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项目指南
项目指南
可持续发展国际合作科学计划2026年度项目指南(第一批)
日期:2026-04-01
来源:
作者:
字号:【
打印

  为实施更加开放包容、互惠共享的国际科技合作战略,推动实现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目标,助力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自然科学基金委”或“NSFC”)广泛联合国际组织以及各国科研资助机构,发起可持续发展国际合作科学计划(Sustainable Development International Cooperation Program,以下简称“科学计划”或“SDIC”),共同开展面向全球挑战的科学研究,促进双多边国际交流与合作,拓展国际合作空间。

  2026年度,科学计划将发布两批指南,包括组织间合作及战略性研究两类。首批指南包括的国际合作机构有巴西圣保罗研究基金会(FAPESP)、西班牙国家研究署(AEI)、蒙古国科技基金会(MFST)、泰国科研创新机构(TSRI)、联合国环境规划署(UNEP)、国际农业研究磋商组织(CGIAR)、国际应用系统分析学会(IIASA)。

  一、 总体科学目标

  联合国《2030可持续发展议程》的17项可持续发展目标(SDGs)相互关联、彼此促进又相互制衡,系统把握SDGs之间的协同关联与潜在矛盾,对统筹实现可持续发展三大核心维度——经济发展、社会包容与环境保护的平衡具有重要意义。

  实现可持续发展是全球治理与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核心使命,而全球变化已成为当前人类可持续发展面临的重大挑战之一。本科学计划直面全球可持续发展的系统性挑战,聚焦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的关键目标,围绕“应对全球共同挑战”与“布局关键战略领域”两大主线,开展跨国界、跨学科的系统性研究,推动可持续发展从科学认知迈向实践路径。重点聚焦“一带一路”共建国家及全球典型区域,开展多层次、多场景的区域集成研究,推动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可持续发展模式,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提供支撑,为相关国家和地区实现可持续发展提供科学决策依据。

  二、 主要资助方向

  2026年度,科学计划将围绕全球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挑战,结合全球共同挑战与国际科技前沿,主要围绕生命健康、资源绿色开发、生物多样性、气候变化、农业与食品科学、海洋科学等领域与国际合作机构开展联合资助。具体资助方向及要求,详见各资助机构及国际组织的项目说明

  三、 遴选项目的基本原则

  (一) 项目申请应以实现两个及以上联合国SDGs为目标,面向相关国家可持续发展面临的实际挑战,提炼基础科学问题开展研究。

  (二) 鼓励开展前沿领域探索性研究,优先支持具有原创性的新概念、新理论、新方法和新技术的研究。

  (三) 项目申请应突出对青年人才的培养和国际合作网络建设(特别是多边合作)。

  (四) 鼓励来自不同学科领域的研究队伍联合申请,促进学科交叉。

  四、 2026年度资助计划

  (一) 资助类型及规模

  拟资助“能力培育项目”20项左右,“重点项目”35项左右,“合作交流项目”及“研讨会项目”65项左右:

 

外方机构

能力培育项目

重点项目

合作交流或研讨会项目

巴西圣保罗研究基金会

10项左右,

不超过60万元/项

10项左右,

不超过200万元/项

-

西班牙国家研究署

-

5项左右,

不超过120万元/项

-

蒙古国科技基金会

-

6项左右,

不超过150万元/项

20项左右,

不超过15万元/项

泰国科研创新机构

12项左右,

不超过50万元/项

-

20项左右,

不超过15万元/项

联合国环境规划署

-

5项左右,

不超过180万元/项

10项左右,

不超过15万元/项

国际农业研究磋商组织

-

11项左右,

不超过180万元/项

10项左右,

不超过15万元/项

国际应用系统分析学会

1项,

不超过50万元/项

-

7项左右,

不超过15万元/项

 

  “能力培育项目”旨在支持中外科研人员培育合作关系,可开展包括合作研究、野外考察等多种形式的研究活动。“重点项目”旨在资助中外科研人员在选定领域开展合作研究,共同培养杰出科技人才和解决区域性科学问题,促进提升地区的科研水平与世界影响力。“合作交流项目”旨在支持中外科研人员开展能力建设,可开展包括互访、讲习/培训班等多种交流活动。“研讨会项目”旨在支持中外科研人员召开在华会议及出国会议。

  (二) 资助期限

  1. “能力培育项目”及“重点项目”资助期限为3年,申请书中的研究期限应填写2027年1月1日至2029年12月31日。

  2. “合作交流项目”资助期限为2年,申请书中的研究期限应填写2027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

  3. “研讨会项目”资助期限为1周,申请书中的研究期限应填写2027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五、 申请注意事项

  (一) “能力培育项目”及“重点项目”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包括组织间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和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科学计划框架下的“能力培育项目”和“重点项目”属于组织间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

  1. 申请条件

  (1) 中方申请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应作为负责人正在承担或承担过3年期(含)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2) 外方合作者应符合各资助机构及国际组织的要求(详见各资助机构及国际组织的项目说明,其中外方合作者中的负责人简称“外方负责人”,默认为中文申请书“境外合作人员”栏目的第一人)。

  (3) 国内合作研究单位不得超过2个。

  (4) 更多申请人条件的详细说明请见《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2. 限项申请规定

  (1) 不计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限2项”的范围。

  (2) 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

  (3) 作为申请人申请和作为项目负责人正在承担的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数量合计限1项,申请当年资助期满的项目不计入统计范围。

  (4) 《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关于申请数量的其他限制。

  (二) “合作交流项目”及“研讨会项目”

