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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医学科学部项目申请常见问题解答*

    日期 2019-02-02   来源:医学科学部   作者:  【 】   【打印】   【关闭


    一、概述

     1. 医学科学部资助哪些研究?

    答:重点支持以防病、控病和治病中的基础科学问题为目标,针对机体的结构、功能、发育、遗传和免疫异常以及疾病发生、发展、转归、诊断、治疗和预防等开展的基础研究与临床基础研究,以提高我国医学科学研究水平。

     2. 医学科学部的申请代码体系有哪些特点?

    答:申请代码体系的基本特点是:

     (1)一级申请代码是以器官系统为主线,从科学问题出发,将基础医学和临床医学相融合,把各“学科”、“科室”共性的科学问题放在一个申请和评审体系中;

    (2)二级申请代码按照从基础到临床,从结构、功能及发育异常到疾病状态的顺序进行设立,兼顾疾病相关的基础研究。

     3. 医学科学部一级申请代码有哪些?

    答:医学科学部共设31个一级申请代码及相应的二级申请代码。一级申请代码包括呼吸系统、循环系统、消化系统、生殖系统/围生医学/新生儿、泌尿系统、运动系统、内分泌系统/代谢和营养支持、血液系统、神经系统和精神疾病、医学免疫学、皮肤及其附属器、眼科学、耳鼻咽喉头颈科学、口腔颅颌面科学、急重症医学/创伤/烧伤/整形、肿瘤学、康复医学、影像医学与生物医学工程、医学病原生物与感染、检验医学、特种医学、放射医学、法医学、地方病学/职业病学、老年医学、预防医学、中医学、中药学、中西医结合、药物学和药理学。

     4. 申报医学科学部项目,在选择申请代码方面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答:请申请人认真查询一级申请代码并选择相应的二级申请代码。

    特别提醒申请人注意:按照《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的规定,医学科学部2018年不予受理的面上、青年和地区项目中,不属于本学科指南范围的有268项,占医学科学部面上、青年和地区不予受理项目总数的38.62%。请申报肿瘤学相关领域项目,以及影像医学、放射医学等相关领域研究项目的申请者请注意,2019年未按照下述要求进行申报的相关项目申请将不予资助。

    (1)肿瘤相关研究:

    ① 医学科学部单独设立肿瘤学学科,2019年该学科面上项目试点分类申请与评审,除下述②-⑥领域外,各类肿瘤相关的医学科学问题均请选择肿瘤学(H16)下相应的二级申请代码;肿瘤放射治疗请选择肿瘤学(H16)的肿瘤物理治疗申请代码(H1610);  

    ② 血液淋巴肿瘤自 2016 年度起细化为淋巴瘤及其他淋巴增殖性疾病(H0818)和骨髓瘤及其他浆细胞疾病(H0819);

    ③ 肿瘤流行病学列入非传染病流行病学(H2610);

    ④ 肿瘤药理学列入抗肿瘤药物药理(H3105);

    ⑤ 肿瘤的影像医学与生物医学工程研究可选择影像医学与生物医学工程代码(H18)下相应的二级申请代码;

    ⑥ 肿瘤的中医药学研究请选择中医学(H27)、中药学(H28)和中西医结合(H29)下相应的二级申请代码。

    (2)非肿瘤研究:

    ① 放射医学(H22)主要涉及放射病理、放射防护及非肿瘤放射治疗领域,不资助放射诊断学以及肿瘤放射治疗申请;放射诊断学请选择影像医学与生物医学工程(H18)下相应的二级申请代码;

    ② 老年医学(H25)仅资助衰老机制相关的疾病发生机制及干预研究,单一器官和系统与衰老机制无关的老年医学科学问题请选择其相应器官或系统的申请代码;

    ③ 新生儿疾病列入生殖系统/围生医学/新生儿(H04)申请代码,儿科其他科学问题请选择其相应系统的申请代码;

    ④ 性传播性疾病请选择医学病原生物与感染(H19)相应的申请代码。

    ⑤中医学(H27)、中药学(H28)、中西医结合(H29)仅资助中医药(包括汉族和少数民族医药,下同)理论指导下开展的研究,与中医药理论无关的项目申请选择其他申请代码。

    (3)各科学处主要不资助范围及注意事项:

    (1)医学科学一处:

    呼吸系统(H01):不资助呼吸系统肿瘤如肺癌、支气管癌等方面的项目申请。

    (2)医学科学二处

    消化系统(H03):不资助消化系统肿瘤如食管癌、胃癌、肝癌、胰腺癌、结直肠癌等方面的项目申请。

    泌尿系统(H05):不资助泌尿系统肿瘤如肾癌、前列腺癌、膀胱癌方面的项目申请;不资助男性生殖及男性性功能障碍方面的项目申请。

    内分泌系统/代谢和营养支持(H07):不资助内分泌系统肿瘤如甲状腺、肾上腺、性腺等肿瘤的项目申请;不资助有关治疗药物合成设计及药物药理方面的项目申请。

    眼科学(H12):不资助视觉系统肿瘤如结膜或葡萄膜黑色素瘤、视网膜母细胞瘤等方面的项目申请。

    耳鼻咽喉头颈科学(H13):不资助耳鼻咽喉头颈肿瘤如鼻咽癌、喉癌等方面的项目申请。

    口腔颅颌面科学(H14):不资助口腔颅颌面肿瘤如口腔鳞癌、腺癌等方面的项目申请。

    (3)医学科学三处:

    神经系统和精神疾病(H09):不资助神经系统肿瘤方面的项目申请,如胶质瘤等;

    老年医学(H25):不资助与衰老机制无关的各器官或系统老年疾病的项目申请。

    (4)医学科学四处:

    生殖系统/围生医学/新生儿(H04):不资助生殖系统如卵巢癌、宫颈癌等肿瘤相关的项目申请,包括有关胎儿、新生儿肿瘤研究项目。

    (5)医学科学五处:

    影像医学与生物医学工程(H18):不资助肿瘤放射治疗与放射防护的项目申请;不资助药物学与给药方式的项目申请。

    (6)医学科学六处:

    运动系统(H06):不资助运动系统肿瘤如骨肉瘤、纤维肉瘤、骨巨细胞瘤等方面的项目申请。

    急危重症/创伤/烧伤/冻伤/整形(H15):不资助有关治疗药物与药理学研究的项目申请。

    康复医学(H17):不资助与康复机理、评价和治疗手段无直接相关性,仅是单纯疾病的发生、发展等病理机制方面的项目申请。

    医学病原生物与感染(H19):不资助有关治疗药物与药理学研究的项目申请。对于病原微生物研究的项目申请,应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和有关部委关于“伦理和生物安全”的相关规定;涉及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的项目申请,应随申请书提交依托单位生物安全保障承诺。

    检验医学(H20):不资助致病相关分子的作用机理及基因的时空表达与调控等方面研究的项目申请。

    (7)医学科学七处:

    肿瘤学(H16):不资助肿瘤流行病学的项目申请;不资助有关血液淋巴系统肿瘤的项目申请。

    (8)医学科学八处:

    皮肤及其附属器(H11):不资助性传播疾病方面的项目申请;不资助皮肤及其附属器肿瘤的项目申请;

    放射医学(H22):不资助肿瘤放射治疗方面的项目申请;不资助放射诊断和影像学方面的项目申请;

    地方病学(H2401):不资助不具地域特征的遗传性疾病项目申请;

    预防医学(H26):食品卫生(H2604)不资助单纯的食品加工方面项目申请;

    妇幼保健(H2605)和儿童少年卫生(H2606)不资助妇产科疾病及儿科系统疾病相关项目申请;

    卫生毒理学(H2607)不资助药物毒理项目申请;

    卫生分析化学(H2608)不资助临床检验、药物分析检测方面的项目申请;

    流行病学(H2609/H2610)不资助单纯的实验室研究项目;

    非传染病流行病学(H2610)和预防医学其他科学问题(H2612)不资助卫生经济、医院管理、卫生事业管理项目申请;

    传染病流行病学(H2609)和预防医学其他科学问题(H2612)不资助病原生物学及其发病机理、诊断、治疗和预后的项目申请。

    (9)医学科学九处:

    药物学(H30):不资助为报批新药而开展的常规研究(包括制药工艺研究和药效学评价等)项目。

    药理学(H31):不资助为报批新药而开展的常规研究(包括制药工艺研究和药效学评价等)项目。

    (10)医学科学十处:

    不资助与中医药(包括汉族和少数民族医药)理论无关的项目申请。

     5. 医学科学部鼓励申请人进行哪些研究?

     答:(1) 鼓励从医学实践中发掘和凝练科学问题,开展学术思想和研究方法的创新研究;

    (2)鼓励对重要科学问题进行长期和深入的系统性和原创性研究;

    (3)鼓励基础医学和临床医学相结合的转化医学研究;

    (4)鼓励利用多学科、多层面、多模态的新技术、新方法,从分子、细胞、组织、器官、整体及群体等不同层面,针对疾病的发生、发展与转归机制开展深入、系统的整合医学研究;

    (5)鼓励在已有工作基础上提出具有创新思想的深入研究;鼓励与其他领域融合的多学科交叉研究;

    (6)鼓励开展人类疾病特别是重大疾病动物模型的创建;

    (7) 鼓励开展实质性的国际交流与合作研究。

     6. 医学科学部将重点支持哪些研究项目?

