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科学部
医学科学部主要资助针对疾病发生、发展、转归、诊断、治疗和预防等开展的基础研究(包括临床基础研究)。
欢迎符合地区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条件的科学工作者向医学科学部提出申请。地区科学基金项目旨在稳定和培养特定地区的科学研究队伍,促进相关地区的科技发展,为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鼓励申请人提出有创新的研究思想并开展研究工作;鼓励申请人利用现代医学科学的研究手段和方法开展具有地域特点的疾病相关的基础研究;鼓励申请人充分利用科技发达地区科研院所和实验室的各种先进的研究设备及研究体系开展合作研究。
特别提醒申请人注意:申请人需在提交的电子版申请书附件中提供不超过5篇与申请项目相关的代表性论著的PDF文件(仅附申请人的代表作)。
其他具体申请事项请参照本《指南》中地区科学基金项目的总论部分和医学科学部面上项目部分。
2016年度地区科学基金项目直接费用平均资助强度约为40万元/项。请申请人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合理申请项目资金,填写资金预算表。
各科学处资助范围以及资助情况请参见“医学科学部地区科学基金项目2015年度资助情况一览表”。
医学科学部地区科学基金项目2015年度资助情况一览表
金额单位:万元
科学处 |
资助项数 |
直接费用 |
资助率(%) |
一处 |
呼吸系统疾病、循环系统疾病、血液系统疾病 |
86 |
3 221 |
18.57 |
二处 |
消化系统疾病、泌尿系统疾病、内分泌系统疾病(含代谢和营养支持)、眼科学、耳鼻咽喉头颈科学、口腔颅颌面科学 |
105 |
3 934 |
19.55 |
三处 |
神经系统疾病、精神疾病、老年医学 |
51 |
1 907 |
16.45 |
四处 |
生殖系统疾病、围生医学、胎儿和新生儿、医学免疫学 |
34 |
1 289 |
16.43 |
五处 |
影像医学、生物医学工程、特种医学、法医学 |
28 |
1 057 |
17.18 |
六处 |
医学病原微生物与感染性疾病、运动系统疾病、创伤、烧伤、整形、急重症医学、检验医学、康复医学 |
74 |
2 761 |
18.50 |
七处 |
肿瘤学(血液系统除外) |
123 |
4 610 |
14.52 |
八处 |
皮肤及其附属器疾病、预防医学、地方病学、职业病学、放射医学 |
55 |
2 105 |
23.81 |
九处 |
药物学、药理学 |
53 |
2 007 |
21.99 |
十处 |
中医学、中西医结合学、中药学 |
211 |
7 909 |
21.93 |
合计 |
820 |
30 800 |
18.80 |
直接费用平均资助强度(万元/项) |
37.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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