,重点项目评审时需关注研究内容的科学性、课题设置的集聚性、研究目标的有限性、研究思路的创新性、研究基础的厚实性、合作研究的必要性等;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的评审还需关注合作基础的情况。他同时指出,科学性是科学基金的根本,公正性是科学基金的生命线。

      自然科学基金委监督委员会委员严景华教授就会议评审驻会监督工作的相关内容进行了说明,希望与会专家自觉抵制“请托”、“打招呼”等不良风气、共同维护科学基金的良好声誉。

      评审组专家在认真听取申请人汇报和讨论评议的基础上,投票遴选出重点项目和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顺利完成评审会议的预定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