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面上项目专项
“源于临床实践的科学问题探索研究”指南及注意事项


  源于临床实践的科学问题探索研究,既是提出重大医学科学问题、获得原始创新的源泉,也是实现从基础研究到面向人民生命健康、提升临床实践能力的重要路径。从临床诊疗实践出发,基于临床发现的新现象或关键诊疗问题,开展创新研究,揭示新规律、阐释新机制、解决临床难题背后的科学问题,对提升医学创新水平,桥接基础研究成果与临床实践的相互转化,完善医学研究资助格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医学科学部鼓励临床实践与基础研究结合,鼓励学科交叉及临床研究方法创新。2024年继续在面上项目设立“源于临床实践的科学问题探索研究”专项,计划资助约100项,直接费用约70万元/项。支持开展如下研究:①基于临床现象或临床诊疗关键问题凝练出的重要科学问题,借助临床样本和临床信息等资源,开展对疾病诊疗和预防有重要指导意义的创新研究;②基于前期基础研究获得的创新成果,开展临床转化探索性研究;③探索临床研究新范式和转化研究新技术、新方法。研究方向应符合上述三个研究方向之一,对不符合要求的项目申请将不予资助。

  2023年本专项共收到申请项目1 317项,经过同行专家通讯评审和专家组会议评审,共资助85项项目申请,直接费用资助强度约65万元/项。从前三年本专项受理的项目申请来看,不符合《指南》要求的共性问题主要包括:①从临床实践和临床需求中凝练和发掘创新性科学问题不够,科学问题单纯来自文献;②已取得前期研究成果,但缺乏与临床相结合的转化性研究;③缺乏严谨的临床研究设计或高质量的前期数据基础。

  2024年,申请人根据所申请项目的研究领域,自主选择H01~H35一级申请代码下的二级申请代码,并在申请书“附注说明”栏中注明“源于临床实践的科学问题探索研究”。申请人需要在申请书正文部分“立项依据”之前对以下三个问题进行阐述说明(800字以内):①本研究的临床科学问题及创新性;②本研究的临床价值和转化应用潜力;③本研究如何利用临床资源开展临床-基础相结合的科学探索。本专项不资助医院和企业已经开展的临床研究。涉及临床研究的项目,须符合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制定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并提供相应批准材料。该专项仅限于面上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