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科金发计〔2018〕61号
杨善林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深化改革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们赞同您提出的“使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杰青基金)回归项目属性、引导高层次人才潜心工作和有序流动”的建议。作为支持我国基础研究的主渠道之一,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以下简称科学基金)一直致力于培育优秀科研人才和团队,通过不断提升包括杰青基金在内的各类人才项目实施水平来提高基础研究人才的培养质量和整体资助效益。
一、杰青基金资助成效及特点
1.杰青基金在基础研究人才培养中发挥了巨大作用。
杰青基金设立于1994年,是由时任国务院总理批准设立、用于培养造就拔尖人才的专项基金。该类项目旨在支持在基础研究方面已取得突出成绩的青年学者自主选择研究方向开展创新研究,促进青年科学技术人才的成长,培养造就一批进入世界科技前沿的优秀学术带头人。截至目前,该项目累计资助3796项,经费总计69.68亿元(2015年以后为直接费用)。其中,2017年资助198项,直接费用6.79亿元,资助强度350万元/项。
杰青基金实施20多年来,遴选并培育了一批领军人才,促进了我国基础研究国际影响力的显著提升;推动了学科繁荣发展,促进了我国学科整体水平的大幅提升;不断取得重大科研成果,推动了我国科技资助创新水平的不断提升;有效解决了国家战略发展和现实需求中的一些关键科学问题,为创新驱动发展提供了强大动力。目前,68.9%的2000年以后当选的60岁以下的中科院院士曾获该项目资助;由该项目获得者主持或参与的国家自然科学奖有486项,占该奖总数的79.5%。
2.杰青基金具有研究项目的本质特点。
从资助定位和目标来讲,杰青基金本质上是研究项目,需要在一定期限完成相应的研究任务。该项目所有资助经费均用于科学研究活动,不为项目获资助者提供任何物质待遇;项目执行过程中,获资助者的身份是“项目负责人”,项目执行完毕后该项目就成为“过去式”,获资助者的项目负责人身份也就自动结束,从未授予任何人才头衔或称号。
3.杰青基金形成了科学合理的评审流程。
杰青基金的评审严格遵照“依靠专家、发扬民主、择优支持、公正合理”的原则进行。在经过通讯评审和会议评审两轮评审后,还要经过公示、评审委员会评定等步骤,坚持优中选优、确保评审质量。评审中要求专家着重考察申请人做出的实际贡献和拟开展研究工作的创新性、科学价值、对相关学科领域发展的推动作用以及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影响等,避免通过简单的数数来做出判断。
4.获资助者具有潜心研究的良好氛围。
从2014年起,杰青基金资助期限由4年延长到5年,资助强度实现倍增,获资助者可以有更长时间、更多经费潜心开展研究,对研究工作做出更长远的规划和设计。同时,随着科学基金人才资助体系的不断完善,杰青基金获资助者可以申请创新研究群体项目等更高强度、更长周期的项目,着力培养创新团队,合力开展更高水平的科研攻关。
二、目前存在的问题
尽管杰青基金在基础研究人才培养中发挥了巨大作用,但随着我国整体科研环境发生着深刻变化,杰青基金也存在着建议中提到的“荣誉化”“头衔化”等问题。
凭借科学精准的定位和公平公正的遴选,杰青基金在科技界树立了良好形象、赢得了广泛赞誉。许多部门、单位在一些评比、考核中就把它当作了重要参考指标,获得数量的多少直接影响单位在考核评比中的排名,尽管它本质上是研究项目而非头衔或荣誉称号。有的单位甚至将能否获得杰青基金资助与薪酬待遇高低、资源分配多寡直接挂钩。这种使用中的异化做法导致许多单位“挖人”专挖杰青基金等人才项目获资助者现象的发生。
三、下一步改进举措
您的建议对于解决目前杰青基金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很好的思路。下一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自然科学基金会)将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不断提升包括杰青基金在内的各类科学基金人才项目的资助效益。
1.积极引导人才培养和使用单位正确看待人才项目。
自然科学基金会将呼吁广大人才培养和使用单位正确看待杰青基金等科学基金人才项目,认识到它们只是助推优秀人才继续发展的“助推器”,并非证明其功成名就的“鉴定书”。强调杰青基金的项目属性,着力避免各类考核评估中“不重视实际贡献与业绩、只重视获得过多少项目资助”现象的发生。切断人才项目与薪酬待遇之间的直接联系,鼓励人才的正常流动,避免单位间的无序竞争。
2.积极研究人才计划(项目)间避免重复资助的具体举措。
科学基金人才项目资助体系将以更加积极的态度融入国家科技人才资助体系中。自然科学基金会将积极配合国家关于统筹管理各类人才计划(项目)的行动部署并做好相应工作,与各项目主管部门一道研究建立国家科技人才计划(项目)的设立、管理、评估、退出机制,加大统筹协调力度,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避免重复资助。避免科研人员获得多项同一层次的人才计划(项目),鼓励人才计划(项目)获资助者积极争取更高水平的研究项目,不断提高有限资源的整体资助效益。
3.深入推进人才评价改革。
在科学基金人才项目评审中,继续坚持“依靠专家、发扬民主、择优资助、公正合理”的原则,在保持现有评价机制的基础上,强调更加注重考察科研人员提出和解决重大科学问题的原创能力和研究成果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贡献,避免片面将人才评价与论文数量、影响因子、专利、项目、经费挂钩,突出研究成果质量、原创价值和对经济社会发展实际贡献在人才评价中的作用。避免论资排辈,注重对具有发展潜力的优秀青年人才的发现和培养。进一步提高人才项目评审中海外同行专家的占比,加强国际评价。深入开展人才项目的绩效评价工作,不断提升人才项目的实施绩效。自然科学基金会将在中央人才工作协调小组的统一部署下,加强与各人才计划(项目)主管部门的协调配合,积极研究优化科研环境、提高资助效益的创新思路和举措,为更多研究成果的不断涌现创造良好条件。
联系单位及电话: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计划局 62328623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2018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