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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征集赴芬兰“人才培养战略培训班”参加人选的通知

    日期 2006-03-21   来源:   作者:计划局 机关服务中心  【 】   【打印】   【关闭

    科技处、外事办公室: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将于2006年6月25日至7月15日组织赴芬兰"人才培养战略培训班",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 培训目的   在近期联合国列举出的国家综合科技发展指数排名中,芬兰名列发展最快国家之首。芬兰经济得以在过去20年间产生质的飞跃,从一个主要依赖于以自然资源为主的资源型经济发展成为以高新技术为主要驱动力的知识型经济,主要得益于建立在生产、学习、研究密切合作基础之上的高新技术的迅猛发展。   以党中央提出的实施人才强国战略为指引,根据我国的经济实力和现有的科技基础,学习和借鉴芬兰在为科技人才提供自由发展空间,完善知识产权制度,引导资本市场激发个人研究等方面的成熟做法和先进管理经验。最大限度地开发科技人员的创新潜能,使其在国际科技竞争中取得优势,并在一些关键领域居于世界领先水平。将发现和培养人才作为科学基金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战略目标,并在此目标的指引下形成较为完善的人才资助体系,为我国科技人才建设提供良好环境和机制保障,从而促进国家科技创新体系的建立。 二、 培训内容和方式   本次培训分为两个阶段,国内预培训和境外培训,内容主要围绕以下专题展开。 芬兰的教育科研投入 芬兰的人才培养及引进经验 人力资源战略规划 资本市场对科技人才的激励机制 个人与企业的自主创新意识 社会经济改革下成功的人力潜能开发 西方的产权制度 国际知识产权 建立成功的科技园区 - 科技园区企业化 科技研究项目的经费筹措 高科技风险基金的设立 高新技术企业的资本运作案例 科研资金分配体系下的竞争机制 论行政部门与科技部门的微妙关系 科技管理行政化的讨论   培训方式采用集中授课和实地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讲授内容既有宏观概述,又有具体的案例分析,辅之以参观、研讨和座谈等活动。 三、 培训对象   主要为全国高等院校及科研单位的科研人员和管理人员,人数25人左右。被推荐人员应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热爱科学基金事业,业务素质好,身体健康,原则上具有副高级职称或副处级以上职务。有较好的英语交流能力,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对于曾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表彰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外语水平高、工作业绩突出的人员,可以根据单位的推荐意见优先考虑或适当放宽报名条件。 四、 出访时间及拟访单位   出访时间拟定于2006年6月25日至7月15日。其中,国内预培训2天,境外培训21天。拟访问的主要单位有:芬兰教育部、芬兰科学院、芬兰国家研究与发展基金会、芬兰赫尔辛基大学、芬兰坦佩雷工业大学等。主要城市有:赫尔辛基、图尔库、波尔沃等。 五、 主办及承办单位   培训班由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计划局主办,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机关服务中心外事服务部承办。机关服务中心外事服务部负责筹办国内的预培训,国家外国专家局指定的境外接待渠道负责承办境外培训。 六、 注意事项   请按照要求推荐1-2名同志参加本次出国培训。   核实推荐人员情况后,准确填写《出国(境)培训人员审批表》和《拟派人员情况表》,表中"选派单位综合审查意见"一栏必须由单位的主管领导(非外事处领导)签字盖章。上述所指单位应是具备法人资格的单位。   上述两表填写完成后于 4 月 17 日前邮寄至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机关服务中心外事服务部,同时交纳报名费。   如4月17日前邮件无法寄到,可先发电子邮件或传真报送上述两表,其内容应与纸质原件一致。此件等同报名并做统计使用,但是审核时以报送来的纸质原件为准。   《出国(境)培训人员审批表》和《拟派人员情况表》可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网站(www.nsfc.gov.cn)的下载中心下载。   经国家外国专家局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审批后,若由于推荐单位或参加者个人原因不能成行,除报名费外,其它费用如数退还。 七、 经费开支说明   本次培训为审批类出国(境)培训项目,国家外国专家局在经费上给予20%的资助,其余经费由各报名单位自筹。   境外培训收费标准按照财行〔2001〕73号《临时出国人员费用开支标准和管理办法的通知》及外专发〔2002〕95号《国家外国专家局、财政部关于调整短期出国(境)培训生活费开支标准和部分国家培训费币种的通知》及实际开支综合确定,以人民币结算。经核定,本次培训费用为4.9万元人民币/人,扣除资助经费后,应交费用总计为 4.2 万元人民币/人(经费开支预算见附表)。 八、 汇款办法:   电汇户名: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机关服务中心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北太平庄支行   帐  号:0200010009014450296   用  途:赴芬兰培训班报名费   邮政汇款收款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机关服务中心   备 注:赴芬兰培训班报名费 赴芬兰"人才培养战略培训班"经费预算表 支出项目 费用标准(人民币元/人) 备注 报名费 1000 国际旅费 6300 外专局资助20% 国内预培训费 1500 签证费和换汇手续费 800 境外培训费 培训费 5040(30欧元×21天×80%) 外专局资助20% 按国家关于芬兰培训费标准150欧元/人,21天费用约人民币31500元/人。 住宿费 14280(85欧元×21天×80%) 餐费 5880(35欧元×21天×80%) 城市间交通费 2000 公杂费 1700 单间差 1500 小 计 40000 ×5% 税金 2000 实际收费标准 共 计 42000 按20人参加培训计算 九、 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敬昱   通讯地址:北京市8610信箱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机关服务中心外事服务部   邮政编码:100085   联系电话:010-62327256 010-62326933   传  真: 010-612326933   E-mail: lijy@nsfc.gov.cn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计划局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机关服务中心 二○○六年三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