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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维护科学道德 惩处不端行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通报和内部处理涉及19位科技工作者

    日期 2005-09-01   来源:科学时报   作者:王莉萍 郑千里  【 】   【打印】   【关闭

      近日,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自然科学基金委)在其网站的首页公布了3份实名通报,有3位科技工作者因违背了科学道德,违反了自然科学基金委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而受到公开通报。同时,为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自然科学基金委监督委员会常委扩大会议决定,对其内部通报和内部处理的部分案例,隐去被处理者的姓名和单位名称,也将其事实与处理决定以简报的形式予以公布。   “这次公开通报就是要旗帜鲜明地维护科学道德和科学基金制的声誉,净化学术环境,杜绝少数人的侥幸心理,起到警示和教育的作用,促进科学基金事业的健康发展。”自然科学基金委副主任沈文庆院士说。   这次集中公开公布的违背科学道德和违反有关管理规定的案例,共涉及到19位科技人员,是自然科学基金委成立以来的第一次。 维护科学道德责无旁贷   “在科学基金项目的评审中,我们始终坚持‘依靠专家、发扬民主、择优支持、公正合理’的原则,努力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为此,我们制定了一套完整的制度。”沈文庆说。   早在1993年,时任中共中央书记处候补书记的温家宝同志组织开展了关于科学基金制的专项调研。在调研报告中指出,“一个完善科学基金制应包括‘咨询、决策、执行、监督’四大系统”,强调应尽快设立监督机构,关注科学道德建设的有关问题。时任国家科委主任的宋健同志,也为此大力呼吁。为此,自然科学基金委于1998年设立了监督委员会,负责受理不端行为的投诉和举报工作。现有19名委员,大都是科学家和管理专家,其中有的是自然科学基金委工作人员,但更多的是聘请自然科学基金委以外德高望重的科学家。   监督委员会在受理工作中,发现确实有涉及到科学道德和自然科学基金委自身的评审公正等问题,而有些问题上升不到法律层面,只属于科学道德的范畴。经过几年的时间探索,监督委员会于今年4月份出台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对科学基金资助工作中不端行为的处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不端行为处理办法》),沈文庆认为 “《不端行为处理办法》的发布,正如它的第一条所表述的,其宗旨是为了加强科学道德建设,维护科学基金的公正性。有了制度,下一步就是要加强具体执行的工作力度。”   2004年和2005年年初,监督委员会收到一些来信,反映在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工作中个别人存在不端行为。监督委员会对受理的投诉和举报进行了初核、调查和处理。这次有19位科技人员因弄虚作假等问题,受到不同程度的惩处,这也是《不端行为处理办法》公布后的首次对外公开发布的处理结果。 净化学术环境需要实际行动   监督委员会副主任岳忠厚从监督委员会一成立就在这一机构里工作,组织参与了一些投诉和举报的查处工作。他说:“有时我们接到电话或收到一些电子邮件反映问题,不管是什么形式,我们都会认真加以对待。”   中央对各部委受理来访举报有个规定,有真实署名的举报必须要查,并且给出答复;如果是匿名举报,则举报者要指出具体事情。监督委员会的工作人员显然更进了一步,岳忠厚说:“任何科研人员都可以向监督委员会投诉。对实名的投诉和举报我们一直非常重视,一旦得出结论,将处理结果告知举报人。对有事实根据的匿名举报我们也将认真进行查处。”   