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科金函财〔2021〕20号
薛勇彪委员:
您《关于加强我国生命健康基因组大数据共享平台和机制建设的提案》收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高度重视,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需要支付的出版费、资料费、专用软件购买费、文献检索费、专业通信费、专利申请及其他知识产权事务等费用。根据实际研究需要的数据共享费等可以在“其他支出”科目中列支。
今后我们将在工作中进一步加强调研,了解依托单位、科研人员在自然科学基金资金使用管理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不断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加快提升资金管理的信息化服务水平,进一步做好资金管理“放管服”工作。衷心感谢您对科学基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今后一如既往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2021年6月23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财务局 010-62327225、623269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