    答:医学科学部将重点支持以防病、控病和治病中的基础科学问题为目标,针对机体的结构、功能、发育、遗传和免疫异常以及疾病发生、发展、转归、诊断、治疗和预防等开展的基础研究与临床基础研究,以提高我国医学科学研究水平。

    7. 医学科学部在分析既往医学研究项目后,对申请者有哪些建议?

    答:(1)鼓励针对科学问题开展深入的基础研究,尤其强调研究的原创性;对获得较好前期研究结果的项目,鼓励开展持续深入的系列研究工作;避免无创新性思想而盲目追求使用高新技术和跟踪热点问题的项目申请;避免简单的观察性、描述性的项目申请。

    (2)重视预期成果的科学意义和潜在临床价值。在申请书立项依据中请阐释与项目申请有关的研究动态和最新研究成果,以及在此基础上有理有据地凝练出科学问题或科学假说。阐释研究的理论和应用价值。

    (3)重视研究内容、研究方案及所采用的技术路线是否能验证所提出的科学问题或假说,注重科学性、可行性和逻辑性;要求研究内容适当,研究方案翔实,技术路线清晰,资金预算合理。

    (4)详细论述与本项目申请直接相关的前期工作基础,如果是对前一资助项目的延展,请阐释深入研究的科学问题和创新点;前期已经发表的工作,请列出发表论文;尚未发表的工作应提供相关实验资料,如实验数据、图表、照片等。

    (5)保证提供的信息和申请书内容准确可靠,本着科学、求真的态度,按照《指南》有关要求认真撰写。注意如实填报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的个人简历(教育简历和工作简历,写到年和月,注意时间衔接)、各类项目资助情况以及发表学术论文情况。获得专利和奖励情况请按照申请书中所列格式要求填写。请申请人特别注意:发表学术论文情况请按照申请书填报说明与撰写提纲的要求书写;对已被接受尚未正式发表的论文,请附相关杂志的接受函或在线出版的网页链接;投稿阶段的论文不要列出,会议论文单列。对于出现作者排序和标注不实的项目申请将以学术诚信问题提交会议评审专家组。

    (6)由于医学科学研究对象的特殊性,请申请人注意在项目申请及执行过程中严格遵守相关医学伦理和患者知情同意等问题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包括在申请书中提供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单位伦理委员会的纸质证明(电子版申请书应附扫描件)。

    (7)对于涉及病原微生物研究的项目申请,应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和有关部委关于“伦理和生物安全”的相关规定;涉及人类遗传资源研究的项目申请应严格遵守《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涉及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的项目申请,应随申请书提交依托单位生物安全保障承诺。

    (8)进一步重视对资助项目的后期管理工作,加强“绩效考核”,加强对系统性和延续性研究项目的持续资助,对前期研究项目完成良好的负责人提出的申请给予优先关注。

    (9)为使科学家集中精力开展研究工作,2018 年度获得高强度项目 [如重点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或联合基金中的重点支持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等] 的项目或课题负责人,以及申请项目与申请人承担的其他国家科技计划研究内容重复者,2019年度申请面上项目以及上述各类项目原则上不再给予支持。

    (10)申请人需在提交的电子版申请书附件中提供不超过5篇与申请项目相关的代表性论著的PDF文件(仅附申请人的代表作)。

    (11)各类项目申请注意事项请关注医学科学部网页(http://health.nsfc.gov.cn)。

     8.申请医学科学部面上项目,依托单位应注意哪些问题?

    答:医学科学部成立以来,医学领域各类项目申请数量持续增长。2017 年度收到来自 1039 个依托单位的申请57454项,占全委申请总量的 28.45%。其中,面上项目22965项,占全委申请总量的 28.60%。2018年度收到来自1062个依托单位的申请64415项,占全委申请总量的28.60%。其中,面上项目26552 项,占全委申请总量的28.67%。项目申请量过大消耗了有限的评审和管理资源,增加了评审和管理的成本,影响了评审工作的质量。为了科学基金事业和医学科学的健康、稳定和可持续发展以及保障科学基金项目评审和管理工作的质量,要求依托单位在科学基金项目申请过程中,严格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基金工作管理办法》的要求,进一步加强组织管理,提高申请项目质量,减少低水平项目申请。

     2015年起开始执行修订后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请依托单位严格按照《关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关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的补充通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预算表编制说明》等管理办法的要求填写资金预算表。

     二、面上项目

     1.2019年度医学科学部设立的面上项目专项类项目有哪些?

    答:有2类,分别是:

    (1) 罕见病发病机制和防治研究;

    (2)淋巴管系统的发育与功能研究。

     2. “罕见病发病机制和防治研究”专项,医学科学部鼓励开展哪些相关研究?如何申请?

    答:根据世界卫生组织(WHO)的定义,罕见病为患病人数占总人口 0.65‰~1‰的疾病。希望发挥我国疾病谱资源丰富的优势,在罕见病资源保护、病理机制、疾病预防、诊断和药物研发等领域开展深入的研究工作,获得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成果,扩大国际影响力。同时,关注重大疾病中的罕见病例研究,旨在以罕见病例为突破口推动对重大疾病发病机制的认识,为重大疾病的诊疗新策略提供理论基础。请申请人根据研究内容选择 H01~H31 各一级申请代码下的二级代码并在申请书附注说明栏中注明为“罕见病发病机制和防治研究”。未注明的申请,将不按此类申请受理。

    3. “淋巴管系统的发育与功能研究”专项,医学科学部鼓励开展哪些相关研究?如何申请?

     答:医学科学部为鼓励研究人员关注淋巴管系统的发育与功能研究,在面上项目中设立优先资助方向。鼓励在淋巴管系统生成过程的调控机制、成熟稳态维持机制、体液循环中淋巴液与血液的关系、淋巴管系统对脂质代谢的功能作用、淋巴管系统发挥的免疫防御作用以及淋巴管系统相关的重大疾病机理等方面开展深入的研究工作。请申请人根据研究内容选择 H01~H31 各一级申请代码下的二级代码并在申请书附注说明栏中注明为“淋巴管系统的发育与功能研究”。未注明的申请,将不按此类申请受理。

     4.医学科学部2019年度面上项目预计平均资助强度是多少?

     答:2019 年度面上项目直接费用平均资助强度约为 60 万元/项,与 2018 年度基本持平,资助期限为 4 年。在一些特定领域(H09:结合儿童神经系统特点的儿童癫痫、发育障碍和情绪障碍相关研究),工作基础雄厚、需要较高强度资金支持、特别优秀的创新性项目可给予面上项目直接费用平均资助强度约 2 倍的资金支持。请申请人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合理申请资金,填写资金预算表。

     三、重点项目

     1. 2019年重点项目改革举措有哪些?

    答:特别提醒申请人注意:

    (1)2019 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选择重点项目开展基于四类科学问题属性的分类申请与评审试点工作。申请人在填写重点项目申请书时,应当根据要解决的关键科学问题和研究内容,选择科学问题属性,并在申请书中阐明选择该科学问题属性的理由。申请项目具有多重科学问题属性的,申请人应当选择最相符、最能概括申请项目特点的一类科学问题属性。自然科学基金委根据申请人所选择的科学问题属性,组织评审专家进行分类评审。

    (2)2019 年,对重点项目继续进行无纸化申请试点,申请时依托单位只需在线确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无需报送纸质申请书。项目获批准后,将申请书的纸质签字盖章页装订在《资助项目计划书》最后,一并提交。签字盖章的信息应与系统中电子申请书保持一致。

    (3)2019 年度,医学科学部在受理按立项领域申请重点项‍目的同时,试行受理少量非立项领域申请的重点项目。具体立项领域申请注意事项请见第4条。

    2.重点项目应如何填写申请书?

    答:申请人应按照项目指南的要求和重点项目申请书撰写提纲撰写申请书,在研究领域或研究方向范围内,凝练科学问题,根据研究内容确定项目名称,注意避免项目名称覆盖整个领域或方向。

     3. 重点项目应由几个单位承担?

     答:重点项目一般由1个单位承担,确有必要时,合作研究单位不得超过2个。

    4. 医学科学部重点项目立项领域如何确定?能否非立项领域申请?

    答:医学科学部根据医学科学领域学科发展战略和优先资助方向,通过广泛调研,经专家研讨确定2019年度40个重点项目立项领域。请申请人根据重点项目立项领域,自主确定项目名称、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案。

    2019 年度,医学科学部在受理按立项领域申请重点项目的同时,试行受理少量非立项领域申请的重点项目。申请医学科学部非立项领域重点项目,申请代码 1 可根据研究内容自主选择填写医学科学部对应的代码,资助类别选择“重点项目”,附注说明应注明“非立项领域申请”字样,以上选择或填写不正确的申请以及附注说明填写“非立项领域申请”,但研究内容在本年度下述立项领域范围的申请将不予受理。非立项领域申请的重点项目除按照常规要求撰写申请书外,还需要在申请书正文部分之前增加一项800字左右的“关于已取得重要创新性进展的情况说明”,未附“说明”的申请将不予受理。

    5. 对于重点项目的申请书的撰写有何特殊要求?2019年是否需要提交纸质申请书?

