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80年代初,中国科学院89位院士(学部委员)致函党中央、国务院,建议借鉴国际成功经验,设立面向全国的自然科学基金,得到党中央、国务院的首肯。随后,在小平同志的亲切关怀下,国务院于1986年2月14日正式批准成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简称自然科学基金委,英文名称为National Natural Science Foundation of China,缩写为NSFC)。
自成立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在有关部门及广大科技工作者支持下,自然科学基金委坚持以支持基础研究为主线,以深化改革为动力,确立了依靠专家、发扬民主、择优支持、公正合理的评审原则,建立了科学民主、平等竞争、鼓励创新的运行机制,健全了决策、执行、监督、咨询相互协调的管理体系,形成了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为核心、包括组织管理、程序管理、资金管理、监督保障在内的规章制度体系,形成了包括探索、人才、工具、融合四大系列组成的资助格局。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聚焦基础、前沿、人才,注重创新团队和学科交叉,为全面培育我国源头创新能力作出了重要贡献。长期以来,自然科学基金作为资助基础研究的“基本盘”,稳定支持基础学科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夯实学科发展基础;作为杰出人才的“孵化器”,基本形成了覆盖科研人员职业发展全阶段的人才资助体系;作为科学突破的“策源地”,启发和促进产出了铁基超导材料、多光子纠缠等一批前沿成果;作为基础研究领域促进协同创新的“黏合剂”,充分调动社会各界支持基础研究的积极性;作为国际科学合作的“重要平台”,在畅通国际合作渠道方面发挥重要作用。2018年,自然科学基金委由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改由科学技术部管理,依法管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相对独立运行,负责资助计划、项目设置和评审、立项、监督等组织实施工作。根据2023年3月中共中央 国务院印发的《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中国21世纪议程管理中心、科学技术部高技术研究发展中心(科学技术部基础研究管理中心)划入自然科学基金委。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加强基础研究,是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迫切要求,是建设世界科技强国的必由之路”,强调要“提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及其联合基金资助效能”。当前,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突飞猛进,学科交叉融合不断发展,科学研究范式发生深刻变革,科学技术和经济社会发展加速渗透融合,基础研究转化周期明显缩短,国际科技竞争向基础前沿前移。应对国际科技竞争、实现高水平自立自强,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实现高质量发展,迫切需要我们加强基础研究,从源头和底层解决关键技术问题。第九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支持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培养创新人才为己任,强化基础研究前瞻性、战略性、系统性布局,提出并践行进一步深化科学基金改革的思路举措。加强青年人才培养力度,推动构建高质量基础研究和科技人才队伍。前移资助端口,试点开展对优秀本科生、博士研究生开展直接资助;优化女性科研人员资助政策,将女性科研人员申请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的年龄放宽至48岁;优化博士后承担科学基金项目政策,取消面上、青年、地区不允许博士后变更依托单位的限制;开展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结题分级评价及延续资助工作,探索构建优秀人才长周期稳定支持机制;优化基础科学中心项目组织实施机制,把科技资源投向最具创新活力的科技人才;继续实施基础研究人才专项,探索基础研究青年人才的发现、遴选、培养和长期稳定支持的新机制。按照正面引导、极限防守、严肃惩戒的要求,开展评审专家被“打招呼”专项整治,深入实施教育、激励、规范、监督、惩戒五位一体学风建设,致力塑造风清气正的科研生态。
新征程上,自然科学基金委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于科技创新,特别是关于基础研究的重要论述和批示指示精神,深刻理解新时代基础研究的特征,准确把握时代赋予科学基金的责任和使命,把科技自立自强作为国家发展的战略支撑,坚持“四个面向”,坚持目标导向和自由探索“两条腿走路”,深化科学基金改革,持续提升科学基金资助效能,为推动基础研究高质量发展、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建设世界科技强国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