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澳科技合作特别资金正式实施
日期 2001-09-03 来源: 作者: 【 大 中 小】 【 打印】 【 关闭】
由科技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和澳大利亚工业、科学和资源部共同建立的“中澳科技合作特别资金”已于2001年正式实施。该资金将用于支持中澳两国共同感兴趣的科学和战略研究开发项目,双方每年最多各投入相当于150万人民币的经费,科技部和我委每年分别投入75万元人民币。
该特别资金项目分为中澳双方共同资助的项目、中方单独资助的项目(澳方合作者自行解决经费来源)和澳方单独资助的项目(中方合作者自行解决经费来源)三类。项目执行期为一年。经评审纳入特别资金的项目,将获得一定数量的研究与交流补充经费,同时仍可继续向我委申请一般国际合作交流经费。
特别资金每年申请一次,凡是承担在研的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并与澳大利亚方有良好合作基础的国内专家均有资格申请该项资金。
项目申请时间表:
2001.9.3
开始征集项目,递交意向书(详见注)
2001.9.28
征集项目截止
2001.12.7
正式申请书收齐(中方填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申请书”并附双方合作协议方、邀请信或确认信,并用英文填写"Partner Summary Page"。)
2001.12.14
中澳双方交换项目清单(初步)
2002.3.1
完成项目评审
2002.3.15
交换正式项目清单
2002.4
2002年年会,确定项目
注: 意向书中方交至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国际合作局美大东欧处时应附由澳方合作者填写的“Partner Summary Page”, 澳方向澳科工部递交正式申请书时应附由中方合作者填写的"Partner Summary Page".
澳方交至如下地址:
Mrs. Lynne Thomson
Manager/CRC Program-Policy
ACT Regional Office
115 33 Allara Street,
Canberra City, ACT 2601
Ausindustry, Australia
Tel: 61-2-62136279
FAX: 61-2-62136422
E-mail: lthomson@isr.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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