    答:有关申请书的撰写要求和注意事项请参看本《指南》中重点项目总论部分。特别提醒申请人注意:

    (1)医学科学部面上项目总论部分的有关要求同样适用于重点项目,请申请人参照。包括:2018 年度获得高强度项目 [ 如重点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或联合基金中的重点支持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究项目等 ] 资助的项目或课题负责人,以及申请项目与申请人承担的国家其他科技计划研究内容重复者,2019 年度作为申请人申请重点项目原则上不再给予支持。由于经费资源有限,不建议已有 2 项在研重点项目的研究人员申请 2019年重点项目。

    (2)准确填写立项领域后面所标出的申请代码;申请书“附注说明”一栏必须准确填写项目申请所属的重点项目立项领域名称。

    (3)申请人须在提交的电子版申请书附件中提供 5 篇与申请项目相关的代表性论著的 PDF 文件(仅附申请人的代表作)。

    (4)请申请人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合理申请项目资金,填写资金预算表。

    (5) 2019 年继续对重点项目开展无纸化申请试点,申请时依托单位只需在线确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无需报送纸质申请书。项目获批准后,在提交《资助项目计划书》时补交申请书的纸质签字盖章页,其签字盖章的信息应与电子申请书保持一致。

    未按照上述要求撰写和提供相关材料的重点项目申请,本科学部将不予受理。

    6. 医学科学部2018年度资助情况以及2019年度对重点项目的资助计划如何?

     答:医学科学部 2018 年度 40个重点项目立项领域共收到申请685 项,资助120项,资助直接费用 35270万元,直接费用平均资助强度为293.92万元/项;2019 年度计划资助按立项领域申请的重点项目 约 95 项,非立项领域申请的重点项目约 20 项,直接费用平均资助强度预计约为 300 万元/项,资助期限为 5 年。

    7. 2019年医学科学部重点项目立项领域有哪些?

    答:2019年医学科学部重点项目立项领域:

    (1).肺损伤与修复的作用机制及干预策略(H01)

    探索急、慢性肺损伤和肺血管病发病进程中炎性微环境及其调控机制。重点关注肺部不同细胞(结构细胞、炎症细胞等)之间的相互作用(包括微囊泡等)及其在参与肺损伤修复与重构进程的作用机制,并在此基础上探讨疾病干预的新靶点及应用价值。

    (2).血管疾病的免疫调控机制及干预(H02)

    重点研究机体免疫稳态失衡(如天然免疫)在血管损伤与功能障碍中的作用,探讨免疫微环境与血管壁细胞的交互作用,以血管损伤相关免疫失衡为切入点,为阐明重要血管疾病的发病机制及其防治提供依据。

    (3).心脏细胞命运改变在心肌损伤和修复中的作用及调控机制(H02)

    重点研究心肌损伤时,心脏细胞命运改变(心肌细胞或非心肌细胞的增殖、衰老、凋亡、坏死、焦亡或表型转变等)在心脏结构和功能维持及心肌损伤和修复中的调控作用机制,阐明心脏细胞命运改变在心肌损伤和修复中的分子调控网络,为心肌修复提供新的干预靶点。

    (4).终末期肝病发生发展机制与干预(H03)

    重点研究肝脏缺血再灌注损伤、代谢稳态失衡、免疫微环境与肠道菌群变化等影响肝脏功能和再生的调控网络与关键节点,阐释终末期肝病治疗后肝功能不全、移植肝失功、代谢病、缺血性胆管病变等重要并发症分子机制,进而发现精准诊断分子标志物和干预靶标。

    (5).免疫影响妊娠建立与维持的机制及干预策略(H04)

    重点研究自身免疫应答异常影响生殖细胞发育的机制、胚胎植入过程的免疫调控分子机制以及妊娠维持过程的母胎微环境免疫调控机制及其干预策略。

    (6).胎儿发育异常的发生机制及干预策略(H04)

    重点研究胎儿发育过程中母胎互作机制、重要代谢物质的母胎转运通路及机制、胎儿宫内发育的组学调控网络等,探索胎儿发育各阶段关键因子和早期预测标志物、干预靶点及治疗策略。

    (7).排尿功能异常的发生机制及干预(H05)

    重点研究引起下尿路储尿期尿频、尿急、尿失禁,以及排尿期排尿困难的下尿路非肿瘤性疾病所导致的排尿功能异常的发生发展机制,为阐明遗传因素、免疫紊乱、组织增生、流出道梗阻、神经调节异常、膀胱及尿道的起搏和兴奋功能改变等因素在下尿路功能异常中的致病机理,探索可能的药物、干细胞、微创及手术等新的干预措施提供依据。

    (8).运动系统损伤、再生与康复(H06)

    重点研究运动系统组织器官损伤后的机体微环境改变,以及采用组织工程和再生医学等手段进行损伤修复的方法与机制研究;并积极探索运动系统损伤后的康复方法与机理。

    (9).胃肠源性激素和代谢产物与代谢性疾病的研究(H07)

    重点研究胃肠道来源的激素和代谢产物在代谢性疾病中的调控作用,阐明胃肠道激素(如胰高糖素样肽-1等)和代谢产物(如胆汁酸等)与代谢性疾病的关系与机制,探讨代谢性疾病的治疗潜在靶点与途径。

    (10).血液肿瘤细胞对免疫监视的抑制机制及干预研究(H08)

    在血液肿瘤(包括白血病)的发病和治疗中,研究特殊肿瘤细胞亚群(如肿瘤干细胞和特殊分化亚群)对宿主内在免疫监视(immunosurveillance)或/和过继(adoptive)免疫治疗组份的负性调控机制,及其在肿瘤发生、治疗抵抗、复发中的作用。关注建立监测和分析肿瘤和免疫系统细胞亚群和分子调控网络的系统性研究方法和模型,力图发现和鉴定具有关键调控作用的新分子和机制,为研发和改善血液肿瘤免疫治疗提供理论依据。

    (11).能量代谢在神经精神疾病中的作用机制研究(H09)

    重点研究神经系统包括骨骼肌遗传代谢疾病和神经变性疾病的能量代谢改变,全面解析神经系统本身及其关联器官间的能量代谢调控网络,探明能量代谢再编程对神经系统变性和遗传代谢病发生、发展和预后转归的影响,寻找能量代谢再编程调控网络中的关键分子信号,探索其对神经系统变性和遗传性代谢病的治疗前景。

    (12).免疫系统在中枢神经系统疾病中的作用机制研究(H09)

    重点探讨外周免疫系统在中枢神经系统疾病和精神障碍发生中的作用和机制及交互作用;外周免疫系统异常对中枢神经系统内环境稳态的影响;外周免疫系统关键成分(如免疫细胞和免疫活性物质)对疾病特定神经环路结构和功能的影响;以及外周免疫系统在系统性因素(如衰老、情绪变化、应激、肠道菌群紊乱)致病中的作用和机制;并寻找疾病的关键诊断标志物和干预靶点。

    (13).黏膜免疫的特点及其对相关疾病的影响(H10)

    重点研究广泛分布于呼吸系统、消化系统、泌尿生殖系统等的黏膜组织系统免疫应答的特点,以及黏膜免疫反应对感染性疾病、炎症以及过敏性疾病等的影响,包括新型固有免疫细胞及其在相关疾病发生中的作用和机制。

    (14).免疫细胞的代谢途径及其代谢产物对相关疾病的影响(H10)

    重点研究免疫细胞的糖、脂、胆固醇等的代谢在病原微生物感染、肿瘤、自身免疫病等疾病中的作用机制,包括调控糖、脂、胆固醇代谢的关键酶或产物对免疫细胞功能的影响、靶向免疫细胞代谢阻断新发病原或重症感染、肿瘤、自身免疫病等的新靶点研究。

    (15).角质形成细胞在皮肤疾病中的功能、调控机制及转化研究(H11)

    系统应用临床病例、动物模型、生物化学、药物学、遗传学及免疫学等手段,重点研究角质形成细胞生物学功能及其调控机制,发现角质形成细胞相关疾病的生物标志物及治疗新靶点,并探讨其转化的可能性。

    (16).眼病的免疫发病机制研究(H12)

    重点研究眼局部和全身微环境改变、免疫反应发生与遗传因素之间的交互作用对一些常见致盲眼病发生的影响,探讨环境因素诱导免疫反应及相关眼病的确切作用及其机制,解析遗传因素在环境因素—免疫反应—疾病发生这一过程中的作用及其对疾病临床表型、治疗效果、视力预后的影响及可能机制。

    (17).牙颌面修复再生中干细胞和植体材料的效应与机制研究(H14)

    重点研究牙颌面间充质干细胞的干性维持和定向诱导分化机制及关键因子的生物效应、牙颌面植体材料的修复再生效应及与宿主的交互作用机制等关键科学问题,并利用体内外模型,探索其转化潜能。

    (18).急危重症器官损伤与修复的机制(H15)

    重点研究急危重症器官损伤与修复的关键分子机制及调控策略,为急危重症器官功能损伤的干预与相关疾病的治疗提供新思路。

    (19).代谢物及其感受分子与肿瘤发生发展(H16)

    重点研究发现和鉴定参与肿瘤发生发展过程的关键代谢物及其感受分子(sensor);解析关键代谢物及其感受分子在肿瘤发生发展中的作用、对肿瘤微环境的重塑作用及其机制。

    (20).肿瘤微环境在肿瘤免疫治疗反应中的作用及机制(H16)

    重点研究发现对肿瘤免疫治疗反应性起调控作用的关键肿瘤微环境因素;上述微环境中的炎症因子、胞外信号及间质细胞相互作用对肿瘤免疫治疗反应性、免疫治疗效果的影响及其机制。

    (21).有丝分裂灾难(mitotic catastrophe)在肿瘤治疗中的作用及机制(H16)

