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委会
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设立全体委员会议(简称全委会),由来自高等学校、研究机构、政府部门和企业等方面的科学家、工程技术专家和管理专家共25名委员组成,实行任期制。全委会由主任或主任委托的副主任主持,对自然科学基金委的工作进行审议、监督和咨询。
全委会职责:
(一)研究贯彻国家发展科学技术方针政策的重要举措;
(二)审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发展规划;
(三)审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年度工作报告;
(四)审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年度预算工作报告和年度计划与资助工作报告;
(五)审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工作报告;
(六)审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章程及其修正案;
(七)讨论其他重要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