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委员会与香港研究资助局协议约定,在1月15日24时本联合基金申请简表受理截止后,合作资助双方即对各自收到的简表名单进行核对。经确认,本年度有293项申请为双方学者共同提出(名单附后),可以送交专业评审会进行初评。其它申请简表因下述原因,不能进入评审程序,我办已按照两资助组织的协议予以初筛,特此通告:
1.表格填写不完整;
2.没有按时完成在线提交简表程序;
3.没有香港合作伙伴,属单方项目;
4.港方合作者不是香港受资助大学的正式在编人员;
5.香港合作者违反RGC管理制度被取消资格。
附件:进入初评简表名单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2010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