    重点研究发现肿瘤细胞有丝分裂灾难的关键调控因子;解析其作用机理;以及靶向这些调控因子在肿瘤治疗中的效应,对肿瘤治疗结局走向的决定作用及其机制;诱导肿瘤发生有丝分裂灾难并联合放化疗对肿瘤的治疗作用。

    (22).肿瘤间质细胞异质性与肿瘤发生发展(H16)

    重点研究解析与肿瘤发生发展过程密切相关的肿瘤间质细胞异质性;肿瘤间质细胞异质性引起的炎症反应信号的激活、炎症介质的释放,以及其在肿瘤发生和进程中的作用及机制;形成和维持肿瘤间质细胞异质性表型和功能的分子机制。

    (23).缺血性疾病组织微循环障碍的多模态影像学研究(H18)

    缺血后的组织微循环功能障碍是导致脏器功能衰竭的重要原因。组织微循环功能障碍的在体显像及量化评价是指导早期治疗的关键科学问题。应用多模态影像学新技术,重点研究缺血性疾病的组织微循环在体显像与动态监测,从组织血流、储备、代谢及内皮细胞分子功能等多方面评价组织微循环;反映组织器官生理和病理生理状态下血流动力学变化,获得缺血性疾病组织微循环信息;探索组织缺血、微血管功能障碍机制;发现微循环在体生物影像标志物,并用于疾病的早期发现与诊断、疗效评估和预后判断。

    (24).组织再生新型生物材料构建及其与免疫系统相互作用(H18)

    利用生物材料有效地诱导构建工程化组织及其体内移植后如何响应机体的免疫反应及调控机体免疫是组织工程学的重要科学问题。重点研究疾病治疗与组织再生一体化功能生物材料以及具有高度生物相容性的新型智能水凝胶;探索植入细胞、材料及工程化组织与机体免疫系统的相互作用机制,释放因子和材料降解产物对机体免疫的影响,干细胞和免疫细胞的动员、募集和归巢效应,揭示生物材料诱发的机体免疫对疾病治疗和工程化组织的作用机制。

    (25).人类病毒感染与致病的分子基础(H19)

    重点研究人类病毒性疾病发生发展的病原学、感染及免疫学分子基础,为感染性疾病防治提供新理论和新靶标。

    (26).重大疾病生物标志物的检验医学研究(H20)

    重点研究重大疾病发生、发展及转归等不同阶段的分子基础,寻找和验证相关生物标志物并建立可靠的检测方法,为疾病预防、早期诊断、治疗和预后提供有潜在应用价值的新指标。

    (27).极端环境下机体快速适应、风险预测及对抗防护(H21)

    重点研究机体对航天、航空、航海、潜水、高原、极地等特殊或极端环境的快速适应机制,解析机体快速适应环境的分子医学基础,确定关键的调控分子或信号通路,并以此为靶点开展相应的对抗防护研究;利用基因编辑、组学等前沿技术,揭示特殊环境作业条件下机体易感疾病的发生特征及发展规律,发展基于新型标志物的机体健康状态的风险评估和预警新方法。

    (28).电离辐射致组织损伤与遗传效应的分子机制研究(H22)

    研究电离辐射对正常组织干细胞的慢性损伤机制,重点研究辐射对远端组织细胞的远后效应,对子代的遗传学影响与易感基因,研究其中的关键信号分子,探索干预策略。

    (29).法医生物物证溯源的新技术与新方法(H23)

    遗留在犯罪现场中的各类生物检材是案件侦查,证据固定的重要物证。对法医生物物证的精准溯源是法医学中的关键科学问题。重点研究不同法医学生物物证(血斑、精斑、唾液斑等)在降解、混合等特殊环境下实现个体溯源的新技术,探索基于法医基因组学、法医微生物学、法医植物学等组学技术应用于法医生物物证溯源的新策略,发展基于人工智能的法医生物物证溯源新方法,在此基础上构建法医生物物证溯源的智能分析系统。

    (30).代谢性衰老在退行性疾病中的相关机制研究(H25)

    在多系统、多学科研究基础上,重点阐明代谢性衰老(心脑相关疾病除外)的全身(性腺、甲状腺、甲状旁腺、胰岛、肾上腺等)与局部(衰老器官或细胞自身代谢调控因子等)机制,建立早期预警和评价体系,并探索出精准的干预策略和方法。

    (31).职业和环境毒物暴露的健康危害及其新机制(H26)

    评估中国人群职业和环境有害因素(大气污染除外)暴露水平,重点研究环境有害因素对健康的损害作用及其新机制,筛选暴露和效应生物标志物并评估低水平暴露的健康风险。

    (32).环境与遗传因素与儿童青少年健康危险行为(H26)

    通过大型、多中心横断面研究或前瞻性队列研究设计,探讨社会环境、物质环境以及遗传因素对儿童青少年健康危险行为(如攻击暴力行为、成瘾行为、自杀、自伤行为、安全行为、不良饮食和运动行为等健康危险行为)的影响,以及遗传和神经生物学机制。

    (33).肿瘤微环境与中医证候相关性及相应治则治法的生物学基础研究(H27)

    在中医肿瘤病机理论的指导下,重点研究肿瘤微环境与中医肿瘤病机、证候的相关性,并在此基础上探讨相应治则治法调控肿瘤微环境,影响肿瘤复发、转移的生物学基础。

    (34).基于筋伤理论防治退行性骨关节病的生物学基础研究(H27)

    围绕中医经筋理论的束骨利关节核心思想,以筋骨平衡功能态为切入点,重点研究退行性骨关节病的病理基础,在此基础上探讨退行性骨关节病筋伤防治策略及作用机制。

    (35).中医药干预耐药性感染性疾病的机制研究(H28)

    以危害严重的感染性疾病为研究对象,重点探讨中医药干预细菌和(或)病毒耐药性的效应与机制,阐明中医药防治耐药性感染性疾病特色、优势,为其临床应用提供科学依据。

    (36).中西医结合防治心血管疾病的机制研究(H29)

    基于临床治疗心血管疾病有效复方或制剂,针对疾病的关键病理环节,重点研究中西医结合防治心血管疾病的作用机制,为临床转化研究提供新的策略。

    (37).药物分子设计、构建、合成及其评价验证的新理论新方法研究(H30)

    重点研究药物分子设计、合成和评价验证的新理论、新技术和新方法。发展基于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的靶标发现和药物设计新技术;发展高效合成新技术构建结构多样、种类丰富、成药性高的先导化合物库;利用新理论和新技术发现具有临床应用前景的潜在靶标,确认作用机制,并对新靶标进行先导化合物发现等探索性研究。

    (38).基于新机制、新靶标、新适应证等的药物再发现基础研究(H30、H31)

    重点研究某种特定疾病的组学特征谱(如基因表达谱、蛋白组学图谱、DNA甲基化图谱、代谢组学图谱和转录组学图谱等)与已上市或已进入临床研究的药物(包括中医药)的组学特征谱(生物学效应)的关联性,运用系统生物学、分子药理学和生物信息学大数据分析等研究手段,探讨并发现上述药物的新作用特点,在此基础上确证药物的新机制、新靶标及新适应证,提出并验证新的药物治疗概念,发现新的先导化合物并开展结构优化研究。

    (39).生物活性多糖的结构与功能研究(H31、H30)

    重点研究天然来源活性多糖(包括寡糖)结构与功能的关系及多糖的作用机制,发展多糖分离纯化、结构分析、化学合成、生物制备、结构修饰以及符合多糖特点的生物学、药代动力学研究等相关的新技术和新方法,突破多糖研究的技术瓶颈,阐明若干生物活性多糖的药理作用特点和作用机制,探讨多糖活性结构域及其构效关系。

    (40).基于重大疾病代谢异常新机制的药物作用新靶标和新药发现研究(H31)

    在研究糖、脂、氨基酸代谢异常的新分子机制,阐明其中关键信号调节分子的结构与功能的基础上,确证其与糖尿病、非酒精性脂肪性肝炎、肿瘤、神经退行性疾病等重大疾病发生、发展的相关性,发现药物作用新靶标,提出新的靶向概念,获得高选择性、高活性的先导化合物,为相关疾病的治疗提供新的候选药物分子。

     四、重大项目与重大研究计划项目

     1. 2019年医学科学部拟资助的重大项目是什么?资助计划如何?填写申请书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答:请随时关注基金委以及医学科学部网页上另行发布的、非集中受理期的重大项目指南。

     2. 2019年医学科学部拟资助的重大研究计划领域是什么?资助计划如何?填写申请书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答:请随时关注基金委以及医学科学部网页上另行发布的、非集中受理期的医学科学部2019年重大研究计划项目指南。

     五、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1. 具备什么条件的科研人员可以申请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答:(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华人青年学者,符合(2)-(7)条件的,也可以申请。

    (2)申请当年1月1日未满45周岁[1974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3)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

    (4)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

    (5)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或者其他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

    (6)与境外单位没有正式聘用关系;

    (7)保证资助期内每年在依托单位从事研究工作的时间在9个月以上。

     2. 填写申请书时应注意哪些事项?

