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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海洋科学考察“船时”的通知

    日期 2009-09-03   来源:地球科学部   作者:  【 】   【打印】   【关闭

      为贯彻落实《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十一五”发展规划》的战略部署,满足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出海科学调查工作的需求。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试点设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海洋科学调查船时费专款”(以下简称“船时费”)。

      船时费专门用于租用海洋科学调查船,为必需进行海上考察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提供船舶运行时间(以下简称“船时”),以确保科学基金项目海上考察任务的实施,并获取研究所需的观测资料。

      一、申请资格

      “船时”申请面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的各类项目的用船需求。船时申请者必须是在研的或已获批准即将开始实施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的负责人或主要参加者,观测内容应属于申请者负责的基金资助项目研究方案中明确列出的调查内容。

      二、申报要求

      申请人需填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海洋科学调查船时申请表》(附件1),并通过依托单位报送电子申请表和纸质申请表原件1份。依托单位应对申请书进行审核,电子申请表发至:ocean@nsfc.gov.cn。

      三、受理时间

      船时申请的受理申请时间为9月5日至25日(报送日期以邮戳为准)。

      四、申请注意事项:

      1. 申请人在填报申请表前应认真阅读本《通知》,“船时”申请应符合本《通知》的资助范围与要求。

      2. 船时申请表中所填的观测期限为次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

      3. 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资助并安排没有专门海洋调查船的大学和研究所等单位的科学家上船观测。

      五、联系方式: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地球科学部

      联系人:任建国、李薇

      电 话:010-62327675

      电子邮件:ocean@nsfc.gov.cn

      附件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海洋科学调查船时申请表》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地球科学部

    2009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