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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管理常见问答(2022年)

 【申请时间】  【项目定位】    【申请书】  【条件】  【限项】  【系统】  【项目类型】

 【依托单位】  【合作研究单位】  【查询】   【评审】  【结果公布】


  主要分为通讯评审和会议评审两类。基金管理机构对已受理的基金资助项目申请,应当先从同行专家库中随机选择3名以上专家进行通讯评审,再组织专家进行会议评审;对因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特殊需要或者其他特殊情况临时提出的基金资助项目申请,可以只进行通讯评审或者会议评审。

  申请人对自然科学基金委作出的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资助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自然科学基金委提出复审申请。申请人应当通过电子和纸质方式一并提出复审申请,确保电子申请和纸质申请的一致性。纸质复审申请可以通过当面递交或者邮寄等方式提交。

  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对评审专家的学术判断有不同意见,不得作为提出复审请求的理由。

  申请人对自然科学基金委作出的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资助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自然科学基金委提出复审申请。

  申请人应当通过电子方式和纸质方式一并提出复审申请,确保电子申请和纸质申请的一致性。纸质复审申请可以通过当面递交或者邮寄等方式提交。

  申请人应当在复审申请中载明下列事项:

  (一)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二)复审请求、申请复审的主要事实和理由;

  (三)申请人的签名;

  (四)申请复审的日期。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复审申请不予受理:

  (一)非项目申请人提出复审申请的;

  (二)提交复审申请的时间超过规定截止日期的;

  (三)复审申请内容或者手续不全的;

  (四)对评审专家的评审意见等学术判断有不同意见的。

  对不予受理的复审申请,自然科学基金委应当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决定及不予受理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