     答:(1)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考察申请人本人的学术水平及创新潜力,撰写申请书时不填写“主要参加者”;

    (2)申请书摘要部分,应填写申请人的“主要学术成绩”;

    (3)申请书项目名称栏目应填写“研究领域”,而不是具体的研究课题名称;

    (4)申请书中关于论文被收录与引用情况仅需提供统计表;

    (5) 为进一步简化申请材料及管理工作程序,从 2019 年起申请项目时不再要求提交单位推荐意见及学术委员会或专家组推荐意见。

    (6)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计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承担项目总数的限制范围(申请时不限项)。

    (7)申请人撰写申请书,应注意符合按照本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申请须知”-“关于申请书撰写要求”及正文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相应部分的要求撰写申请书,请注意认真阅读。

    (8)申请书中不得出现任何违反法律及有关保密规定的内容,依托单位须认真审核。由于违反相关规定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申请人和依托单位负责。

     3. 2018年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请资助情况及2019年资助计划如何?

     答:2018 年度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接收申请 2 974 项(全委),资助 199 项(全委),资助直接费用为 68 285 万元(全委);2019 年度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计划资助 200 项(全委),资助期限为 5 年,直接费用资助强度为 350 万元/项。

     六、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1. 具备什么条件的科研人员可以申请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答:(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华人青年科学技术人员,符合(2)-(7)条件的,也可以申请

    (2) 申请当年 1 月 1 日男性未满 38 周岁[1981 年 1 月 1 日(含)以后出生],女性未满 40 周岁[1979 年 1 月 1 日(含)以后出生];

    (3)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

    (4)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

    (5)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或者其他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

    (6)与境外单位没有正式聘用关系;

    (7)保证资助期内每年在依托单位从事研究工作的时间在9个月以上。

     2. 填写申请书时应注意哪些事项?2019年是否需要提交纸质申请书?

     答:(1)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重点考察申请人本人的工作基础及创新潜力。撰写申请书应注意两方面并重。工作基础方面重点阐述申请人所取得的研究成果的创新性和科学价值;创新潜力方面重点阐述申请人拟开展的研究工作的科学意义和创新性,研究方案的可行性等。

    (2)申请书类别选择“优秀青年科学基金”;申请书项目名称栏目应填写“研究领域”,而不是具体的研究课题名称;

    (3)申请书不填写“主要参加者”;

    (4)申请人如获得中组部青年拔尖人才计划或中央、地方人才计划资助应在申请书中注明;

    (5)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时不限项;正式接收申请到自然科学基金委作出资助与否决定之前,以及获得资助后,计入限项;同一申请人只能获得一次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资助;申请人不得同时申请优秀青年科学基金和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正在承担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请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结题当年可以申请)。正在承担或承担过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人员不得申请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6)申请人撰写申请书,应注意符合按照本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申请须知”-“关于申请书撰写要求”及正文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相应部分的要求撰写申请书,请注意认真阅读。

    (7)申请书中不得出现任何违反法律及有关保密规定的内容,依托单位须认真审核。由于违反相关规定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申请人和依托单位负责。

    (8) 2019年,对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继续开展无纸化申请试点,申请时依托单位只需在线确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无需报送纸质申请书。项目批准后,将申请书的纸质签字盖章页(A4 纸)装订在《资助项目计划书》后面,一并提交,签字盖章的信息应与电子申请书保持一致。

     3. 2018年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请资助情况及2019年资助计划如何?

    答:2018 年度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接收申请 5421 项(全委),资助 400 项(全委),资助直接费用 52000万‍元(全委);2019 年度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计划资助 400 项(全委),资助期限为 3 年,直接费用资助强度为 130 万元/项。

     七、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1. 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年龄要求如何?与其他项目的评价重点有何不同?

     答:申请当年 1 月 1 日男性未满 35 周岁[1984 年 1 月 1 日(含)以后出生],女性未满 40 周岁[1979年 1 月 1 日(含)以后出生];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请、评审和管理机制与面上项目基本相同,重点评价申请人本人的创新潜力。

     2. 2019年度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的直接费用平均资助强度如何?

     答:2019年度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直接费用平均资助强度约为25万元/项,与 2018 年度基本持平。请申请人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合理申请项目资金,填写资金预算表。

     3. 医学科学部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有哪些要求?

    答:要求申请人具备独立承担和完成项目的能力,强调申请人能够提出有创新性的科学问题和有针对性的研究方案。申请人需在提交的电子版申请书附件中提供不超过 5 篇与申请项目相关的代表性论著的 PDF 格式文件(仅附申请人的代表作)。其他具体申请事项请参照本《指南》中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的总论部分和医学科学部面上项目总论部分及各科学处的有关要求。

    4. 医学科学部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有哪些改革措施?

    答:(1)2019年起,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中不再列出参与者,使评审专家关注申请人本人独立主持科研项目、进行创新研究的能力;

    (2)2019年,对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开展无纸化申请试点,申请时依托单位只需在线确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无须报送纸质申请书。项目获批准后,将申请书的纸质签字盖章页(A4 纸)装订在《资助项目计划书》后面,一并提交,签字盖章的信息应与电子申请书保持一‍致。

    八、地区科学基金项目

     1. 哪些地区依托单位的申请者可以申请地区科学基金项目?

     答:共有5个自治区加1个生产建设兵团、6个省、6个自治州和2个市。具体包括:内蒙古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西藏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青海省、海南省、贵州省、江西省、云南省、甘肃省和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甘孜藏族自治州和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陕西省延安市和榆林市。

     此外,按照国家政策由中共中央组织部派出正在进行三年(含)期以上援疆、援藏的科学技术人员,可以作为申请人申请地区科学基金项目。其中援疆、援藏的科学技术人员应提供受援依托单位组织部门或人事部门出具的援疆或援藏的证明材料,作为附件随申请书一并报‍送,可以申请地区科学基金项目。

     2. 2019年度医学科学部地区科学基金项目的直接费用平均资助强度如何?

     答:2019年度地区科学基金项目直接费用平均资助强度约为40万元/项,与 2018 年度基本持平。请申请人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合理申请项目资金,填写资金预算表。

     3. 医学科学部地区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有哪些要求?

     答:地区科学基金项目旨在稳定和培养特定地区的科学研究队伍,促进相关地区的科技发展,为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医学科学部鼓励申请人提出有创新的研究思想并开展研究工作;鼓励申请人利用现代医学科学的研究手段和方法开展具有地域特点的疾病相关的基础研究;鼓励申请人充分利用科技发达地区科研院所和实验室的各种先进的研究设备及研究体系开展合作研究。特别提醒申请人注意:申请人需在提交的电子版申请书附件中提供不超过 5 篇与申请项目相关的代表性论著的 PDF 文件(仅附申请人的代表作)。其他具体申请事项请参照本《指南》中地区科学基金项目的总论部分和医学科学部面上项目部分。

     4. 自2016年起申请地区科学基金有哪些新的规定?

    (1)申请条件:

    ①地区科学基金资助范围内依托单位的全职工作人员;

    ②由中共中央组织部派出的正在进行三年期及以上的援疆、援藏科技人员(依托单位组织部门或人事部门出具证明)

    (2)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

    ①地区科学基金资助范围内依托单位的非全职工作人员;

    ②地区科学基金资助范围内的中央、中国人民解放军所属依托单位的科技人员;

    ③非地区科学基金资助范围内依托单位的科技人员。

    ④无工作单位或者所在单位不是依托单位的人员。

    ⑤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人员(但在职人员经过导师同意可以通过其受聘单位申请)。

    (3)特别注意:作为项目负责人自2016年以来累计获得地区科学基金资助达3项,不得再继续作为申请人申请地区科学基金项目。2015年及以前批准资助的项目不计入累及范围。

     九、创新研究群体项目

    1. 创新研究群体项目主要支持哪些科研人员?

    答:支持优秀中青年科学家为学术带头人和研究骨干,共同围绕一个重要研究方向合作开展创新研究,培养和造就在国际科学前沿占有一席之地的研究群体。

     2.创新研究群体申请与资助方式如何?

     答:2013年以前由中国科学院、教育部、中国科协及自然科学基金委推荐产生。2014年起,创新群体项目的申请方式改为申请人通过依托单位直接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提出申请,不再实行部门推荐申请方式。2019 年度创新研究群体项目计划资助 46 项(全委),资助期限为 5 年,直接费用资助强度为 1050万元/项。

     3.创新研究群体申请条件如何?

    答:(1)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或者其他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

    (2)保证资助期内每年在依托单位从事研究工作的时间在6个月以上;

    (3)具有在长期合作基础上形成的研究队伍,包括学术带头人1人,研究骨干不多于5人;

    (4)学术带头人作为项目申请人,应当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较高的学术造诣和国际影响力,申请当年 1 月 1 日未满 55 周岁[1964年 1 月 1 日(含)以后出生];

    (5)研究骨干作为参与者,应当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博士学位;

    (6)项目申请人与参与者应当属于同一依托单位;

    (7)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同年申请或者参与申请创新研究群体项目不得超过 1 项。同年申请和参与申请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和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合计不得超过 1 项。

     4. 2019年创新研究群体申请改革举措如何?

