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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时间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按接收申请的方式不同,分为集中接收项目和非集中接收项目。

  2023年集中接收项目接收申请时间于3月1日开始,3月20日16时截止。

  非集中接收项目接收申请时间按照自然科学基金委发布的项目指南和通知通告要求时间接收。

  专家推荐类原创探索计划项目可随时提出申请,由相关科学部受理并分批组织审查和评审。

  2023年度申请项目,依托单位应提前从信息系统中下载《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项目申请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并加盖依托单位公章后,将电子扫描件上传至信息系统(本年度只需上传一次)。依托单位完成上述承诺程序后方可申请项目。

  对于集中接收项目,申请人可在1月15日后登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没有信息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向依托单位基金管理联系人申请开户),按照各类型项目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在线填写申请书。

  对于非集中接收项目,请参考相应类型的项目指南要求进行填报。

  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在集中接收期申请,其他类型国际(地区)合作研究与交流项目的申请时间以自然科学基金委主页“通知通告”栏目和“国际合作”栏目发布的项目指南为准。对于非集中受理的组织间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等,申请人应尽量避开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请。申请时间可参考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国际合作栏目提供的“组织间国际(地区)合作项目相关工作进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