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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NSFC)与京港学术交流中心(以下简称BHKAEC)为鼓励和支持内地与香港学者之间的交流,现征集2027年度在内地组织召开的内地—香港学术会议项目(NSFC—BHKAEC学术会议)。
一、项目说明
(一)项目类型
本项目属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
(二)资助领域和申请代码
1. 围绕超导量子材料与机理研究前沿进展的数理科学领域,聚焦高温超导新材料、新现象和新效应等。申请代码1须选择A或T下属代码。
2. 围绕能源清洁转化与高效利用的化学及工程与材料科学领域,围绕零碳燃料的高效、规模化制备,化石燃料与零碳燃料融合利用过程中系统能效提升、污染物协同控制,以及能源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等。申请代码1须选择B、E或T下属代码。
3. 围绕粤港澳大湾区可持续发展的构造-水文-工程多因素耦合机理的地球科学领域,聚焦粤港澳大湾区活动断裂分布、重要断裂活动性和微地震分布规律,粤港澳大湾区地下水赋存、排泄和演化规律、海水入侵现状与影响,粤港澳大湾区大型工程建设的地质条件、风险及对策,AI赋能的多学科交叉融合在粤港澳大湾区防灾减灾智能监测和预警中的作用和现状等。申请代码1须选择D或T下属代码。
4. 围绕新型全球化下国际人力资源管理与全球人才战略的管理科学领域,聚焦新型全球化下的战略国际人力资源管理,全球人才配置与本地化人才体系建设,面向未来产业的全球人才管理机制与模式,人工智能赋能的国际人力资源管理模式等。申请代码1须选择G或T下属代码。
(三)资助强度
NSFC对获批准项目的资助强度为直接费用不超过15万元/项,本项目无间接费用。
(四)资助规模
拟资助的项目数量约4项。
(五)资助内容
资助在内地举办学术交流活动的费用。
(六)项目执行期
申请书中的研究期限应填写2027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会议必须在该时间范围内召开,会期不超过3天(含抵离时间)。
二、申请人条件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管理办法》,申请本项目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请人须是2027年12月31日(含)以后结题的三年期(含)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在研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项目参与者(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博士学位,或者有2名与其研究领域相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科学技术人员推荐)经基金资助项目负责人同意。
(二)申请人应该是申请合作交流项目的实际负责人,限为1人。
(三)与香港地区研究者具有良好的合作基础。
(四)更多申请人条件的详细说明请见《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三、限项申请规定
(一)本项目属于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不受“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限为2项”规定的限制。
(二)不受“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同类型项目”规定的限制。
(三)作为申请人申请和作为项目负责人正在承担的NSFC-BHKAEC合作交流项目,合计限1项。
(四)《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关于申请数量的其他限制。
四、申报说明
(一)申请人注意事项。
1. 申请人在填报申请书前,应认真阅读本项目指南和《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的相关内容。
2. 申请人须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s://grants.nsfc.gov.cn/),在线填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申请书》。具体步骤是:
(1)选择“项目负责人”用户组登录系统,进入后点击“在线申请”进入申请界面,点击“新增项目申请”按钮进入项目类别选择界面。
(2)点击“国际(地区)合作与交流项目”左侧+号或者右侧“展开”按钮,展开下拉菜单。
(3)点击“在华召开国际(地区)学术会议(组织间合作协议项目)”右侧的“填写申请”,进入选择“合作协议”界面,在下拉菜单中选择“NSFC—BHKAEC”,然后按系统要求选择要依托的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后即进入具体申请书填写界面。
3. 申请书填写说明
(1)项目申请应明确所申请领域的学术会议主题。
(2)列出不少于3个分议题。
(3)在“会议日程安排”栏目,应详细列出会议的日程安排。
(4)项目申报时,申请人不需要列出内地与香港双方参会学者的详细信息,但应当明确双方学者的人数。两地应分别有不少于15位学者与会报告。
(5)内地方和香港方的参会人员应分别来自各方3所以上的高校或科研院所,且每所高校或科研院所的参会人员数量不能超过单方总参会人数的三分之二。
4. 预算编报要求。申请人应当认真阅读《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申请须知中预算编报要求的内容,严格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177号)》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的要求,认真如实编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
5. 申请材料要求。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版申请书及附件材料,无需报送纸质申请书。
(二)依托单位注意事项。
依托单位应对本单位申请人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申报预算的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和经济合理性进行审核。本项目纳入无纸化申请范围,依托单位应在规定的项目申请截止日期前提交本单位电子版申请书及附件材料。
关于单位科研诚信承诺书提交等事宜,请参照《关于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执行。
项目获批准后,需将申请书的纸质签字盖章页装订在《资助项目计划书》最后,一并提交。签字盖章的信息应与电子版申请书严格保持一致。
(三)项目申请接收。
信息系统在线申报接收截止至2026年10月9日下午16时。
注:请申请人严格遵照本项目指南的各项要求填报申请,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请将不予受理,如有疑问,请致电港澳台事务办公室询问。
五、咨询联系方式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电 话:010-6232 8256,6232 6943
传 真:010-6232 7004
邮 箱:hmt@nsfc.gov.cn
信息系统技术支持(信息中心):010-6231 7474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2026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