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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法国国家科学研究中心合作交流项目指南

    日期 2012-07-04   来源:国际合作局   作者:李文聪  【 】   【打印】   【关闭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NSFC)与法国国家科学研究中心(CNRS)的双边合作协议,双方每年共同资助中法研究人员之间在合作研究基础上开展合作交流项目(Joint Projects)。 NSFC资助中国研究人员访法的国际旅费和法国研究人员在华的生活费,CNRS资助中国研究人员在法的生活费和法国研究人员访华的国际旅费。

      一、 项目执行期限

      2013年2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二、 申请要求

      1. 中方申请人须是2013年12月31日(含)以后结题的三年期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在研项目的主持人或主要参与人,并在该研究项目的依托下进行合作,合作内容与在研基金项目密切相关。

      2. 中法双方申请人需分别向NSFC和CNRS递交项目申请,单方申请将不予受理,法方申请网址请见https://dri-dae.cnrs-dir.fr/spip.php?article45。

      3. 中方受资助人必须是依托基金项目课题组的成员,不包括学生。

      三、 限项规定

      1.本项目属于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不参与项目总数3项查重。

      2.中方申请人(不含参与者)同年只能申请1项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

      3.更多关于限项规定的说明,请见《201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四、 申报说明

      1. 申报路径

      申请人须登录ISIS科学基金网络系统(http://isis.nsfc.gov.cn),在线填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申请书》,具体步骤是:选择“项目负责人”用户组登录系统,点击界面左侧菜单栏中的“申请国际合作类项目”,再点击右侧“新建申请书”按钮,在项目类型中选择“合作交流”,之后点击右侧的“请点击展开子类别”,选择“NSFC-CNRS项目(中法)”,点击“填写申请书”按钮即可填写具体内容并在线提交。

      2. 申请人填写申请书中“项目执行计划”时应注意说明出访人员姓名、国外停留时间、拟开展工作介绍及日程安排,出访人数在一人以上请分别按人次列出;同时,说明来访人员姓名、在华停留时间、访问地点、拟开展工作介绍及日程安排,来访人数在一人以上请分别按人次列出。

      3. 提交的项目申请书中,中方及境外人员信息栏的第一名默认为双方项目负责人,且双方申请书中的项目名称(中英文)、双方依托单位(中英文)和双方项目负责人应严格一致,以便双方项目评审工作顺利进行。

      4. 需要作为附件与申请书电子版一同上传的文件有:中方申请人和出访人员、法方申请人和来访人员的个人简历,内容含近期公开发表的有代表性的文章目录。

      5. 申请人须将系统自动生成的PDF申请书文件与附件打印一套,经本人签字和单位盖章确认后,寄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国际合作局西欧处(地址见下)。

      五、 申请截止日期和通知结果日期

      中方申请人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会递交申请的截止日期为2012年9月21日(纸质申请书以邮戳为准)。评审结果将于2013年1月底前上网公布。

      六、 联系方式

      中方联系人:李文聪 徐进

      电 话:010 62327014 010 62325309

      Email:liwc@nsfc.gov.cn,xujin@nsfc.gov.cn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双清路83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国际合作局西欧处

      邮 编:100085

      法方联系人:Ms. Chamira Lessigny

      电 话:0033 01 44 96 46 92

      Email: chamira.lessigny@cnrs-dir.f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