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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法国国家科学研究中心合作项目指南

    日期 2009-06-29   来源:国际合作局   作者:李铁晶  【 】   【打印】   【关闭

      一、项目说明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NSFC)与法国国家科学研究中心(CNRS)的双边合作协议,双方每年共同资助中法研究人员间的合作项目(Joint Projects)。

      (一)项目执行期限:2010年2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

      (二)资助经费说明

      双方将共同支持两国学者的合作交流,NSFC资助中国研究人员访法的国际旅费和法国研究人员在华的生活费,CNRS资助中国研究人员在法期间的生活费和法国研究人员访华的国际旅费。

      (三)最终结果将于2010年1月底前在网上公布。

      二、申请资格

      中方申请人在开始执行本项目时,仍是科学基金在研项目的负责人或主要参加者。在研项目是指面上基金项目、青年基金项目、地区基金项目、重点基金项目、重大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基金项目、联合资助基金项目和创新群体项目。在读学生不得申请。

      项目须以在研基金项目为依托,且合作研究内容与在研基金项目密切相关。

      三、申报要求

      (一)在线填报申请书

      申请人需登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ISIS系统(http://www.nsfc.gov.cn),点击界面左侧菜单栏中的“申请国际合作交流类项目”→点击右侧的“填写申请书”→点击“合作研究”右侧的“展开子类别”→选择“NSFC-CNRS(中法)” 在线填报。

      附件包括以下材料:

      1.合作协议;

      2.中方申请人、出访人员及法方申请人和来访人员的英文简历,近期公开发表的有代表性的文章目录(不超过6篇)。

      申请书填写完成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附件应与申请书同时上传,且电子版申请书需经所在单位科研处网上确认。

      (二)对合作双方同时申报的要求

      法方合作伙伴需在受理截止日期前同时向CNRS递交相应申请。

      (三)申请书撰写要求

      申请人填写申请书中“项目执行计划”和“经费申请表”栏目时包含以下内容:

      1.出访人员姓名、国外停留时间、拟开展工作介绍及日程安排。经费预算限国际旅费,出访人数在一人以上请分别按人次列出。

      注:出访人员须是中方项目执行人在研基金项目的正式成员,系单位正式工作人员,不资助学生身份的人员出访。

      2.来访人员姓名、在华停留时间、访问地点、拟开展工作介绍及日程安排。经费预算限生活费(可按来访人天数计算)以及必要的城市间交通费;来访人数在一人以上请分别按人次列出。

      (四)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双方合作研究协议书,无固定格式,需双方项目负责人签字,其主要内容包括研究题目、研究内容简述、交流计划、合作研究的知识产权的界定等,注意不得使用电子签名。

      (五)报送纸质材料

      电子版申请书提交后,将系统自动生成的PDF文件打印一套纸质的申请书,本人签字、单位签字并盖章,连同附件材料报送国际合作局西欧处。

      (六)受理时间

      项目受理截止日期为2009年9月30日(以邮戳为准)。

      (七)其他说明

      中方提交的项目申请书中,中方及境外人员信息栏的第一名默认为双方项目负责人,且双方申请书中的项目名称(中英文)、双方依托单位(中英文)和双方项目负责人应严格一致,以便双方项目评审工作顺利进行。

      请申请人认真阅读本项目指南的各项要求并填报申请,申请人必须保证在线提交申请材料的电子版和纸质版的一致性、完备性。若出现申请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不一致或申请材料不完整、签字盖章手续不完备等不符合要求的情形,我委将不予受理。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铁晶 鲁荣凯

      电 话:010 62327014 010 62325351

      Email:litj@nsfc.gov.cn,lurk@nsfc.gov.cn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双清路83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国际合作局西欧处

      邮 编:1000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