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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科学基金国际合作与交流项目实施在线受理的通知

    日期 2005-12-01   来源:   作者:国际合作局  【 】   【打印】   【关闭

      为了推进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国际合作与交流项目的信息化管理进程,方便广大科学家申请科学基金国际合作与交流项目,在自然科学基金委多个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完成了国际合作与交流项目在线受理、在线同行评议等工作。该项工作经过近半年的试运行,现于即日全面启动。   国际合作与交流项目的在线受理与评议工作主要依托“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ISIS系统:https://isis.nsfc.gov.cn )”进行。   该项工作涉及人员非常广泛,有项目申请人、在研基金项目负责人、项目依托单位管理者以及基金委项目管理人员等,每位用户都需要登录ISIS系统完成工作,具体操作步骤见附件。   申请人在线填写完成并提交项目申请后,请打印一份纸质申请书,经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确认后,寄送至基金委相关受理部门。   填报过程中若有问题请咨询: 有关网上操作问题:010-62317474(信息中心);电子邮件:support@nsfc.gov.cn 有关管理办法、政策解释等:010-62327001(国际合作局)   特此通知。 二OO五年十一月三日 附件1: 项目申请人主要操作: 一、 没有ISIS系统用户名/密码的申请者 如果是在研基金项目的项目组成员,请项目负责人设置申请权限; 如果是国家重点实验室固定人员和RGC项目申请人,请单位科研管理者设置申请权限。 接受电子邮件通知得到登录系统的用户名和密码。 通过用户名/密码(选择“项目申请人”用户)登录ISIS系统。 选择“申请及评议”菜单下的“申请国际合作类项目”,可以直接申请国际合作与交流项目。 二、在研基金项目负责人 使用您的用户名/密码(选择“项目负责人”用户)登录ISIS系统。 申请项目:选择“申请及评议”菜单下的“申请国际合作类项目”,可以直接申请国际合作与交流项目。 设置权限:选择“管理”菜单下的“批准申请权限”,可以为在研基金项目组成员设置申请权限。 审核项目:选择“申请及评议”菜单下的“审核国际合作申请”,可以审核项目组其他成员的国际合作申请。 附件2: 依托单位科研管理者有以下操作: 一、 设置权限:   选择“管理”菜单下的“用户管理”—>“添加申请人”的功能,为本单位申请国家重点实验室国际合作交流专项基金和RGC项目的申请人设置申请权限。 二、 审核并确认项目: 接收到信息系统发送的主题为“国际合作与交流申请项目确认”的电子邮件后,使用“单位联络人”的用户名/密码登录系统; 选择“申请及评议”菜单下的“申请项目检索”功能,对申请人提交的国际合作项目电子文件进行“确认”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