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科学部由生物学、基础农学、基础医学3个部分组成,下设9个科学处。其研究内容涉及生物科学、环境、资源、农业、人口与健康等方面。20世纪生命科学所取得的重大进展,为人类不断地从更深层次上揭示生命活动的基本规律提供了前所未有的契机。生命的奥妙也吸引着数学、物理学、化学等学科向生命科学不断渗透。生命科学研究已经成为21世纪全球关注的活跃领域之一,与我国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密切相关。

  近年来,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资助下,经过科学家的不懈努力,我国生命科学领域的研究取得了重要进展,我国学者在Nature、Science以及各专业领域国际权威杂志上发表的研究论文逐渐增多,我国生命科学的基础研究正在走向世界。

  生命科学部积极鼓励开展具有创新性学术思想和新技术、新方法的研究,尤其对具有原始性创新思想、对学科发展有重要推动作用的申请项目,或是在长期研究基础上提出的新理论、新假说给予特别的重视。对不同学科交叉的研究项目,尤其是学术思想上相互交融的创新项目给予大力支持。为配合国家的西部大开发战略,生命科学部对防沙治沙、干旱农业、生态保护、资源利用、国土整治等与西部开发紧密相关的项目予以倾斜。经典的生物(动物、植物和微生物)分类学,是生物学最基础的学科,近年来由于种种原因,后继乏人。自2002年起学部已经连续3年对经典分类给予每年300万元的经费倾斜,2005年生命科学部仍将继续鼓励和支持经典分类学研究。对涉及自然疫源、人畜共患性疾病、模式生物、生物安全等方面的相关研究也将给予重点支持。2004年学部从总经费中划拨了2000万元的机动经费,用于对重要特有生物资源(含遗传家系)的遗传分析、生命之树(Tree of life)、人兽共患病和致病病原微生物、结构生物学等研究领域的资助。2005年学部仍将继续加大对生命科学重要、前沿领域的支持力度。

  生命科学部鼓励科学家长期围绕关键科学问题开展系统性、原创性的研究工作。同时,学部将继续重视和加强资助项目的后期管理,实行申请项目的"绩效挂钩",对高质量完成基金项目的主持人所申报的项目将给予连续资助。学部鼓励开展实质性的国际合作研究,但对于研究内容涉及国际合作的申请或课题组成员中有旅居境外的研究人员的申请,要求在申请书中提供国际合作协议书或境外人员的知情同意书及委托签字的委托书。学部鼓励海外优秀学者回国开展研究工作,但不资助在国外进行的研究。
下面的附表中列出了生命科学部2004年度各科学处及学科的资助项目数和资助率。2005年拟资助项目数与2004年资助项目数基本相当。

  2004年生命科学部受理面上项目的各类申请16658项, 较2003年增加3348项(增长25.15%),包括小额探索项目在内共计资助3064项,平均资助率为18.39%,平均资助强度为19.75万元/项。其中,研究期限为3年的面上项目共计资助2784项,平均资助率为16.71%,平均资助强度为20.94万元/项。

生命科学部面上项目近年资助情况一览表
                                    (金额:万元)

科学处

2003年度 2004年度
资助项数 资助金额 资助率
(%)
资助项数 资助金额 资助率
(%)
生命
科学
一处
微生物学 92+12* 1914 21.85 121+12* 2618 21.91
植物学 88+13* 1823 24.11 111+14* 2468 24.80
生命
科学
二处
生态学 80+12* 1697 24.15 87+14* 1919 21.72
林学 69+13* 1482 22.71 81+12* 1810 20.48
生命
科学
三处
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 61+13* 1282 22.70 81+12* 1809 22.25
遗传学 72+10* 1476 24.55 100+12* 2190 26.79
细胞生物学与发育生物学 71+12* 1494 22.37 92+12* 2026 23.16
免疫学 69+12* 1455 16.95 99+11* 2141 18.33
生命
科学
四处
神经科学与心理学 87+13* 1834 20.08 114+12* 2541 20.59
生物物理学与生物医学工程 111+11* 2259 21.14 144+12* 3189 21.67
生命
科学
五处
农学 236+28* 4863 20.15 264+25* 5707 17.81
生命
科学
六处
畜牧兽医学与水产学 135+13* 2,789 19.97 161+14* 3,466 18.72
动物学 64+13* 1,361 24.60 73+11* 1,609 23.27
生命
科学
七处
生理学与病理学 199+30* 4,145 15.68 268+25* 5,816 16.24
预防医学与卫生学 133+13* 2,718 15.99 186+13* 3,984 18.39
生命
科学
八处
临床医学基础学科I、II 354+25* 7,174 13.82 474+33* 10,077 14.60
生命
科学
九处
药物学与药理学 90+12* 1,839 19.17 125+12* 2,711 20.00
中医学与中药学 147+25* 3,092 15.97 203+24* 4,444 15.66
合  计 2158+280* 44,697 18.32 2784+280* 60,525 18.39
平均资助强度(万元/项)

18.33(19.57**)

19.75(20.94**)

注:*为小额探索项目
  **3年期面上项目平均资助强度

  针对近年来基金申请及评审中存在的问题,生命科学部特别提醒申请者在撰写申请书时注意:

  1. 个人简历一栏中要详细提供申请者及项目组主要成员的工作简历和受教育情况、以往获基金资助情况、结题情况、发表相关论文情况。所列论文要求将已发表论文和待发表论文分别列出,对已发表论文,要求列出全部作者姓名、论文题目、发表的期刊号、页码等,并要求按论著、论文摘要、会议论文等类别分别列出。
  2. 请申请者详细论述与本次申请相关的前期工作基础,以及所提出的新设想、新假说的实验依据和必要的预实验结果等。前期工作已发表论文的,请在申请书中详细写明,尚未发表论文者要求提供重要实验结果的相关资料,如实验照片或图表。
  3. 申请书中的研究方案和技术路线、方法是专家在评审中评价该项目可行性的重要指标。因此,要求申请书中提供的实验设计要详实,技术路线要明确,切忌简略、笼统。并建议提出当某些关键技术方案失败时拟采取的备用方案,供专家评审时参考。
  4. 对于在以往基金资助基础上提出的新的申请,请在申请书中详细说明上一基金项目的进展情况,本次申请的研究内容与前一课题的区别。与国家其他项目资助内容有重叠者,应明确说明二者的异同。
  5. 对于涉及医学伦理学的研究项目,要求申请者在申请书中提供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单位伦理委员会的证明。对于利用基因工程生物开展的研究工作,要求写明其来源,如需要由其他实验室赠予,需提供对方同意赠予的证明。对于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申请,科学处在审查时将予以初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