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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日本科学技术振兴机构双边合作研究项目指南

    日期 2009-07-09   来源:国际合作局   作者:雷蓉  【 】   【打印】   【关闭

      一、项目说明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NSFC)与日本科学技术振兴机构(Japan Science and Technology Agency,JST)于2003年在环境、能源领域开展联合资助所达成的协议,于2004年开始每年双方协商确定合作领域和轮流在中国和日本举办双边研讨会,并共同资助两国科学家在“环境保护和建设环境低负荷型社会的科学技术”领域开展合作研究,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资助领域及说明

      经过双方协商,2009年的合作领域为“城市与重大工程地震和强/台风灾害效应及环境影响的评价与减灾研究”。具体研究方向为:

      1、城市与重大工程地震灾害效应的评价与减灾研究;

      2、城市与重大工程强/台风灾害效应的评价与减灾研究;

      3、城市与重大工程环境灾变效应的评价与监测研究。

      (二)资助年限

      项目实施周期为3年,2009年批准立项的项目将从2010年1月份开始实施。

      (三)资助经费及说明

      2009年的合作项目数为5个以内,NSFC对每个项目提供150万元以内的资助经费,其中包括研究经费和合作交流经费。

      二、申请资格

      申请本项目须具备以下资格:

      (一) 申请人应是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副高级及以上),且在开始执行本项目时,仍是科学基金在研项目的负责人或主要参加者。在研项目是指面上基金项目、青年基金项目、地区基金项目、重点基金项目、重大基金项目、重大研究计划(培育项目、重点支持项目)、国家杰出青年基金项目、联合资助基金项目。在读学生不得申请。

      (二)申请人或参加者均需遵守以下限项规定:本项目只计入科学基金国际合作研究类项目查重,项目负责人及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主要参加者同期只能申请或承担一项国际合作研究类项目,包括重大国际合作研究项目、组织间协议合作研究项目。

      (三)中日双方科学家之间应当具有一定的合作基础。

      三、申报要求

      为使申报工作顺利进行,请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一)申报路径:登录ISIS系统后,点击界面左侧菜单栏中的“申请国际合作交流类项目”→点击右侧的“填写申请书”→点击“多年期项目”右侧的“展开子类别”→ 选择“NSFC-JST(中日)项目”开始在线填报。

      (二)中方申请人须与日方合作者联合提出申请,并共同填写英文申请书。双方科学家应当分别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和日本科学技术振兴机构的要求,填写相应的申请书。

      (三)请将此通知所附《英文申请书》填写完毕后,上传添加至中文申请书的“附件”栏中一同提交。

      (四)报送材料:提交完成之后,打印一套系统自动生成的中文申请书(PDF文件)及英文申请书,经本人签字、单位签字盖章确认后,邮寄至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国际合作局亚非及国际组织处。

      申请人必须保证在线提交申请材料的电子版和纸质版的一致性、完备性。若出现申请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不一致,或申请材料不完整,签字盖章手续不完备等不符合要求的情形,我委将不予受理。

      (五)受理时间:受理截止日期为9月10日。

      五、项目联系人

      联系人:雷蓉  张英兰

      电 话:010-62325454  010-62326998

      传 真:010-62327004

      Email:  leirong@nsfc.gov.cn, zhangyl@nsfc.gov.cn

     

    国际合作局、工程与材料科学部

    二○○九年七月十日

      附件:1、英文申请书

         2、The 6th Call for Proposa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