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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NSFC)和京港学术交流中心(以下简称BHKAEC)签署的合作协议及后续达成的共识,2026年NSFC将继续支持内地学者赴香港参加国际会议。
一、会议基本情况
会议名称:地理学与可持续性:可持续城市
主办单位:香港中文大学
会议时间:2026年11月27—29日
会议议题:1.可持续交通与移动
2.可持续与健康城市
3.新能源与能源转型
二、项目说明
(一)项目类型
本项目属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
(二)资助领域和申请代码
资助领域为地球科学领域及其相关交叉科学领域。
申请代码1须为D或T下属代码。
(三)资助内容
资助经费包括赴香港参加国际会议所需的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办理费用、赴香港交通费(经济舱、高铁二等座)、会议注册费(5000港币)、食宿和当地交通费用等。为加大对内地青年学者赴香港参加学术交流活动的支持力度,本项目除申请人外,还可增加1名所依托在研基金项目青年参与者(不超过45周岁)参与申请,资助内容同上。
每位申请人及青年参与者资助直接费用不超过2万元人民币,本项目无间接费用。
(四)资助规模
拟资助约15项。
(五)邀请信
会议主办方将为获得资助人员出具会议邀请信。
三、申请人条件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管理办法》,依托单位科学技术人员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此合作交流项目:
(一)正在承担3年期(含)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二)正在承担3年期(含)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的参与者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博士学位,或者有2名与其研究领域相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科学技术人员推荐,并应当经基金资助项目负责人同意。
(三)更多关于申请人条件的详细说明请见《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四、限项申请规定
(一)本项目属于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不受“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限为2项”规定的限制。
(二)不受“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同类型项目”规定的限制。
(三)作为申请人申请和作为项目负责人正在承担的NSFC-BHKAEC合作交流项目,合计限1项。
(四)《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关于申请数量的其他限制。
五、申报说明
(一)申请人注意事项
1. 申请人在填报申请书前,应认真阅读本项目指南和《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的相关内容。
2. 申请人须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s://grants.nsfc.gov.cn/),在线填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申请书》。具体步骤是:
(1)选择“项目负责人”用户组登录系统,进入后点击“在线申请”进入申请界面,点击“新增项目申请”按钮进入项目类别选择界面。
(2)点击“国际(地区)合作与交流项目”左侧+号或者右侧“展开”按钮,展开下拉菜单。
(3)点击“出国(境)参加双(多)边会议”右侧的“填写申请”,进入选择“合作协议”界面,在下拉菜单中选择“NSFC-BHKAEC(京港学术交流中心)”,然后按系统要求选择要依托的基金项目后即进入具体申请书填写界面。
3.申请书填写说明
(1)申请书项目名称为“赴香港参加XXX会议”。XXX为会议名称。
(2)申请书中的合作起止日期请填写2026年1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3)申请人应在项目申请书中阐明其研究基础和方向与本次学术会议的联系,并提供拟在会议上做的报告题目和摘要。其中报告题目还需填写在被录用论文名称一栏中。
(4)申请书中仅包含申请参会人员,无需填写香港方合作者。
4.预算编报要求。申请人应当认真阅读《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申请须知中预算编报要求的内容,严格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177号)》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的要求,认真如实编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
5.申请材料要求。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版申请书及附件材料,无需报送纸质申请书。
(二)依托单位注意事项。
依托单位应对本单位申请人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申报预算的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和经济合理性进行审核。本项目纳入无纸化申请范围,依托单位应当在申请截止时间前通过信息系统逐项确认提交本单位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
关于单位科研诚信承诺书提交等事宜,请参照《关于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执行。
项目获批准后,需将申请书的纸质签字盖章页装订在《资助项目计划书》最后,一并提交。签字盖章的信息应与电子版申请书严格保持一致。
(三)项目申请接收。
信息系统在线申报截止至2026年10月9日下午16时。
注:请申请人严格遵照本项目指南的各项要求填报申请,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请将不予受理,如有疑问,请致电联系。
六、联系方式
电话:010-62328256,62326943
传真:010-62327004
邮箱:hmt@nsfc.gov.cn
信息系统技术支持(信息中心):010-62317474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2026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