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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报送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年度执行报告及基地联系信息的通知

    日期 2004-03-05   来源:   作者:  【 】   【打印】   【关闭

    国科金计函〔2003〕58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实施细则》,获得资助的单位每年应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计划局提交《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年度执行报告》,现将《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年度执行报告》空白表格(附件1)下发,请各有关单位认真填写,于2004年3月15日之前一式两份报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计划局。   鉴于基地负责人变更等原因,原基地联系信息需要更新。请各基地填写《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人才培养基地联系信息表》(附件2)并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于2003年12月31日前报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计划局。   联系人:谢焕瑛   电 话:010-62326941,62326978(FAX)   E-Mail:Xiehy@Nsfc.gov.cn     附件1: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年度执行报告   附件2: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地联系信息表   二○○三年十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