     (1)2019 年,进一步优化调整创新研究群体的资助管理模式。在资助强度保持不变的情况下,资助期限由 6 年缩短为 5 年;取消延续资助,在研(2013~2018 年批准资助)和新批准(2019 年及以后批准资助)创新研究群体项目不再实行延续资助;

    (2)申请人同年不得同时申请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和创新研究群体项目;

    (3)自2019年起,申请项目时不再要求提交依托单位推荐意见及学术委员会或专家组推荐意见。

    十、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

    1. 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申请人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答:(1)申请人承担 2016 年度批准的两年期资助项目取得实质性进展,并已按时结题,或承担 2015 年度两年期项目,结题后未申请或申请后未获延续资助的。

    (2)申请人在两年期资助项目执行期间,每年在依托单位的工作时间得到保证。

    (3)申请人已经与合作者所在的依托单位签订延续资助期间合作研究协议书(简称协议书)。协议书内容应当包括:合作研究的项目名称以及研究方向、预期目标等,依托单位承诺提供合作研究项目实施所必需的主要实验设备以及人力、物力等条件。

    (4)申请人与合作者拟继续开展的合作研究工作有重要的科学意义,属于国际前沿,对推动学科发展和人才培养有重要作用。

    (5)保证延续资助期内每年在依托单位从事研究工作为 2 个月以上。

    申请人或合作者申请和正在承担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延续资助项目合计限为 1 项。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或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人员不能作为合作者进行申请。

    2. 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分为哪些资助类别?

    答:自 2019 年起,不再设立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基金两年资助项目;自 2020 年起,不再设立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延续资助项目。

     3. 2019年度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的资助计划如何?

    答:2019 年度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延续资助项目计划资助 20 项(全委),资助期限为 4 年,直接费用资助强度为 180 万元/项。

     十一、国际(地区)合作研究与交流项目

     1. 国际(地区)合作研究与交流项目分为哪些类别?

     答:(1) 国际(地区)合作研究与交流项目:包括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组织间国际(地区)合作研究与交流项目、外国青年学者研究基金项目。

     (2)组织间国际(地区)合作研究与交流:

    ①亚洲、非洲地区:包括A3前瞻计划,与日本科学技术振兴机构(JST)、日本学术振兴会(JSPS)、韩国国家研究基金会(NRF)、南非国家研究基金会(NRF)、以色列科学基金会(ISF)、泰国国家研究理事会(NRCT)、泰国研究基金会(TRF)、新加坡国家研究基金会(NRF)、巴基斯坦科学基金会(PSF)、斯里兰卡国家科学基金会(NSF)、埃及科技研究院(ASRT)、蒙古国国家科技基金委员会(MFST)以及其他合作渠道如印度科学技术部(DST)、印度科学与工业研究理事会(CSIR)、伊朗国家科学基金会(INSF)等资助机构的合作交流项目与双边学术研讨会等。

    ②国际科学组织:欧洲核子研究中心(CERN)、国际理论物理中心(ICTP)、国际应用系统分析学会(IIASA)、国际农业研究磋商组织(CGIAR)、联合国环境规划署(UNEP)、国际纯粹与应用化学联合会(IUPAC)、贝尔蒙特论坛多边合作(BF/IGFA)、国际山地综合发展中心(ICIMOD)、金砖国家科技和创新框架计划(BRICS STI Framework Programme)。

    ③美洲、大洋洲地区: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NSF)、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NIH)、比尔及梅琳达·盖茨基金会(BMGF)、加拿大卫生研究院(CIHR)、加拿大魁北克医学研究基金会(FRSQ)、澳大利亚国立健康与医学研究理事会(NHMRC)、新西兰健康研究理事会(HRC)、智利国家科学与技术研究委员会(CONICYT)、阿根廷国家科学与技术研究理事会(CONICET)以及其他合作渠道如美国能源部(DOE)、加拿大自然科学与工程研究理事会(NSERC)、澳大利亚研究理事会(ARC)、巴西国家科技发展委员会(CNPq)、厄瓜多尔共和国高等教育科技与创新国务秘书处(SENESCYT)、墨西哥国家科学与技术委员会(CONACTY) 、古巴环境与科技部(CITMA)等国的科学基金组织。

    ④欧洲地区:欧洲研究理事会(ERC)、欧盟科研与创新总司(DG-RTD)、英国皇家学会(RS)、英国爱丁堡皇家学会(RSE)、英国研究理事会(RCUK)、英国文化协会(BC)、德国科学基金会(DFG)、法国国家科学研究中心(CNRS)、意大利外交与国际合作部(MAECI)、意大利国家研究委员会(CNR)、俄罗斯基础研究基金会(RFBR)、挪威研究理事会(RCN)、芬兰科学院(AF)、荷兰科学研究组织(NWO)、奥地利科学基金会(FWF)、瑞士国家科学基金会(SNSF)、瑞典研究理事会(VR)、瑞典科研与教育国际合作基金会(STINT)、比利时弗兰德研究基金会(FWO)、比利时法语区基础研究基金会(FNRS)、爱尔兰科学基金会(SFI)、波兰国家科学中心(NCN)、捷克科学院(CAS)、白俄罗斯基础研究基金会(BRFFR)。

    ⑤港澳台地区:香港研究资助局、京港学术交流中心、澳门科学技术发展基金和台湾财团法人李国鼎科技发展基金会。

    ⑥中德科学中心

     2. 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2019年资助计划如何?

    答:2019 年度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计划资助 100 项,直接费用平均资助强度与 2018 年度相近,资助期限为 5 年。全委计划资助100项。

     3. 申请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的申请人与合作者应具备什么条件?

    答: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且作为项目负责人正在承担或承担过3年期以上科学基金项目;

    (2)入选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千人计划”)创新人才长期项目或青年项目。

    合作者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在境外从事科学研究,并独立主持实验室或重要的研究项目;

    (2)具有所在国(或所在地)相当于副教授以上的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4.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申报材料有哪些?

    答:(1)英文申请书:可在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中下载填写并作为在线填报申请书的附件一并提交。

    (2)合作协议书:申请人应提供有合作者双方共同签字的《合作协议书》复印件,不可用只有单方签字的信函替代。协议书必须涵盖:①合作研究内容和所要达到的研究目标;②合作双方负责人和主要参与者;③合作研究的期限、方式和计划;④知识产权的归属、使用和转移;⑤相关资金预算等事项。具体要求参照《合作协议书》范本。网址如下:http://www.nsfc.gov.cn/Portals/0/fj/fj20161230_02.doc。

    (3)合作者在所在国(或所在地)主持与申请项目内容有关的研究项目证明材料或近3年发表的与申请项目内容有关的论文。

    (4)外方合作者针对英文申请书的确认函:当外方合作者无法在英文申请书上签字时,可由一封本人签名的确认函代替。确认函需外方合作者在其大学或研究机构的正式信函用纸上打印,信函用纸上应包含外方合作者所在工作单位信息,如大学或研究机构标志、单位名称、具体联系方式等内容。外方合作者必须提供其完整准确的通讯地址和联系信息,同时需明确合作题目、合作内容、合作时限、成果共享约定等内容。外方合作者应在确认函中明确表明已阅读过英文申请书并同意其内容。 

    5.医学科学部鼓励哪些领域的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需要注意什么?

     答:(1)发育、炎症、代谢、微生态、微环境等共性病理新机制;

    (2)重大慢性疾病的发病机制与精准化诊疗;

    (3)慢性疾病和伤害的流行病学和预防干预策略;

    (4)新发、突发传染病的快速识别、致病机制、预防预警及救治新策略;

    (5)感染性疾病与抗生素耐药;

    (6)急救、创伤、康复和再生医学前沿研究;

    (7)妇女、儿童健康;

    (8)生殖-发育-老化相关疾病的前沿研究;

    (9)营养、环境、遗传与健康;

    (10)干细胞与疾病;

    (11)脏器纤维化机制与防治;

    (12)组织器官损伤、功能障碍及干预;

    (13)器官保护与替代治疗;

    (14)神经精神疾病的发病机理与干预;

    (15)免疫相关疾病机制及免疫治疗新策略;

    (16)疾病的交叉科学研究;

    (17)影像医学与生物医学工程;

    (18)创新性诊疗技术与个性化医疗;

    (19)生物标志物与个性化药物;

    (20)药物新靶标的发现和药理学验证;

    (21)中医理论的现代科学内涵;

    (22)中药的物质基础及作用机制;

    (23)特种医学与法医学基础研究。

    2018 年度获得高强度项目[如重点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高强度组织间合作研究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或联合基金中的重点支持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等]资助的项目或课题负责人,2019 年度申请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医学科学部原则上不再给予资助。

    6.外国青年学者研究基金项目是什么类型基金项目?2019年资助计划如何?

    答:外国青年学者研究基金项目支持外国青年学者在科学基金资助范围内自主选题,在中国内地开展基础研究工作,旨在促进外国青年学者与中国学者之间开展长期、稳定的学术合作与交流。项目负责人可以根据研究工作的需要提出一次延续资助的申请。

    2018年度,共资助外国青年学者140位(全委),资助直接费用4 500万元(全委),其中8位外国青年学者获得延续资助。2019年度拟资助约150位(全委)、延续资助约20位外国青年学者,资助直接费用约4 500万元(全委)。 

    7. 外国青年学者研究基金项目申请人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答: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当年1月1日未满40周岁[1979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2)具有博士学位;

    (3)具有从事基础研究或者博士后研究工作经历;

    (4)保证资助期内在依托单位开展研究工作;

    (5)确保在中国工作期间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及科学基金的各项管理规定。

    8. 外国青年学者研究基金项目依托单位应具备哪些条件?

    答:依托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1)依托单位应当指定联系人,负责向申请人提供政策咨询,协助项目资金使用等方面的管理工作。

    (2)依托单位应当与申请人签订协议书。协议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①研究的课题名称以及预期目标;②依托单位提供申请人项目实施期间的生活待遇以及所必需的工作条件;③知识产权归属的约定;④明确申请人在依托单位的工作时间,并保证在项目资助期内在依托单位工作。

     9. 外国青年学者研究基金项目申请需要注意哪些内容?

