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与材料科学部

  工程与材料科学部按照地区科学基金项目的定位原则,稳定支持和培养地区基础研究人才,鼓励申请人结合当地资源和经济发展特点开展基础研究。2015年度接收地区科学基金项目申请1 721项(不予受理 43 项),增幅为3.93%;资助341项,直接费用13 620万元,直接费用平均资助强度为39.94万元/项,资助率为19.81%(2014年度为20.41%)。

  有关申请注意事项,请参看《指南》本科学部相关学科面上项目部分。

工程与材料科学部地区科学基金项目2015年度资助情况一览表

金额单位:万元

科学处

资助项数

直接费用

资助率(%)

材料科学一处

金属材料

 33

1 330

19.19

材料科学二处

无机非金属材料

 38

1 527

18.72

有机高分子材料

 23

9 00

20.54

工程科学一处

冶金与矿业

 45

1 807

20.00

工程科学二处

机械工程

 60

2 394

20.20

工程科学三处

工程热物理与能源利用

 17

664

21.79

工程科学四处

建筑、环境与结构工程

 68

2 731

19.60

工程科学五处

电气科学与工程

 22

875

19.82

水利科学与海洋工程

 35

1 392

19.89

合计

341

13 620

19.81

直接费用平均资助强度(万元/项)

39.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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