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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财团法人李国鼎科技发展基金会联合资助合作研究项目2009年度申请指南

    日期 2009-02-16   来源:国际合作局   作者:  【 】   【打印】   【关闭

      根据2008年6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自然科学基金委)与财团法人李国鼎科技发展基金会(以下简称李国鼎基金会)就联合资助海峡两岸科学家合作研究达成的意向,从本通告公布之日起,开始受理2009年度的联合资助合作研究项目的申请,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 2009年度联合资助的领域为:“两岸台风与暴雨研究”。主要研究方向包括:1)登陆台风(路径、结构、强度及暴雨)研究;2)梅雨期暴雨研究;3)气候变化对暴雨台风影响研究。

      二、 2009年度联合资助经费为750万元人民币和3000万元新台币。拟资助由海峡两岸科学家联合提出的科研课题3~5项。受资助项目的研究年限为三年。

      三、 两地合作者所申请的合作研究项目应有利于气象科学的发展,有利于两岸防灾减灾的需要,双方承担的研究任务应解决科学问题并优势互补。每项申请资助强度在250万元人民币以内。

      四、 各方资助的经费原则上限用于当地。自然科学基金委资助经费的使用范围是:研究经费、台湾地区合作者来内地的接待费用、内地人员赴台的往返旅费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认可的其它开支。

      五、 大陆申请人应是在研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主要承担人(在读博士及博士后可以参加项目研究,但不得作为项目的申请人),并在该研究项目的依托下进行合作。

      六、 大陆研究人员提交申请时请附申请人与对方合作者签署的合作研究协议或意向。

      七、 大陆申请人须登录ISIS科学基金网络系统(http://isis.nsfc.gov.cn), 在线填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中文申请书”)。具体步骤是:使用基金在研项目所分配的用户名和密码,选择“项目申请人”用户组登录系统,进入后点击“国际合作项目申请”一栏中的“申请国际合作类项目”,再点击“新建申请书”按钮,展开合作研究项目子类别,选择“两岸项目”及在研项目,点击“填写申请书”按钮即可填写具体内容并在线提交。确认提交成功后,打印纸质申请书(一式二份)送达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港澳台事务办公室。电子版与纸质版申请书受理截止日期为2009年 3月20日。通讯地址是:北京市海淀区双清路83号。邮政编码为:100085。

      八、 申请书请注明确切的联系地址、电话(包括移动电话)号码。

      自然科学基金委联系人: 王逸               

      联系电话:010-62327005                    

      联系传真:010-62327004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双清路83号

      邮政编码:100085                                          

      电子邮件地址:wangyi@mail.nsfc.gov.cn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2009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