     答:资助期限:分为两类,一年期或两年期,资助直接费用分别为一年20万元/项和两年40万元/项。

    申请程序:

    申请人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在线填报申请书,同时在线提交以下附件材料电子版:

    (1)申请人与依托单位签订的协议;

    (2)不超过5篇代表性论文的首页。

    关于2019年度项目的申请及延续申请等具体事项和申请要求,请参阅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中的“外国青年学者研究基金专版”,网址:http://www.nsfc.gov.cn/nsfc/cen/ gjhz/jjzb/index.html。 

    十二、联合基金项目

     1. 与医学科学部相关的联合基金项目有哪些?联合基金申请有哪些限制?

     答:2019年与医学科学部相关的联合基金项目有NSFC-云南联合基金、NSFC-新疆联合基金、NSFC-河南联合基金、促进海峡两岸科技合作联合基金、NSFC-辽宁联合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医学科学领域相关的项目指南将单独发布,请依托单位和申请人关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网站。

        联合基金项目计入科学基金项目限项申请规定范围(总数3项限制);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同一名称联合基金项目;上一年度获得联合基金项目资助的项目负责人,本年度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同一名称联合基金项目。

    2. 2019年度 NSFC-云南联合基金的资助计划如何?

    答:NSFC-云南联合基金 2019 年度接收以下研究领域的重点支持项目申请,直接费用平均资助强度 240 万元/项,资助期限 4 年。NSFC-云南联合基金面向全国,欢迎符合条件的科学技术人员按照本《指南》范围和要求提出项目申请。。

     3. 2019年度NSFC-云南联合基金在“人口与健康”领域将支持哪些方面的研究?

    答:人口与健康领域(申请代码1选择L02)

    1. 利用云南特色资源,针对人类重大疾病的活性物质发现与疫苗研发的基础研究

    主要研究方向:

    (1)基于云南特色资源的-天然活性物质的发现、结构优化、功能、药理机制及毒性研究(申请代码2选择H31);

    (2)基于云南特色动物资源和跨境传播病原体开展创新性疫苗的应用基础研究(申请代码2选择H19);

    (3)云南民族药和特色中药的有效性、物质基础及药理机制研究(申请代码2选择H28);

    (4)云南重要药用生物资源中活性成分的形成机理与合成生物学研究(申请代码2选择H30);

    (5)云南特色药用动植物保育及持续利用的应用基础研究(申请代码2选择H30)。

    4. 云南地区高发病和重大疾病发病机制及防治的基础研究

    答:主要研究方向:

    (1)云南地区高发病、地方病及毒品成瘾的应用基础研究(申请代码2选择H代码下对应系统疾病的申请代码);

    (2)云南及周边地区虫媒性热带病、重大感染性疾病发病机理及防治的基础研究(申请代码2选择H19);

    (3)云南特色动物疾病模型构建及相关应用基础研究(申请代码2选择H代码下对应系统疾病的申请代码);

    (4)通过基因编辑手段、利用云南特色动物开展干细胞相关应用基础研究(申请代码2选择H代码下对应系统疾病的申请代码)

    5. 申请NSFC-云南联合基金应特别注意哪些内容?

    答:(1)申请人应当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2)申请书资助类别选择“联合基金项目”,亚类说明选择“重点支持项目”,附注说明选择“NSFC-云南联合基金”。申请代码必须按本《指南》要求选择。

    (3)本联合基金面向全国,鼓励申请人与云南省境内具有一定研究实力和研究条件的高等院校或研究机构开展合作研究。对于合作研究项目,应当在申请书中明确合作各方的合作内容、主要分工等。

    (4)申请项目应当符合本《指南》的资助范围与要求。项目名称、具体研究方案、研究内容和目标等由申请人提出,要求申请人按照重点支持项目申请书撰写提纲撰写申请书。如果申请人已经承担与本联合基金相关的国家其他科技计划项目,应当在申请书正文的“研究基础与工作条件”部分论述申请项目与其他相关项目的区别与联系。 

    6. 2019年度 NSFC-新疆联合基金的资助计划如何?

     答:NSFC-新疆联合基金2019 年度接收以下 5 个研究领域的培育项目、重点支持项目、本地青年人才培养专项项目申请。其中培育项目直接费用平均资助强度为 60 万元/项,资助期限为 3 年;重点支持项目直接费用平均资助强度为 280 万元/项,资助期限为4年。本地青年人才培养专项项目支持在基础研究方面已取得突出成绩的新疆地区科学技术人员根据本《指南》范围自主选题开展创新研究。每个研究领域支持不超过2位45周岁以下的本地有潜力的青年人才,直接费用资助强度为 90 万元/项,资助期限为4年。NSFC-新疆联合基金面向全国,是科技援疆的一个平台。欢迎符合条件的科学技术人员按照本《指南》范围和要求提出项目申请。

    7. 2019年度 NSFC-新疆联合基金在人口与健康领域将支持哪些方面的研究?

     答:人口与健康领域(申请代码1选择L02)

    (1)宫颈癌及血液肿瘤的表观遗传机制及精准诊疗(申请代码 2 选择 H16 或 H08 的下属代码);

    (2)新疆地区结核病高发的病因学、发病机制及新型疫苗防治等研究(申请代码 2 选择 H19 的下属代码);

    (3)新疆特殊环境下的骨质疏松、关节炎等骨科疾病的病因学、发病机制及防治研究(申请代码 2 选择 H06 的下属代码);

    (4)新疆典型矿山放射性核素人体转移规律及相关职业防护策略研究(申请代码 2 选择 H22 的下属代码);

    (5)新疆地区高发心血管疾病(高血压和心力衰竭)的发病机制与防治基础研究(申请代码 2 选择 H02 的下属代码);

    (6)新疆特色资源及民族药物药效基础研究(包括药用植物活性成分分离提取、结构修饰及药理机制),以及针对白癜风、病毒性感冒、心血管疾病、神经退行性疾病、糖尿病等重大疾病的新疆优势植物药/独特民族药的药理药效与使用方法的优异性研究(申请代码 2 选择 H28 的下属代码);

    (7)新疆地区睡眠呼吸疾病、肥胖和相关代谢性疾病的发病机制及防治研究(申请代码 2 选择 H01 或 H07 的下属代码);

    (8)基于大数据的智能化医疗健康决策和新疆特发、高发传染病预警防控体系研究(申请代码 2 选择 H26 的下属代码)。

    8. 申请NSFC-新疆联合基金应特别注意哪些内容?

     答:(1)本联合基金重点支持项目和本地青年人才培养专项项目的申请人应当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培育项目申请人应当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博士学位。

    (2)申请书资助类别选择“联合基金项目”,亚类说明选择“培育项目”、“重点支持项目”或“本地青年人才培养专项”,附注说明选择“NSFC-新疆联合基金”。申请代码必须按本《指南》要求选择。

    (3)新疆以外省份依托单位申请本联合基金培育项目和重点支持项目应当有新疆本地单位的参与,鼓励新疆的依托单位与其他省份单位合作申请项目。对于合作研究项目,应在申请书中明确合作各方的合作内容、主要分工等。

    本地青年人才培养专项项目的申请人除具备本《指南》中规定的申请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所在依托单位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境内。

    (2)申请当年 1 月 1 日未满 45 周岁[1974 年 1 月 1 日(含)以后出生]。

    (3)保证资助期内每年在依托单位从事研究工作的时间在 9 个月以上。

    本地青年人才培养专项项目主要考察申请人本人的学术水平及创新潜力,撰写申请书时不填写“主要参与者”。

    (4)申请项目应符合本《指南》的资助范围与要求。项目名称、具体研究方案、研究内容和目标等由申请人提出,要求申请人分别按照培育项目、重点支持项目和本地青年人才培养专项项目申请书撰写提纲撰写申请书。如果申请人已经承担与本联合基金相关的国家其他科技计划项目,应当在申请书正文的“研究基础与工作条件”部分论述申请项目与其他相关项目的区别与联系。 

    9. 2019年度 NSFC-河南联合基金的资助计划如何?

    答:NSFC-河南联合基金2019年度接收以下 5 个研究领域的培育项目和重点支持项目申请。其中,培育项目直接费用平均资助强度为50万元/项,资助期限为3年;重点支持项目直接费用平均资助强度为220万元/项,资助期限为4年。欢迎全国符合条件的科学技术人员按照本《指南》范围和要求提出申请。

     10. 2019年度 NSFC-河南联合基金在人口与健康领域将支持哪些方面的研究?

