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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美(NSFC-NSF)数学研究人员交流计划申请指南

    日期 2009-02-06   来源:国际合作局   作者:魏芹  【 】   【打印】   【关闭

      为了促进中美青年科学家在数学领域开展合作,鼓励基金承担者开展积极而富有成效的国际合作与交流,在中国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和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就数学领域签署的合作备忘录框架下,双方共同支持中美数学研究人员开展合作与交流。

      一、 具体要求:

      1.中方申请人应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在研项目的主要承担者或参加者

      2.美方合作者应符合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的要求,详情可登陆:http://www.nsf.gov/publications/pub_summ.jsp?ods_key=nsf09027

      3.拟开展的合作交流应有利于提高数学研究水平

      4.鼓励首次合作或新的合作伙伴

      5.鼓励中方45岁以下的研究人员申请

      6.申请人员应具有相应的英语水平,包括:自由会话,学术交流等

      二、受理说明

      1.项目执行期限为2年

      2.美方受理截止日期:2009年2月16日

      3.中方受理截止日期:2009年3月31日

      4.中美双方合作者应共同撰写英文申请书,按美方要求提交到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数学科学处

      5. 中方申请人还须登录ISIS科学基金网络系统(http://isis.nsfc.gov.cn), 在线填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中文申请书”)。具体步骤是:使用基金在研项目所分配的用户名和密码,选择“项目申请人”用户组登录系统,进入后点击“国际合作项目申请”一栏中的“申请国际合作类项目”,再点击“新建申请书”按钮,选择“NSFC-NSF项目(中美)”及拟依托在研项目,点击“填写申请书”按钮即可填写具体内容并在线提交。在线填写提交完毕后,还需打印一套ISIS系统生成的带有科学部受理号的纸质中文申请书,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基金委数理科学部。

      6.资助名额及资助费用:每年至多10项,美方(NSF)对每个项目至多资助4万美元(2年),中方(NSFC)对每个项目最多资助8万人民币(2年)。

      资助费用主要用于:中国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资助美国数学家在华的生活费(建议不超过2人,每人2-6周)及中方数学家赴美的国际旅费;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资助中国数学家在美生活费(不超过4个月)及美方数学家来华路费。

      中方联系人:

      数理科学部:雷天刚  Tel:010-62327178  E-mail:leitg@nsfc.gov.cn

            张文岭  Tel:010-62327178  E-mail:zhangwl@nsfc.gov.cn

      国际合作局:魏 芹  Tel:010-62327017  E-mail:weiqin@nsfc.gov.cn

      地址:北京海淀区双清路83号

      邮编:100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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