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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成果
我国学者与海外合作者在动态协调博弈与破产法规设计研究方面取得进展
日期:2026-04-09
来源: 管理科学部
作者:陈中飞、吴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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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批准号:72322005、72342020)等资助下,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周臻副教授与美国德克萨斯大学达拉斯分校钟弘达助理教授合作,在破产程序中债权人动态协调博弈与最优法规设计研究方面取得进展。相关研究成果以“动态协调与破产法规(Dynamic Coordination and Bankruptcy Regulations)”为题,于2026年4月发表于《金融研究评论》(The Review of Financial Studies)。论文链接:https://doi.org/10.1093/rfs/hhaf039。

  破产程序中的债权人协调失败是现代金融体系中一个长期存在的核心挑战。当企业陷入财务困境时,每位债权人都倾向于优先追索自身债权,由此引发“先到先得”式的挤兑行为,进一步加速企业破产进程。

  该研究针对事前选择在时钟博弈(Clock Game)框架的基础上构建动态协调模型,全面刻画债权人、企业管理层与监管者三方之间的策略互动。研究提炼出影响债权人展期决策的两条关键机制:清偿率渠道(破产时债权人可获得的清偿比例)与风险率渠道(债权人在破产前成功退出的概率)。研究发现,企业提前申请破产虽会提高风险暴露,却能保留更多资产用于偿还未展期债权人,从而反直觉地延长企业存续时间——这为“自动中止”条款的协调效果提供了理论依据。此外,研究证明监管者实施的事后追缴优于企业自身的提前破产承诺:追缴机制在等效控制风险暴露渠道的同时,允许生产活动持续更长时间,从而创造了更高的资产价值。最优追缴窗口期不依赖企业杠杆等企业层面的特定参数,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同时,监管者偏好比企业更早介入,两者激励存在结构性错位,而最优追缴机制恰可重新对齐双方激励。

  本研究创新性地运用理论模型剖析了破产情境下债权人动态行为选择的内在机制,以及监管者实现最优政策设计的具体路径。其研究结论对于完善中国公司破产制度、优化金融机构处置机制以及提升系统性金融风险防范能力,亦具有重要的政策参考价值。

图1 破产阈值与均衡中公司存续时间

图2 追缴窗口与均衡中债权人等待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