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职责及任务]
1. 研究提出科学基金对亚洲、非洲国家和地区间的合作与交流的国别政策;
2. 承担科学基金同上述国家和地区间的合作与交流;
3. 起草与上述国家和地区的合作文本、协议或谅解备忘录等文件,定期组织、参加双边、多边协议工作会议;
4. 归口组织、协调与上述国家和地区开展国际大科学计划等重大国际合作与交流项目(含双边和多边协议项目、海外留学人员);
5. 承担因公出访上述国家和地区的审批手续;
6. 承担该地区驻华使、领馆及我驻外使、领馆科技处(组)的工作联系;
7. 归口管理科学基金同国际组织间的合作与交流的政策研究及相关工作;
8. 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方式]
电话:+86-(0)10-62326998
传真:+86-(0)10-62327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