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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管理常见问答(2022年)

 【材料提交】  【成果】  【日常管理】


  由于客观原因不能按期完成研究计划的,项目负责人可以申请延期1次,申请延长的期限一般应当为整年且不得超过2年。项目负责人应当于项目资助期限届满60日前提出延期申请,经依托单位审核后报自然科学基金委批准。批准延期的项目在结题前应当按时提交项目年度进展报告。

  暂不要求。

  从2014年开始自然科学基金委正式启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报告》全文公布工作。可登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大数据知识管理服务平台http://kd.nsfc.gov.cn/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