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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年出国(境)培训项目计划

    日期 2006-03-24   来源:   作者:服务中心  【 】   【打印】   【关闭

      根据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结合引智工作任务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建设的需要,按照国家外国专家局《关于申报2006年出国(境)培训项目计划的通知》的要求,现就2006年出国(境)培训计划公布如下。 一、 培训工作的指导思想   培训工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胡锦涛同志在十六届五中全会上的讲话为指导,按照"德才兼备、按需派遣、学以致用、宁缺毋滥"的选派方针,全面贯彻"突出重点、优化结构、归口管理、规范程序"的指导原则。 二、 培训目标   培训项目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为总体目标,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建设发展要求,重点放在对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起关键作用的重大科技攻关项目、体制改革及突发事件应对机制的建立等项目。不断提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管理人员和依托单位负责基金管理人员的管理决策水平,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的自主创新能力。 三、 培训对象   主要为全国高等院校及科研单位的科研人员和科研管理人员。被推荐人员应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热爱自然科学基金事业,业务素质好,身体健康,原则上具有副高级职称或副处级以上职务,有较好的英语交流能力,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对于曾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表彰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外语水平高,工作成绩突出的人员,可以根据单位的推荐意见优先考虑或适当放宽条件。 四、培训项目有关情况   2006年计划组织4个培训项目。分别是: 主办单位 项 目 名 称 人数 时间 培训地 1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 委员会计划局 人才培养战略 培训班 20 6月下旬 芬兰 2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 委员会生命科学部 疾病预防控制研究管理策略与 体系培训班 20 8月上旬 加拿大 3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 委员会管理科学部 知识产权与自主创新培训班 20 9月上旬 德国 4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 委员会信息科学部 信息技术与系统管理培训班 20 10月下旬 英国   每个培训班在境外时间均为21天,国内预培训2天,共计23天。 四、 主办单位及境外接待渠道   各培训班由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相关科学部和局室主办,由机关服务中心具体承办并负责国内的预培训。由国家外国专家局指定的国外培训接待渠道承办境外培训。 五、 培训要求   参加培训单位按照要求可推荐1-2名同志参加出国培训,经国家外国专家局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审批(审核)后办理各项出国(境)手续。各培训项目信息将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网站上予以公布。 六、培训经费   培训经费以报名单位自筹为主,审批类团将由国家外国专家局给予部分资助。收费标准按照财行[2001]73号"财政部、外交部《临时出国人员费用开支标准和管理办法的通知》"及外专发[2002]95号《国家外国专家局、财政部关于调整短期出国(境)培训生活费开支标准和部分国家培训费币种的通知》及实际开支综合确定,以人民币结算(按当日牌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