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项目

  重点项目是科学基金研究项目系列中的一个重要类型,支持从事基础研究的科学技术人员针对已有较好基础的研究方向或学科生长点开展深入、系统的创新性研究,促进学科发展,推动若干重要领域或科学前沿取得突破。

  重点项目应当体现有限目标、有限规模、重点突出的原则,重视学科交叉与渗透,有效利用国家和部门现有重要科学研究基地的条件,积极开展实质性的国际合作与交流。

  重点项目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的经历;

  (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人员以及无工作单位或者所在单位不是依托单位的人员不得作为申请人进行申请。

  重点项目每年确定受理申请的研究领域或研究方向,发布指南引导申请。申请人应当按照本《指南》的要求和重点项目申请书撰写提纲撰写申请书,根据申请项目的研究内容确定项目名称,尽量避免使用领域名称作为项目名称。注意明确研究方向和凝练研究内容,避免覆盖整个领域。

  重点项目一般由1个单位承担,确有必要时,合作研究单位不得超过2个,资助期限为5年。

  2015年度重点项目共资助625项,资助直接费用178 800万元,直接费用平均资助强度286.08万元/项(资助情况见下表)。

2015年度重点项目资助情况

金额单位:万元

科学部

申请项数

批准资助

资助率
(%)

项数

直接费用

直接费用平均资助强度

直接费用占全委比例(%)

数理科学部

266

73

21 670

296.85

12.12

27.44

化学科学部

242

65

19 430

298.92

10.87

26.86

生命科学部

522

95

26 350

277.37

14.74

18.20

地球科学部

451

80

23 610

295.12

13.20

17.74

工程与材料科学部

403

90

26 100

290.00

14.60

22.33

信息科学部

272

85

25 100

295.29

14.04

31.25

管理科学部

164

35

8 680

248.00

4.85

21.34

医学科学部

485

102

27 860

273.14

15.58

21.03

合计

2 805

625

178 800

286.08

100

22.28

  关于重点项目资助的研究领域或研究方向及有关要求见本部分各科学部介绍。


数理科学部 化学科学部 生命科学部 地球科学部
工程与材料科学部 信息科学部 管理科学部 医学科学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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