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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管理科学部主任基金2008应急研究项目(第二期)申请说明

    日期 2008-07-21   来源:   作者:  【 】   【打印】   【关闭

      一、项目类型和意义说明

      为了对党中央和国务院所关注的经济、科技、社会发展中出现的一些重大管理问题快速做出反应,为党和政府科学决策及时提供政策建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于1997年特别设立了管理科学部主任基金应急研究专款,主要资助开展关于国家高层宏观管理及发展战略中特别急需解决的重要的综合性问题的研究,以及与之相关的经济、科技与社会发展中的“热点”与“难点”问题的研究。

      应急研究项目的设立目的是为党和政府科学决策及时提供应用性的政策建议,但并不是代替政府进行决策,也不是将管理科学知识创新作为第一研究目标。根据学部对于应急项目的一贯指导思想,应急研究应该从“探讨理论基础、评介国外经验、完善总体框架、分析实施难点”四个主要方面对政府进行决策支持研究。每项研究的成果都要有针对性、及时性和可行性。所提出的政策建议应当是技术上可能、经济上合理、法律上允许、操作上可执行、进度上可实现和政治上能为有关各方所接受,以尽量减少实施过程中的阻力。在研究方法上要求尽量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案例研究与理论探讨相结合、系统科学与行为科学相结合的综合集成研究方法,要言之有据,忌空洞说教。

      应急项目的申请者/承担者应当是在相应的领域中已经具有深厚的学术成果积累和丰富实践经验的专家,并有与相关实际部门的合作为基础,能够在短时间(通常是10个月)内取得具有实际应用价值的成果。

      管理科学部的应急研究项目实行滚动式立项,全年接受项目建议。应就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主要研究内容、研究目标等提出建议,并对国内现有研究基础和研究队伍进行分析。应急项目立项建议书请寄至:北京市海淀区双清路83号  国家自然科学委员会管理科学部 王铁男 收,邮编:100085。电话:010-62327151,传真:010-62326896,E-mail:yjyj@mail.nsfc.gov.cn。

      二、2008年项目指南(第二期)

    汶川特大地震的应急管理和灾后重建若干问题研究

      管理学科部决定自即日起受理2008年第二期应急项目《汶川特大地震的应急管理和灾后重建若干问题研究》的申请。

      2008年5月12日14点28分,以四川省汶川县为中心发生了里氏8.0级的特大地震,受灾范围波及四川、陕西、甘肃、重庆、云南等省区,受灾面积达10万余平方公里。其震级之高、烈度之强、波及范围之广、破坏程度之大,超过新中国建国以来任何一次特大地震;汶川特大地震对我国的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巨大的破坏作用,造成了极为重大的人员伤亡,酿成了无数的家庭悲剧,给以后的灾区重建遗留下巨大的后遗症;这次地震造成了巨大的经济财产损失,造成生产经营活动中断,交通通讯、供水供电等基础设施严重受损,直接影响灾区的经济发展和民众的正常生活;地震灾害带来的灾后重建的任务十分艰巨,对我国的宏观经济发展产生重大的影响,特别是灾害加大了相关资源投入的压力和供应紧张,长期来说,也对灾区的经济结构和整个国家的经济发展方式等提出了严峻的挑战。因此,开展对汶川特大地震对经济社会发展影响与应急管理研究有着十分重大的现实意义,也有重要的理论意义。

      本应急项目是以汶川特大地震的应急指挥、灾后救助与重建中的急需解决的重大实践问题与对策、政策为主要目标开展应急性研究。研究目的在于为后续的抗震救灾、灾后重建工作提供科学的理论依据和积极的政策建议,也为完善我国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体系和特大自然灾害的风险管理体制提供有益的借鉴。

      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1、汶川特大地震决策指挥体系经验回顾

      (1)地震灾害发生后信息获取、传递方式的经验总结;

      (2)地震灾害发生后指挥决策系统的协调经验及启迪;

      (3)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民间社会力量、国际组织和军队的协调与合作的经验借鉴;

      要求通过对地震灾害发生后上述问题的研究,深入探讨成功的经验与存在的问题,为重特大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与决策提供科学依据与借鉴。

      2、汶川特大地震灾区受灾主体及其援助需求研究

      (1)灾区、受灾主体的界定及科学评估;

      (2)灾区受灾主体公共需求的调查;

      (3)灾区民众风险认知与灾后心理援助;

      3、汶川特大地震灾区受灾主体的补偿研究

      (1)受灾民众人身及财产损毁补偿及其相关问题研究;

      (2)受灾企业财产损毁补偿及其相关问题研究;

      相关问题是主要指财政、金融、保险、行政管理等支持政策的完善与协调。

      4、汶川特大地震救灾和重建中资金与物资的筹集、分配与监督研究

      (1)救灾及重建资金与物资的筹集;

      (2)救灾及重建资金和物资的分配;

      (3)救灾及重建资金和物资分配与使用的监督;

      包括研究体制机制问题、分配方式和流程等问题,探讨其中存在的问题与改进方式,提出优化解决方案,以保证救灾资源用到最急需、最能发挥作用的地方,保证救灾资源不被挤占和挪用。

      5、汶川特大地震灾区灾后重建中社会经济发展规划急需解决的若干问题研究

      (1)对主要地震灾区生活设施、产业设施和大型基础设施的破坏程度及损失评估研究;

      (2)主要地震灾区基础设施、生活设施重建的区域规划与经济技术分析;

      (3)主要地震灾区工业布局、产业结构重建中的区域规划关键问题研究;

      (4)主要地震灾区恢复重建与城乡统筹协调发展的关系研究。

      上述每个专题中包含若干研究内容。申请者可以根据自身的研究工作基础和研究资源基础,选择一到两个专题,或涉及某些专题的某类实际问题进行综合性的研究。本应急研究项目特别要求必须与灾区的政府或部门开展合作,取得他们在数据与案例研究方面的实际支持。最终研究报告应当就所研究的内容之论证过程和结论进行撰写,体例上需要包括现状特点实证分析、必要的理论分析或者模型计算、政策实施的具体建议等若干部分,特别是针对实施难点的政策性建议,管理科学部将在本项目下择优选择资助6-8个课题立项资助。

      三、申请程序和时间安排

      请申请本项目的专家,根据自身的研究特长和条件,在上述研究指南范围内提出正式的项目申请书(可以到基金委网站上下载,采用自由申请项目的申请书,并在“资助类别”填写“专项基金项目”;“亚类说明”填写“科学部主任基金”;“附注说明”填写“应急科学研究专款项目”)。申请书的电子版应在2008年8月1日前由依托单位科研管理部门通过ISIS系统上传并确认,同时发往: yjyj@mail.nsfc.gov.cn信箱;纸质版应在8月1日前邮寄至管理科学部王铁男。两个版本均到达方视为申请有效。若申请书研究内容与指南范围有明显出入,须做出特殊解释。

      本项目获准资助的课题(子项目)平均资助强度约为7-10万元,研究期限一般不超过10个月,根据本次应急项目的特点,基本研究期限确定为6个月,项目启动3个月后进行中期检查与阶段成果的交流。本项目要求重视阶段成果的及时运用,为四川汶川特大地震的抗震救灾与灾后重建做出管理科学工作者的积极贡献。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管理科学部

    2008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