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国家重点实验室工作的不断发展,国家重点实验室国际合作交流专项(简称专项)的资助工作也在不断加强。

  根据资助范围,实验室专项经费将对当年评估结果为优秀的实验室按每个实验室不超过20万元的额度实行一次性加强资助。受资助者须向国际合作局提交年度国际合作交流计划。2005年实验室专项经费资助科学家开展国际合作交流项目类型:(1)出国参加国际会议;(2)在华召开国际学术会议,鼓励国家重点实验室主办或筹办各种类型的国际学术会议,以深化国际合作与交流,扩大我国科学家的影响,提高我国基础研究在国际学术界的地位;(3)合作研究;(4)外国优秀科学家来实验室从事长期合作研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