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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200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财团法人李国鼎科技发展基金会联合资助合作研究项目指南

    日期 2008-09-17   来源:   作者:  【 】   【打印】   【关闭

      从本通告公布之日起,开始受理2008年度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和李国鼎基金会联合资助合作研究项目的申请,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 2008年度联合资助的领域为:汶川地震断层及发震机理。主要研究方向包括:

      1 、地震活动性、破裂过程、深部构造及强地面运动;

      2 、区域地质背景、断层活动行为及活动过程;

      3 、震前及震后地球物理场与地球化学场分析。

      二、 2008年度联合资助经费为250万元人民币和l000万元新台币。即自然科学基金委出资250万元人民币,李国鼎基金会出资1000万元新台币。

      三、 两地合作者所申请的合作研究项目应有利于地震科学的发展,有利于两岸防灾减灾的需要,双方承担的研究任务应具备相互协同,优势互补的特性。受资助项目的研究年限为三年。

      四、 依据惯例,各方资助的经费原则上限用于当地。自然科学基金委资助经费的使用范围是:研究经费(含试剂和材料购置费,计算费等科研业务费)、台湾地区合作者来内地的接待费用、内地人员赴台湾的往返旅费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认可的其它开支。

      五、 双方确定,大陆研究人员申请合作研究经费的条件与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条件相同,并具有副教授以上的职称;本基金允许大陆和台湾地区的科技人员跨单位、跨学科之间的联合申请。其它地区的科技人员可以作为大陆或台湾地区一方项目组成员申请联合科研资助基金。

      六、 申请书提交程序:使用在研项目用户名及密码登录我委项目申报网站http://isis.nsfc.gov.cn,点击“申请国际合作类项目”,在选择“多年期合作项目”之中的“两岸项目”,之后选择依托项目,即可在线填写申请书,全部填写完成后点击“提交”按钮,确认提交成功,再打印纸质申请书(一式二份)并经科研部门盖章后送至自然科学基金委港澳台办。电子版与纸质版申请书受理截止日期为2008年9月28日。通讯地址是:北京市海淀区双清路83号。邮政编码为:100085。

      七、 电子版与纸质版申请书受理截止日期为2008年9月28日。

      八、 申请书必须注明确切的联系地址、电话(包括移动电话)号码。

      自然科学基金委联系人: 王逸

      联系电话:010-62327005

      联系传真:010-62327004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双清路83号  邮政编码:100085

      电子邮件地址:wangyi@mail.nsfc.gov.cn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2008 年9月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