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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法国国家科研署合作研究项目指南

    日期 2011-01-14   来源:国际合作局   作者:范英杰  【 】   【打印】   【关闭

      为推动中法两国科学家开展实质性合作研究,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NSFC)与法国国家科研署(Agence Nationale de Recherche, ANR)双边合作协议,2011年双方将共同资助合作研究项目。

      一、项目说明

      1、资助项目数:最多15个项目;

      2、项目执行期:2012年1月1日至2014/2015年12月31日,申请人在每年年末应提交项目进展报告,项目执行结束后应提交结题报告;

      3、资助强度:中方资助强度为每项不超过100万元人民币,包括研究经费和国际合作交流费用;

      4、资助领域:材料与工程(Material science & engineering science)、信息与通信领域(Information & communication science and technology)(含纳米科技)。

      二、申请资格

      1、中方申请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应是正在承担或承担过3年期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负责人;

      2、合作双方有良好的合作基础;

      3、法方合作者应按照ANR的要求向ANR提交申请。

      三、限项规定

      本项目属于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遵循以下限项规定:

      1.申请人(不含参与者)同年只能申请1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

      2.本项目计入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合计限3项的范围;

      3.更多关于限项申请规定请见《201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四、申请指南

      1、中方申请人须登录ISIS科学基金网络系统(http://isis.nsfc.gov.cn),在线填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中文申请书”)。具体步骤是:选择“项目负责人”用户组登录系统,进入后点击“国际合作项目申请”一栏中的“申请国际合作类项目”,再点击“新建申请书”按钮,在项目类型中选择“合作研究”,之后选择协议名称“NSFC-ANR项目(中法)”,点击“填写申请书”按钮即可填写具体内容并在线提交。

      2、申请人除了填写提交中文申请书以外,须以附件的形式上传英文附件(见“英文附件说明”)。

      3、需打印一套纸质申请书(含所有附件)经单位盖章确认后,于2011年4月14日前(以邮戳为准)寄至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国际合作局西欧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双清路83号,邮编:100085 )。法方应在截止日期前同时向ANR提出申请。

      注:请申请人严格遵照本项目指南的各项要求填报申请,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请无法进入审批程序,视为无效申请。

      五、审批结果发布

      2011年10月网上公布审批结果。获批准的合作项目从2012年1月1日开始执行。

      六、项目联系人

      中方联系人:范英杰
      电话:62325309
      Email:fanyj@nsfc.gov.cn

      法方联系人:Nakita Vodjdani
      电话:00 33 1 78 09 80 13 Fax : + 33 1 43424996或5001
      Email:nakita.vodjdani@agencerecherche.fr

      附件:英文附件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