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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征集赴加拿大“疾病预防控制研究管理策略与体系培训班”参加人选的通知

    日期 2006-04-27   来源:   作者:服务中心  【 】   【打印】   【关闭

    科技处、外事办公室: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将于2006年8月12日至9月1日组织赴加拿大"疾病预防控制研究管理策略与体系培训班",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进入本世纪以来,随着以SARS、禽流感为代表的新老传染病的出现和暴发,疾病预防与控制对策工作引起了世界各国的高度关注。 建国后,我国虽然一直强调预防为主,并在疾病预防与控制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但在一些方面,如:急性传染病的预警机制、疾病预防的管理体制、急性传染病科研项目的立项与管理等方面同发达国家相比仍然有较大差距。为此,通过组织疾病预防与控制的科研管理干部赴发达国家学习和开展交流工作必不可少,可以迅速提高管理能力、判断能力和反应能力,从而更好地为保障我国人民的健康服务。   二、培训内容和方式   本次培训分为两个阶段,国内预培训和境外培训,内容主要围绕以下专题展开。     加拿大社会医疗卫生体制概述     加拿大医疗卫生政府管理部门及职能     三级政府在公共医疗卫生管理方面的分工和政策     加拿大基本医院的组织架构管理     院方与医生之间的关系     医药分离的实际操作     突发疾病, 传染病报告机制     预防和应对管理体系及政府部门紧急应变的指挥和实施措施     相关法律法规     公共医疗危机管理-非典案例分析     公共医疗危机管理-禽流感案例分析   培训方式采用集中授课和实地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讲授内容既有宏观概述,又有具体的案例分析,辅之以参观、研讨和座谈等活动。   三、培训对象   主要为全国高等院校及科研单位从事生命科学研究、医疗科研管理和疾病预防的科研人员和管理人员,人数25人左右。被推荐人员应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热爱科学基金事业,业务素质好,身体健康,原则上具有副高级职称或副处级以上职务。有较好的英语交流能力,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对于曾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表彰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外语水平高、工作业绩突出的人员,可以根据单位的推荐意见优先考虑或适当放宽报名条件。   四、时间及拟访单位   出访时间拟定于2006年8月12日至9月1日。其中,国内预培训2天,境外培训21天。拟访问的主要单位有:安大略省卫生部、多伦多公共卫生局圣米高医院、麦克玛斯特大学医疗科学管理机构。   五、主办及承办单位   培训班由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生命科学部主办,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机关服务中心外事服务部承办。机关服务中心外事服务部负责筹办国内的预培训,国家外国专家局指定的境外接待渠道负责承办境外培训。   六、注意事项   请按照要求推荐1-2名同志参加本次出国培训。   核实推荐人员情况后,准确填写《出国(境)培训人员审批表》和《拟派人员情况表》,表中"选派单位综合审查意见"一栏必须由单位的主管领导(非外事处领导)签字盖章。上述所指单位应是具备法人资格的单位。   上述两表填写完成后于 6月 8日前邮寄至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机关服务中心外事服务部,同时交纳报名费。   如6月8日前邮件无法寄到,可先发电子邮件或传真报送上述两表,其内容应与纸质原件一致。此件等同报名并做统计使用,但是审核时以报送来的纸质原件为准。   《出国(境)培训人员审批表》和《拟派人员情况表》可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网站(www.nsfc.gov.cn)的下载中心下载。   经国家外国专家局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审批后,若由于推荐单位或参加者个人原因不能成行,除报名费外,其它费用如数退还。   七、经费开支说明   本次培训为审批类出国(境)培训项目,国家外国专家局按标准经费给予30%的资助,其余经费由各报名单位自筹。   境外培训收费标准按照财行〔2001〕73号《临时出国人员费用开支标准和管理办法的通知》及外专发〔2002〕95号《国家外国专家局、财政部关于调整短期出国(境)培训生活费开支标准和部分国家培训费币种的通知》及实际开支综合确定,以人民币结算。经核定,本次培训扣除资助经费后,应交费用总计为 3.55 万元人民币/人(经费开支预算见附表)。   八、汇款办法   电汇户名: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机关服务中心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北太平庄支行   帐 号:0200010009014450296   用 途:赴加拿大培训班报名费   邮政汇款收款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机关服务中心   备 注:赴加拿大培训班报名费   附表:经费开支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