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顺应科学研究国际化趋势,最大限度地利用国际科学资源,增强我国基础研究的国际竞争能力,推动我国基础研究若干领域进入国际先进行列,自然科学基金会于2001年起设立了科学基金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该类项目根据“有所为、有所不为”的方针,体现有限目标、重点突出和重视学科交叉的原则,以我为主、平等合作、互利互惠、成果共享,将国际合作的战略目标定位在促进我国科学研究自主创新能力上。

  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的立项范围是:(1)由我国科学家创意发起或参与的国际大型科学研究项目和计划;(2)我国有迫切需求、亟待发展,但目前处于弱势领域里的重大合作研究项目;(3)利用国外大型科学设施开展的重大研究项目;(4)具有世界一流的合作伙伴和良好国际合作前景的大型科学研究项目;(5)属于自然科学基金会与国外科学基金组织或学术机构共同推荐的双边或多边大型国际合作项目。

  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的受理与评审,将逐步纳入科学部的年度受理和评审程序,在年度评审会上集中评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