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基金要闻 >> 基金要闻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广东省人民政府“自然科学联合基金”框架协议在京签署

    日期 2006-01-16   来源:   作者:办公室 杨静  【 】   【打印】   【关闭

      2006年1月11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广东省人民政府 “自然科学联合基金”框架协议在北京签定。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朱道本副主任主持签字仪式。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主任陈宜瑜院士与广东省人民政府省长黄华华同志出席签字仪式并致辞,陈宜瑜主任和宋海副省长分别代表双方在《关于共同设立自然科学联合基金的框架协议》上签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何鸣鸿副秘书长、办公室唐先明副主任、政策局韩宇副局长及有关同志和广东省科技厅有关领导同志参加签字仪式。   “自然科学联合基金”的建立,开辟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与地方政府合作的新机制,是落实全国科学技术大会精神,完善科技资源配置方式,优化科技资源配置的重要举措,也是发挥科学基金导向作用的重要形式。该联合基金参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管理模式进行组织和实施,根据协议,双方每年共同出资共5000万元,执行期暂定5年。围绕广东省及珠三角区域社会、经济、科技发展的重大科学问题和关键技术问题,面向全国,自由申请,引导全国科学家在特定领域的科学前沿和国家、区域发展战略需求开展自由探索和创新研究。   这次合作将为广东提升原始性研究的技术、管理水平提供良好的平台,有利于广东吸引、培养和聚集国内外高层次人才,增强技术和人才储备,提升广东自主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促进广东省及珠三角区域的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