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科金发计〔2022〕33号
张晓容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改革完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组织立项形式的建议》收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自然科学基金委)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自然科学基金委按照“面向国家需求,引导多元投入,推动资源共享,促进多方合作”的原则,通过发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导向作用,引导与整合地方政府、行业部门及企业等社会资源投入基础研究,吸引和集聚全国的优势科研力量,围绕区域、行业、企业的紧迫需求,聚焦关键领域中的核心科学问题、新兴前沿交叉领域中的重大科学问题开展前瞻性基础研究,培养科学与技术人才,共同促进区域创新体系建设,推动产业及重要领域自主创新能力的提升,逐步建立基础研究多元化投入机制。
一、与地方政府设立联合基金发展概况
为了促进区域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充分发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导向作用, 自2006年开始,自然科学基金委与地方政府共同设立联合基金,开启了与地方政府一对一设立联合基金的资助模式。2013年,与青海省人民政府联合设立柴达木盐湖化工科学研究联合基金,为期5年,双方共投入经费1.0亿,协议期内共资助项目102项。与地方政府设立联合基金在引导科研人员关注区域与产业发展需求、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起到了推动作用。
2018年,自然科学基金委启动了新时期科学基金深化改革,与有关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不再一对一单独设立联合基金,而是强化统筹管理,统一经费使用,统一发布指南,统一评审程序,统一项目管理,推进形成具有更高资助效能的新时期联合基金资助体系。2019年,青海省加入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青海省共出资经费6000万元,自然科学基金委匹配2000万元。截至2022年4月,已有北京等24个省区市加入了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
二、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评审原则及程序
联合基金是科学基金的重要组成部分,在项目评审中,始终坚持“依靠专家、发扬民主、择优支持、公正合理”的评审原则,遴选标准、评审程序等项目评审要求与其它科学基金项目完全一致,始终将项目的学术水平和创新性放在首位,旨在遴选出具有水平高、创新性强,同时又符合联合基金定位的项目。
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秉持“面向全国,公平竞争”的原则,坚持全国一盘棋,打破各省份间的界限,按照研究领域方向进行评审,每个领域涉及多个省份的项目统一组织通讯评审和会议评审,进行统筹管理。同时,邀请相关研究方向的高水平专家评审,择优支持,保证了项目的质量。
三、加强协同,促进区域科技创新能力的提升
联合基金在管理过程中充分考虑联合资助方的需求,双方加强沟通交流,做到“抓好两头,带动中间”。在指南制定方面,联合资助方紧密围绕地方发展战略需求,聚焦经济社会发展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和关键难题,组织各方面专家对指南进行充分论证,不断加强科学问题凝练,提高联合基金项目指南的科学性和前瞻性。
在项目实施的过程管理方面,发挥联合资助方作用,加强联合资助方对项目的跟踪交流,让联合资助方更多地了解项目进展、创新成果,实现成果的精准推送和对接。近年来,自然科学基金委与浙江、北京、广东在成果落地转化方面联合开展了一系列成果对接与转移转化的相关活动,推动潜在应用价值的联合基金研究成果与地方应用对接。通过探索科学基金成果应用贯通机制,让科学基金资助成果在地方落地并转移转化,促进区域科技创新能力的提升,为区域的持续发展夯实基础,提供源源不断的动力。
经过四年的不断探索与完善,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得到了快速发展,规模不断壮大,联合资助机制也得到各方的充分肯定。
您提出的关于改革完善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立项形式、加强过程管理等建议,对做好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工作具有很好的参考价值。下一步,自然科学基金委将继续与各省区市加强合作,完善资助模式,强化公平公正,实施好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工作。在项目遴选和评审过程中更加体现各联合资助方的需求和特点;进一步发挥联合资助方在中期检查、结题验收、成果转化方面的作用,确保项目与地方发展需求深度融合,最大限度发挥联合基金的带动引领作用。
感谢您对科学基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单位及电话: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计划与政策局 010-62329897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2022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