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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然科学基金:“三道大坝”预防科学不端行为

    日期 2004-04-29   来源:   作者:  【 】   【打印】   【关闭

    不阻止科学不端行为,就不是真正科学基金制   基础研究是什么 它是我国科技大厦的基础,是我国参与国际科技竞争的基础,更是我国科技与经济长远发展的基础。   而违反科学道德的种种科学不端行为又是什么呢 它们可以说是中国科技大厦的蛀虫。如果任其发展,中国科技大厦就可能毁于一旦。   惟其如此,从1986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成立之时起,组成该委员会的一批著名科学家和高层管理专家就及时提出了“依靠专家、发扬民主、择优支持、公正合理”的评审原则。支撑这一原则的思想是科学界多年形成的一项共识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必须从基金管理这个科学事业的源头环节筑起堤坝,严防基金申请者和基金评审者的科学不端行为。   到1998年12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又建立了监督委员会,在基金委党组直接领导下独立行使监督职能,把对科学基金申请者和评审者的科学不端行为的监督提升到更高的制度层面。这是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审时度势,着力完善防止科学不端行为在机制方面采取的一项重大举措。前不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主任、著名科学家张存浩院士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五届一次全体会议报告了监督委员会一段时间以来在科学道德监督方面的探索与实践。他告诉人们 我国已经在科学基金这个国家科学事业的源头环节筑起三道大坝,它们已经构成防范科学不端行为,遏制科学不正之风行为蔓延的“前沿屏障”。 “三道大坝”,融于程序,成于制度   没有规矩,怎有方圆。建立严格的工作程序,并逐步建章立制的过程成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筑起“第一道大坝”的核心。近年来,该委员会依据“监督委员会工作条例”,制定了“监督检查暂行办法”、“受理投诉和举报暂行办法”、“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异议期试行办法”等规定,规范了监督的基本内容和程序。在议事制度方面,建立了贯彻民主集中制的工作规则,对重要监督事宜、重要投诉和举报的处理,通过监督委员会办公会议研究讨论、慎重决策。在调查程序方面,努力健全确保“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完备”的工作规范。   认真受理投诉和举报,严肃处理科学不端行为构成“第二道大坝”的核心。1999年至2003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共收到科技工作者来信来函445件。面对重要投诉和举报,监督委员会在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有关科学部、局 室 协商的基础上,组成调查组进行了调查,经监督委员会办公会议讨论认定属不端行为并处理的有40余件。经过调查核实,认定科学不端行为的主要类型包括 有的在申请书或发表文章中抄袭他人科研论文,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有的在科研过程中篡改实验数据,捏造实验结果;有的在申请书中伪造证明文件,虚报发表文章数或引文数;有的伪造国家科技奖励证书,谋取不应有的荣誉等。对这些不端行为,监督委员会通过给予通报批评、撤销申请、追回拨款等进行了处理,对情节较重者,取消一定年限的科学基金申请资格,对情节特别严重者,无限期取消申请资格。   试行异议期制度,把监督关口前移是“第三道大坝”的核心。比如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自1994年设立以来,很快成长为一项备受科技界广泛关注的基金。为提高其评审和资助工作的透明度,监督委员会研究制订了《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异议期试行办法》并从2001年起试行。2001 2003年,监督委员会共收到有关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候选者的异议来函10件,经核实,对存在不端行为的候选人已进行相应处理。为探索“监督关口前移”机制,监督委员会2003年组成两个监督小组参加评审会,实地了解科学基金评审情况,当面听取评审专家对科学基金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评审过程和会风进行实时监督。 “三道大坝”是否足够    面对不断出现的违反科学道德行为的新情况,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在科学不端行为防范与处理、科学基金审计监督等方面正在借鉴别国经验,拓宽视野。2000年他们召开中美科学基金监督研讨会;2003年10月又与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总监察长办公室共同主办了“科学基金监督工作”国际研讨会,与各国学者在科学不端行为防范与处理、科学基金审计监督等方面开展了深入交流。   在开阔视野听取建议的过程中,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更加明确了优秀的科学基金制应当具备的条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主任张存浩院士曾在不同场合坦率道出我国科学基金工作的差距 “对科学基金项目监督还比较被动,实现监督‘关口前移’还缺乏有力的措施,动态、跟踪监督比较薄弱,科学不端行为预防体系还不健全。”   因此,我们有充分理由和信心期待 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这个重要科学“关口”,防止科学不端行为的“大坝”今后将筑得更加牢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