    答:人口与健康领域(申请代码1选择L02)

    1. 重点支持项目

    围绕消化系统恶性肿瘤、帕金森病、肠易激综合征、白内障、糖尿病视网膜病变、小儿神经源性膀胱等河南地区高发和重大疾病,探索发病机制,寻求有效的防治的新靶点、新药物、新策略,开展相关的基础及临床基础研究;围绕职业卫生与安全,开展煤矿瓦斯爆炸损伤机制及干预策略研究。主要研究方向:

    (1)高氨微环境参与肝癌进展的作用及机制研究(申请代码2选择H16);

    (2)多巴胺神经前体细胞移植治疗帕金森病的精准评价体系建立及机制研究(申请代码2选择H09);

    (3)贲门癌转移的表观遗传调控机制及其靶向小分子抑制剂研究(申请代码 2 选择H16);

    (4)心理应激在肠易激综合征发病中的作用及其机制研究(申请代码2选择H03);

    (5)抗癌药物精准递送及其生物效应基础研究(申请代码2选择H30);

    (6)热休克反应在白内障和后发障病变中的调控机制研究(申请代码 2 选择H12);

    (7)小儿神经源性膀胱功能重建及其机制研究(申请代码2选择H05);

    (8)煤矿瓦斯爆炸肺损伤分子机制及干预策略(申请代码2选择H24);

    (9)糖尿病视网膜病变的关键机制及新型药物干预(申请代码2选择H12);

    (10)外泌体调控心肌梗死的损伤修复机制(申请代码2选择H02);

    (11)豫产道地药材功能及机制(申请代码2选择H28)。

    2. 培育项目(申请代码2选择医学科学部下属代码)

    基于基因组学、表观遗传组学和蛋白质组学等的疾病基础研究;免疫调节与疾病;重要的医学病原体及其与宿主的相互作用;河南地区常见病、重大疾病及慢性病的早期筛查与综合防治;遗传性疾病和先天性疾病的分子遗传和早期识别;心脑血管疾病、消化系统疾病、老年性疾病、代谢性疾病的发病机制和防治基础;恶性肿瘤发生与耐药的遗传学与表观遗传学机制研究;生殖系统、围产医学领域的基础研究和临床基础研究;器官损伤、再生、修复及移植等机制的研究;精神、心理疾病早期识别与干预;病原体传播、变异规律和致病机理;创新药物设计、合成、作用机理及应用;基于分子影像学的诊断新方法与技术;河南地方特色药用植物保护与利用、活性成分发现及其作用机制;重大疾病的中西医结合防治研究。

    11. 申请NSFC-河南联合基金应特别注意哪些内容?

    答:(1)本联合基金培育项目申请人应当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所在依托单位必须位于河南省境内。

    重点支持项目申请人应当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面向全国,河南省以外的依托单位申请项目应当与河南省境内单位合作。对于合作申请的研究项目,应在申请书中明确合作各方的合作内容、主要分工等。

    (2)申请书正文开头应首先说明申请本联合基金中的重点支持项目相应的研究方向名称,如:[本申请针对“重点支持项目”-人口与健康领域(1)“高氨微环境参与肝癌进展的作用及机制研究”撰写,……。],以便评审专家清楚了解申请人所针对的研究题目和内容。

    (3)申请书中的资助类别选择“联合基金项目”,亚类说明选择“培育项目”或“重点支持项目”,附注说明选择“NSFC-河南联合基金”;申请代码必须按本指南要求选择。

    (4)申请项目应当符合本《指南》的资助范围与要求。项目名称、具体研究方案、研究内容和目标等由申请人提出。要求申请人分别按照培育项目和重点支持项目申请书撰写提纲撰写申请书。

    如果申请人已经承担与本联合基金相关的国家其他科技计划项目,应当在申请书正文的“研究基础与工作条件”部分论述申请项目与其他相关项目的区别与联系。

    12. 2019年度促进海峡两岸科技合作联合基金的资助计划如何?

    答:进海峡两岸科技合作联合基金 2019 年度接收以下 4 个研究领域的重点支持项目申请,直接费用平均资助强度约 280 万元/项,资助期限 4 年。促进海峡两岸科技合作联合基金面向全国,欢迎符合条件的科学技术人员按照本《指南》范围和要求提出申请。

    13. 2019年度促进海峡两岸科技合作联合基金在“人口与健康”领域将支持哪些方面的研究?

    答:(1)闽台中药资源及创新药物研究(申请代码2选择H28);

    (2)中医诊疗技术和闽台特色中医药治疗慢性重大疾病的机制研究(申请代码 2 选择H27);

    (3)神经系统退行性及遗传性疾病的发病机制与诊疗新技术研究(申请代码 2 选择H09);

    (4)闽台地区常见的血液、消化、呼吸系统肿瘤的流行病学、发病机制及诊疗新技术研究(申请代码2选择H08或H16);

    (5)免疫及代谢性疾病、大血管疾病的机制及干预(申请代码 2 选择 H10 或 H07或H02);

    (6)闽台地区高发病毒感染性疾病靶标研究与临床转化(申请代码2选择H19)。

    14. 申请促进海峡两岸科技合作联合基金应特别注意哪些内容?

    答:(1)申请人应当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2)申请书资助类别选择“联合基金项目”,亚类说明选择“重点支持项目”,附注说明选择“促进海峡两岸科技合作联合基金”。申请代码必须按本《指南》要求选择。

    (3)本联合基金面向全国。所有申请项目中应当有台湾方面的科技人员参与,其中福建以外省份依托单位申请本联合基金还应当有福建省内单位的参与;鼓励福建省内依托单位与其他省份单位合作申请项目。对于合作研究项目,应在申请书中明确合作各方的合作内容、主要分工等。

    (4)申请项目应当符合本《指南》的资助范围与要求。项目名称、具体研究方案、研究内容和目标等由申请人提出,要求申请人按照重点支持项目申请书撰写提纲撰写申请书。如果申请人已经承担与本联合基金相关的国家其他科技计划项目,应当在申请书正文的“研究基础与工作条件”部分论述申请项目与其他相关项目的区别与联系。

    15. 2019年度 NSFC-辽宁联合基金的资助计划如何?

    答:NSFC-辽宁联合基金2019 年度接收下述 5 个研究领域的重点支持项目申请,直接费用平均资助强度 250 万元/项,资助期限 4 年。NSFC-辽宁联合基金面向全国,欢迎全国符合条件的科学技术人员按照本《指南》范围和要求提出申请。

    16. 2019年度 NSFC-辽宁联合基金在生物医药领域将支持哪些方面的研究?

    答:(1)消化系统的肿瘤转移特异靶点的药物结构优化、构效与机制研究(申请代码 1选择H16下属代码);

    (2)神经退行性疾病防治的分子靶标及药理机制研究(申请代码 1 选择 H31 下属代码);

    (3)针对北方地区高发疾病的辽宁民族成药药效物质基础与“方-病-证-物-效”关联性研究(申请代码1选择H28下属代码);

    (4)干细胞对生殖器官损伤导致的不孕症的治疗及机制研究(申请代码 1 选择H04下属代码);

    (5)心肌细胞损伤及修复的内源性稳态调控机制研究(申请代码 1 选择 H02 下属代码);

    (6)免疫相关皮肤病发病机制及物理因素调控作用基础研究(申请代码 1 选择H11下属代码)。

    17. 申请NSFC-辽宁联合基金应特别注意哪些内容?

    答:(1)申请人应当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2)申请书资助类别选择“联合基金项目”,亚类说明选择“重点支持项目”,附注说明选择“NSFC-辽宁联合基金”。申请代码1必须按本《指南》要求选择。

    (3)本联合基金面向全国,鼓励申请人与辽宁省境内具有一定研究实力和研究条件的高等院校或研究机构开展合作研究。对于合作研究项目,应当在申请书中明确合作各方的合作内容、主要分工等。

    (4)申请项目应当符合本《指南》的资助范围与要求。项目名称、具体研究方案、研究内容和目标等由申请人提出,要求申请人按照重点支持项目申请书撰写提纲撰写申请书。如果申请人已经承担与本联合基金相关的国家其他科技计划项目,应当在申请书正文的“研究基础与工作条件”部分论述申请项目与其他相关项目的区别与联系。

    十三、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

    1.   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有几个亚类别,资助范围是什么? 

    答: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包括部门推荐和自由申请2个亚类。资助范围包括:

    (1) 对于促进科学发展、开拓研究领域具有重要作用的原创性科研仪器设备的研制;

    (2) 通过关键核心技术突破或集成创新,用于发现新现象、揭示新规律、验证新原理、获取新数据的科研仪器设备的研制。

    (3)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还资助具有广泛应用前景的新颖科学仪器和部件的研制。

    2. 申请人应当具备哪些条件才能申请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有哪些要求?

    答: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的经历;

    (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人员,以及无工作单位或者所在单位不是依托单位的人员不得作为申请人进行申请。

    申请方式与直接费用预算

    1. 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申请人可通过依托单位自行申请。申请人填写的 2019 年度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直接费用预算不得超过 1000 万元/项(不含 1 000 万元/项)。

    2. 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部门推荐)应当经项目组织部门推荐申请。申请人填写的 2019年度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部门推荐)直接费用预算应当在 1000 万元/项(含1 000万元/项)以上。

    以下 14 个部门具有推荐资格:教育部、中国科学院、自然资源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国地震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中国气象局、国家海洋局、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及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

    3. 申请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应特别注意哪些内容?

    答:(1). 申请人应当认真阅读本《指南》,按照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申请书撰写提纲撰写申请书。资助类别选择“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亚类说明选择“自由申请”或“部门推荐”,申请代码根据研究内容选择除管理科学部外的其他科学部申请代码。如申请人已经承担与本项目相关的科学基金其他项目或国家其他科技计划项目,应当在报告正文的“研究基础”部分列出并详述其中的区别与联系。

    (2).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申请(包括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和正在承担(包括负责人和主要参与者)的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含承担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项目),以及科技部主管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重点专项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项目总数限 1 项。

    (3). 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实行成本补偿的资助方式,请申请人根据仪器研制的实际需要,客观、实事求是地申请研究项目资金。

    4. 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资助期限如何?可以有几个合作单位?

    答: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资助期限5年。合作单位一般不超过5个。

     

     

     

    *文中表述如有不详尽或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和《关于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不一致的,以《条例》、《指南》和《通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