2004年监督委员会办公室受理科技工作者来信来函97件,其中大部分是无实质内容的匿名举报。对投诉和举报,监督委员会始终坚持“细致查实”的原则,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量度恰当、程序完备”。   监督委员会在查实过程中,不但要与相关单位进行核实,还要与其本人交谈,听取本人的解释说明,在基本事实得到多方认定,监督委员会才会据此做出最后的处理决定。   沈文庆说,“一旦发现问题,决不姑息。但在处理过程中,还是以教育为主,视情节轻重依据《处理办法》给予不同的处理,这就是为什么这次只通报公布3个情节比较严重的人的姓名,而其余的人都隐去姓名。我们希望通过对不端行为的处理,在科技界产生一定的反响,起到警示作用。另外,经过调查核实,监督委员会还澄清了一些不实的投诉和举报,维护了科技工作者的权益。”   对于有过不端行为的人是否还有机会再次获得科学基金,岳忠厚说:“对于有过不端行为的科学基金申请者和承担者会记录在案,依据《不端行为处理办法》,有人会被取消申请科学基金资格若干年,但只要过了这个期限,就可以申请基金。在我们处理过的案子中,有过了处罚期后再次申请并获得了资助的事例。” 科学基金不应是评价体系的砝码   “公布这个名单我们不是没有顾虑,也是顶着压力的。每个有不端行为的科技工作者都有依托单位,这些单位的声誉也很重要!尤其是现在各个大学、研究院所都在为自己的声誉、为‘排行榜’在努力,谁也不愿意出这样的事。庆幸的是,无论我们在调查过程中,还是对待处理结果,这些科学基金项目的依托单位给了我们很大的支持和理解。” 沈文庆说。   其实,早在《不端行为处理办法》公布之前,自然科学基金委历年都查处过类似事件。据已公布的统计资料显示,自然科学基金委在1999~2002年共受理了155件关于各类不端行为的案例,最后查实的有数十件,不端行为主要有四类:伪造数据7%,弄虚作假40%,剽窃34%,其他19%。第四类的“其他”包括重复申请、假冒签名、虚报工作经历、对自己的工作基础夸大其词等。   为什么明知有科学道德约束和规章制度规范,还会有个别人心存侥幸地“偏向虎山行”,沈文庆分析,“我认为主要有三个原因,一是我们查处的力度加大了,一些隐蔽的问题浮出了水面;二是,每年申请科学基金的人以25%的速度在增长,其数量上自然而然也就随之急剧放大;三是,来自评价体系和社会的压力。这点也是我最希望通过媒体呼吁的,一些大学和研究机构在评职称时,将获得自然基金项目的与否或多少作为一个评价砝码,这样,科学基金无形中不是在和科学家的研究性趣相联系,而是变成了与谋生和个人利益挂钩了。为什么要把评定职称和科学基金捆绑在一起?一个人的职称获得和得到了多少科学基金的资助完全是两码事。获得基金不能说是一个人做出成绩了,只能说明他的学术思想得到了专家的认可。” “科学不端行为”是全世界科技界需要解决的课题   今年自然科学基金委收到各类科学基金项目申请达5万余项,据说,将有数千个项目获得资助。岳忠厚说:“去年和今年上半年收到投诉和举报约100余件,查有实据的19件,这与申请的项目数和获资助的项目数相比是极少的。”   “我不排除可能有些好的项目没有获得资助,较次的项目却得到了基金资助这种现象存在,但是自然科学基金委正在不断地完善评审方法和制度,就是为了把这种可能性降到最低。” 沈文庆说。   一些发达国家都有类似自然科学基金委这样的机构,真正做好申请、评审、资助工作是比较难的。欧美发达国家的一些申请人弄虚作假的现象也时有发生,引起了各国科技界的广泛关注。怎么样公开、公平、公正地评议出好的项目,对任何一个国家的科学基金组织来说,都是它所面临的一个非常难的难题。   沈文庆说:“我们经常和外国专家探讨交流,以期得到更加妥善的办法。除了完善规章制度,监督委员会已经开始试行派驻监督小组参加评审会,实地了解科学基金评审情况,对评审过程和会风进行实时监督。”   自然科学基金委主任陈宜瑜经常对工作人员强调的一句话是“要像爱护眼睛一样爱护科学基金的声誉”。自然科学基金制的良好声誉,不仅要靠基金委的工作人员,更需要我国数万名基金申请者、项目承担者和数万名基金评议、评审专家,以及包括各项目依托单位的科研管理人员在内的科学共同体的所有成员共同来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