  科学计划框架下的“合作交流项目”及“研讨会项目”属于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

  1. 申请条件

  (1) 中方申请人须是2027年12月31日(含)以后结题的3年期(含)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在研项目(合作交流项目除外)的项目负责人或主要参与者。

  (2) 在研项目的主要参与者作为中方申请人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博士学位,或者有2名与其研究领域相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科学技术人员推荐,并经在研项目负责人同意。

  (3) 外方合作者应符合各资助机构及国际组织的要求(详见各资助机构及国际组织的项目说明,其中外方合作者中的负责人简称“外方负责人”,默认为中文申请书“境外合作人员”栏目的第一人)。

  (4) 更多申请人条件的详细说明请见《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2. 限项申请规定

  (1) 不计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限2项”的范围。

  (2) 不受“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同类型项目”规定的限制。

  (3) 作为申请人申请和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的各类SDIC项目,合计限1项。申请当年资助期满的项目不计入统计范围。

  (4) 《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关于申请数量的其他限制。

  (三) 申请人注意事项

  1. 申请路径

  申请人须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s://grants.nsfc.gov.cn/):

  (1) 选择“项目负责人”用户组登录系统,进入后点击“在线申请”进入申请界面;点击“新增项目申请”按钮,进入申请项目所属科学部选择界面,点击“申请普通科学部项目”进入项目类别选择界面。

  (2) 点击“国际(地区)合作与交流项目”左侧 + 号或者右侧“展开”按钮,展开下拉菜单。

  (3) 申请“能力培育项目”及“重点项目”,点击“组织间合作研究(组织间合作协议项目)”右侧的“填写申请”按钮,进入选择“合作协议”界面,在下拉菜单中选择“可持续发展国际合作科学计划(SDIC)-能力培育项目”或“可持续发展国际合作科学计划(SDIC)-重点项目”。

  (4) 申请“合作交流项目”,点击“合作交流(组织间协议项目)”右侧的“填写申请”按钮,进入选择“合作协议”界面,在下拉菜单中选择“可持续发展国际合作科学计划(SDIC)”。

  (5) 申请“研讨会项目”,点击“在华召开国际(地区)学术会议(组织间协议项目)”或“出国(境)参加双(多)边学术会议(组织间协议项目)”右侧的“填写申请”按钮,进入选择“合作协议”界面,在下拉菜单中选择“可持续发展国际合作科学计划(SDIC)”。

  (6) 按系统要求输入要依托的在研基金项目批准号,通过资格认证后即进入申请书填写界面。

  具体填报要求详见与各资助机构及国际组织的合作项目说明

  2. 预算编报

  申请人应当认真阅读《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申请须知中预算编报要求的内容,严格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177号)》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的要求,认真如实编报项目预算。

  合作交流项目和研讨会项目的资金预算仅包括“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应填写入资金预算表序号第4项“业务费”,此类项目无间接费用。在“预算说明书”栏目,应按交流年度根据需要为出访或来访人员的国际旅费(经济舱)、住宿费、伙食费、城市间交通费以及双边研讨会的会议费制定详细预算。

  3. 附件材料

  能力培育项目、重点项目的申请人与外方合作者应共同撰写英文申请书(附件1),上传至中文申请书的“附件”栏中一同提交。外方负责人应在英文申请书上签字,或提供一封本人签名的确认函代替。

 

外方机构

能力培育项目或重点项目

合作交流或研讨会项目

巴西圣保罗研究基金会

英文申请书

-

西班牙国家研究署

英文申请书(附件3)

-

蒙古国科技基金会

英文申请书

-

泰国科研创新机构

英文申请书

-

联合国环境规划署

1. 英文申请书

2. 申请简表

-

国际农业研究磋商组织

1.英文申请书

2.双边战略对接说明


-

国际应用系统分析学会

英文申请书

-

 

  4. 合作协议

  项目获批准后,申请人须与外方负责人签署合作协议(附件2),装订在《资助项目计划书》最后,一并提交。

  5. 申请人应当认真阅读本指南及附件、《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指南》的相关要求,在线填写并提交项目申请书及附件材料,无需报送纸质申请书。项目获批准后,将申请书的纸质签字盖章页装订在《资助项目计划书》最后,一并提交。签字盖章的信息应与电子申请书严格保持一致。

  6. 为加强项目的学术交流,促进项目群的形成和多学科交叉与集成,本科学计划将定期举办资助项目的年度学术交流会,并将不定期地组织相关领域的学术研讨会。获资助项目负责人有义务参加并协调外方合作者参加本科学计划指导专家组和管理工作组所组织的上述学术交流活动。

  (四) 依托单位注意事项

  依托单位应对本单位申请人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申报预算的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和经济合理性进行审核。本项目纳入无纸化申请范围,依托单位应在规定的项目申请截止时间前提交本单位电子版申请书及附件材料。

  关于单位科研诚信承诺书提交等事宜,请参照《关于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执行。

  六、 项目申请接收

  在线申报接收期为2026年3月31日至2026年5月15日16:00时。

  七、 批准结果公布

  2026年底将通过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通知资助结果。

  八、 自然科学基金委与各资助机构及国际组织的合作项目说明

  1. 自然科学基金委与巴西圣保罗研究基金会合作项目说明

  2. 自然科学基金委与西班牙国家研究署合作项目说明

  3. 自然科学基金委与蒙古国科技基金会合作项目说明

  4. 自然科学基金委与泰国科研创新机构合作项目说明

  5. 自然科学基金委与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合作项目说明

  6. 自然科学基金委与国际农业研究磋商组织合作项目说明

  7. 自然科学基金委与国际应用系统分析学会合作项目说明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国际合作局

2026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