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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发布“十一五”第三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指南及申请注意事项的通告

    日期 2009-01-21   来源:   作者:  【 】   【打印】   【关闭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面向国家经济建设、社会可持续发展和科技发展的重大需求,选择具有战略意义的关键科学问题,汇集创新力量,开展多学科综合研究和学科交叉研究,充分发挥导向和带动作用,进一步提升我国基础研究源头创新能力。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自然科学基金委)现公布“十一五”期间第三批12个重大项目指南(见附件)。申请人应当按照项目指南的要求,凝练具有基础性和前瞻性的关键科学问题,组织研究队伍,在规定的期限内通过依托单位提出申请。

      申请注意事项:

      1.“十一五”期间重大项目只受理整体申请,要分别撰写项目申请书和课题申请书,不受理针对某个项目指南的部分研究内容或一个课题的申请。每个项目课题设置不超过5个,每个课题一般由1个单位承担,最多不超过2个,项目承担单位数不多于5个;项目主持人必须是其中1个课题的负责人;资助强度1000万元,研究期限为4年。

      2.申请人应当认真阅读本通告和项目指南,不符合通告和项目指南的申请将不予受理。

      3.重大项目(包括课题)申请人除具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中所规定的依托单位科学技术人员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4.限项规定:重大项目与其他相关类型项目共同限项申请。重大项目申请人(包括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项目组主要参与者)申请和承担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联合基金项目以及按照面上项目、重点项目管理的专项项目的总数不能超过3项,并且申请和承担重点和重大项目的项数合计限为1项。

      5.申请书采用2009年版,请在本通告发布之后自行登陆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下载中心下载。

      申请书的正文应当按照重大项目正文撰写提纲撰写。如果申请人已经承担与本重大项目相关的重大研究计划项目和国家其他科技计划项目,须在报告正文的“研究基础”部分说明本申请项目与其他相关项目的区别与联系。

      6.本次公布的12个重大项目指南纳入2009年度基金项目申请的集中接收范围,自2009年3月2日开始,3月20日16时截止(法定节假日不办公)。3月16-20日在自然科学基金委接收现场集中办公。

      7.依托单位须在截止时间(3月20日16时)之前通过互联网报送电子申请书,报送方式可选择:(1)通过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系统(MiniIRIS系统)打包上传;(2)通过基金项目管理ISIS网络信息系统逐项提交。

      8.所有申请均须通过依托单位报送电子申请书和1份签字盖章的纸质申请书原件,且电子申请书与纸质申请书的内容必须一致。报送纸质申请材料要求有依托单位公函、申请项目清单和纸质申请书原件,不接收个人直接报送的申请。

      9.纸质申请材料可直接送至自然科学基金委。邮寄报送的申请材料,请提前以速递方式直接寄自然科学基金委集中接收工作组(以发信邮戳日期为准),并在信封左下角标注“重大项目申请材料”。请勿使用包裹,以免延误申请。

    附件:

      1.“托卡马克高约束模物理机制研究”重大项目指南

      2.“典型有机化工过程的传递与反应协同机制及强化”重大项目指南

      3.“非理想高分子链的凝聚态结构及其转变”重大项目指南

      4.“植物适应性辐射的动力与机制”重大项目指南

      5.“DNA条形码标准基因的进化和隐存生物多样性研究”重大项目指南

      6.“神经环路的形成及其信息处理原理”重大项目指南

      7.“肿瘤分子成像基础研究”重大项目指南

      8.“典型稻田土壤关键生物地球化学过程与环境功能”重大项目指南

      9.“汶川大地震孕育、发生的动力学及致灾机理研究”重大项目指南

      10.“透明陶瓷激光介质材料制备与性能调控”重大项目指南

      11.“半导体功能量子结构相关基础问题”重大项目指南

      12.“新型人工电磁媒质的基础理论与关键技术”重大项目指南

     

    二○○九年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