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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荷兰科学研究组织合作研究项目指南

    日期 2010-01-29   来源:国际合作局   作者:范英杰  【 】   【打印】   【关闭

      为推动中荷两国科学家开展实质性合作研究,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NSFC)与荷兰科学研究组织(NWO)双边合作协议,2010年双方将共同资助合作研究项目。

      一、项目说明

      1、资助项目数:最多资助7个项目;

      2、项目执行期:2011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申请人在每年年末应提交项目进展报告,项目执行结束后应提交结题报告;

      3、资助强度:中方资助强度为每项不超过50万元人民币,包括研究经费和国际合作交流费用;

      4、资助领域:Water ways, harbours, estuaries and coastal engineering(详见附件);

      5、评审指标:合作项目的科学水平、创新性和研究计划的可行性,双方合作的互补性和必要性等。

      二、申请要求

      1、中方申请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应是正在承担或承担过3年期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负责人;

      2、中方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同年申请或参与申请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不得超过一项;

      3、中方正在承担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的负责人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参与者不得申请或参与申请;  

      4、符合年度项目指南中对申请数量的限制;

      5、合作双方具有良好的合作基础;

      6、荷方合作者应按照NWO的要求向NWO提交申请。

      三、申请指南

      1、中方申请人须登录ISIS科学基金网络系统(http://isis.nsfc.gov.cn),在线填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中文申请书”)。具体步骤是:选择“项目负责人”用户组登录系统,进入后点击“国际合作项目申请”一栏中的“申请国际合作类项目”,再点击“新建申请书”按钮,在项目类型中选择“合作研究”,之后选择“NSFC-NWO项目(中荷)”,点击“填写申请书”按钮即可填写具体内容并在线提交。

      2、填报英文申请书“ APPLICATION FORM FOR RESEARCH COLLABORATIONS OF NSFC-NWO 2010”(见附件),并将填写完毕的英文申请书上传添加至中文申请书的“附件”栏中一同在线提交。双方申请人提交的英文申请书内容应完全一致。

      3、中方申请人需提供与荷方合作者签订的合作研究协议书。协议书内容应包括:合作研究内容和所要达到的研究目标;合作双方负责人和主要参与者;合作研究的期限、方式和计划;知识产权的归属、使用和转移;相关经费预算等事项。协议书需上传添加至中文申请书“附件”栏中一同在线提交。

      4、电子版申请需经所在单位科研主管部门网上确认。需打印一套纸质的中、英文申请书,经单位盖章确认后,连同合作协议书于2010年4月29日前(以邮戳为准)邮寄至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国际合作局西欧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双清路83号,邮编:100085)。

      注:请申请人严格遵照本项目指南的各项要求填报申请,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请无法进入审批程序,视为无效申请。

      四、公布结果时间

      评审结果将于2010年10月底左右网上公布。

      五、项目联系人

      NSFC联系人:范英杰  鲁荣凯

      电 话:010 62325309  010 62325351

      Email: fanyj@nsfc.gov.cn, lurk@nsfc.gov.cn    

      NWO联系人:Mw. Saskia Matheussen

      电 话: +31 70 344 0549

      Email:s.matheussen@nwo.nl

      附件:领域说明   英文申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