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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书处

工作职责及任务

  • 1.承担委领导的行政事务秘书工作;
  • 2.拟定委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委领导重要讲话、会议纪要和对上级的请示、报告等;
  • 3.承担《委内动态》的编发工作;
  • 4.承办办公室(科研诚信建设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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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电话:010-62328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